走到第 60 篇,不是為了湊數,而是為了釐清一件比數字更重要的事:
台灣,該從「京都幻象」中醒來了。
二十年前,《京都議定書》開啟了碳交易的概念,那時世界相信,只要有一張「碳信用憑證」,就能抵銷排放、買回良心。許多國家與企業也確實因此起步,從減碳、造林、再生能源,一步步學會把環境成本算進帳本裡。
但那是一個「前協定」的時代,一個建立在舊制度、舊邏輯、舊思維的碳市場。
2015 年,《巴黎協定》PA 它改變了一切。
那年開始,全球進入 PACM(Paris Agreement Cooperative Mechanism) 與 NDC 國家自主貢獻減緩的時代。它不再是誰能賣碳,而是誰能對帳。它要求每一筆減排或移除都要與國家貢獻(NDC)對應,要有授權書(LoA),要進入主權帳(CA),要能避免重複計算。換句話說,這不再是自由市場的「碳權遊戲」,而是主權治理的「合規秩序」。
然而,台灣卻依然被留在京都的舊夢裡。
太多所謂的「碳權專案」、「國際碳信用」仍以早期 VCC(自願性碳信用)為榮,甚至被誤導成為可用於抵換的「碳資產」。我們看到的,是一場精心包裝的幻覺: 標榜永續,卻忽略主權;談交易,卻跳過遵約;談碳市場,卻從未進入國際規則。
這一篇文章,是為了推廣台灣對 PACM 改革的認識。
不是宣傳、不是利益,而是希望讓更多人知道世界真正走到哪裡。 PACM 不是遙遠的國際新詞,而是每一個國家必須面對的碳治理現實。 今天,新加坡、印尼、泰國、馬來西亞、越南都已完成自己的國家註冊(NR)與 LoA 架構;各國企業早已轉向符合 A6.2 或 A6.4 規範的「合規型碳信用(CCC)」。唯獨台灣,還在混用舊詞、玩舊規、信舊夢。
我不是什麼「利益工作者」,也不屬於任何利益陣營。
我只是個關心台灣永續生態系的人,在海外一級市場努力的人。 這幾年,我看著國際制度不斷前進,而台灣卻被過時的知識與假資訊綁住。這不是誰的錯,而是我們沒有足夠的人去講真話。每次我寫一篇文章,其實心裡都知道,這是一場孤單的努力。但孤單並不代表錯誤。真正的改變往往從少數人開始,從一個願意講清楚、寫明白的聲音開始。
我希望,這些文字能讓更多人理解:
碳市場不是一門投機生意,而是一套公共治理的語言。 永續,不是品牌口號,而是一場制度革命。 PACM 帶來的改革,不只是國際報表的格式改變,而是整個人類社會對「責任、透明與公平」的重新定義。
如果我們願意正視這一點,台灣不必永遠是追趕者。
我們完全有能力成為亞洲最透明、最具誠信的永續國家。 而這條路,從理解開始,從誠實開始。
第 60 篇,不是里程碑,是座路標。
提醒我,也提醒每一個在乎台灣未來的人—— 我們這些在體制邊緣奮戰的小小永續工作者,或許孤單,但絕不孤立。 因為我們相信,當台灣選擇對的方向,世界就會看見台灣。
大家加油。
讓世界看見台灣的永續,不是京都幻象,而是巴黎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