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額進用#職場歧視#合理調整#考試制度#職涯發展#政策失靈
本篇為「身心障礙者公務人員困境」系列第三篇,深入探討導致身心障礙者在公務體系持續流失的五大結構性原因。
核心發現:政策目標與現實的巨大落差
根據銓敘部103-113年統計,身心障礙公務人員總數萎縮7.01%,占比從2.11%降至1.88%,遠低於法定3%的目標。這並非單一因素造成,而是源於制度設計、職場環境、考試公平性、職涯發展乃至社會文化等多個層面的系統性失靈。六、政策失靈的五大根源
6.1 定額進用制度形同虛設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明確規定,員工總數在34人以上的公務機關,進用身心障礙者的人數不得低於3%。然而,現實情況是,身心障礙者在公務員中的實際占比已從2.11%降至1.88%,遠低於法定標準。許多機關寧願繳納差額補助費(代金),也不願積極進用身心障礙者,加上缺乏有效的稽核與罰則,使得這項定額進用制度形同虛設。為此,應考慮提高代金金額以增加違法成本,公開各機關的進用比例以接受社會監督,並設定達標時程,對逾期未達標者強制扣減預算。
6.2 職場環境不友善
職場環境的不友善,從硬體和軟體兩個層面都對身心障礙者構成了障礙。在硬體障礙方面,無障礙設施如電梯、坡道及廁所的不足,辦公空間設計不當(如走道過窄、座位無法調整),以及交通接駁的困難,都增加了他們的工作阻力。在軟體障礙方面,同事可能因缺乏身心障礙意識而產生無心的歧視言行,主管也可能不願意進行合理的工作調整,甚至在績效評估中,身心障礙者常被分配到邊緣性職務。為改善此狀況,應強制所有公務機關進行無障礙環境改善,建立法定的「合理調整」義務與申訴機制,並將身心障礙意識培訓納入公務員的必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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