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ice and Equity in Technology Policy〉這堂課很有意思,一般都是視頻居多,這堂課程則是閱讀材料巨多,也因此收穫很多。
期末作業是寫一封信給國會議員,說明創新的公平性很重要,並提議一項政策來促進創新技術的公平。我覺得是一個很好的練習與反思。--
A Letter to Policymakers: The importance and urgency of Accountability and Equity in Innovation
親愛的國會議員您好:
鑑於當今社會深受各種變化與衝擊,在在顯示創新對整體社會的影響,故來信,想向您表達公平之於創新政策的重要性,希望能引起政府的正視。
公平因素對創新政策之所以很重要,我想最根本的原因-同時我也相信是不證自明,且眾所同意的-創新從不是無中生有,創新是在社會中發生的,而創新也應當能以某種方式反饋於社會,有益於社會的方式。
如果您也同意這一點,那麼我想我們已經一起往前邁進了一步,這意味著我們都同意,在社會中創造出來的創新技術,其本身不會中性的,其中勢必是根本地帶有某種價值的。同時,既然創新技術要以有益的方式反饋社會,那勢必要是能夠對社會有實質助益的,而非帶來傷害,同時,必須要是反饋於社會整體的,而非僅只限於特定群體。最後,取決於現實中,創新技術對社會的影響之深,致使其隱含了巨大的政治性質,這使得政治性的壓迫、剝削、不平等..等更容易透過創新技術完美實現。
這些都足以說明:從最初的創新設計之始,在政府的創新政策制定時,就應該納入公平因素考量,並且在創新的每一個環節,直至落地實現於社會,都應該將公平因素納入考量,這樣才能真的實現「實質上有益於『所有』社會公眾的創新」。
因此,我想向您提議一個針對「支持創新政策」的調整方向。一直以來,政府對於各種領域的創新技術都是採取鼓勵-也就是近乎無條件金援-的態度與方式,對此我建議應該改變。鼓勵支持創新的初衷是好的,但在具體的方式,應該可以朝向更加問責式的,意即:除了在原先針對技術層面本就應當承擔的責任與義務(ex準確etc.),在面向社會要求創新者需要針對:
1.創新是否回應了社會需求,是否於社會產生實質效益?
2.創新是否嘉惠於社會中所有群體,如何確實達成嘉惠了社會中所有群體?
3.創新是否是對世界、對環境是永續的?
4.創新是否自根本性地避免傷害與父免影響,尤其是不可回復的?包含物理性、政治性。
上述的這些問題有所回應。
因此我建議需為創新者建立一個問責制度,來回應、負責這些問題,政府對於創新的支持與(經濟)援助,需要求創新者需在創新設計的最初階段,便依據問責制度進行創新,並在整個創造發明過程中貫穿這個問責制度。
這可能包含:
1.組建公民委員會與民間第三方審議單位,一同參與創新;
2.使創新過程多元化,意即,加入所有相關利益人代表,包含學術界、各跨領域專業人士、政界。
上述僅為概述理念,細節尚待窮竟。主要是想表達,這樣的問責制度應當作為向政府申請創新援助的必要條件之一。而透過這樣的問責制度,才能在社會、環境、各種社群,打造出一個有公平因素的創新。
政府也有其責任所屬應該要做出的改變,例如在專利法、專利申請上的調整,抑或是產業政策的整體方向調整..等等。不過在此我想先只專注於創新者在創新技術的角色。在我們社會中所經歷的種種前車之鑑,包含:1980-90年間,AIDS Coalition to Unleash Power的ACT UP活動,在將患者納入藥物開發與監管的決策過程後,對於藥物創新的莫大助益;以及,COVID-19的長COVID判定,也是透過病患的自救,自發性的參與、紀錄、調查。這些都是足以顯示多元化參與角色,對創新的幫助。
以上雖僅為我個人淺見,仍然希望您能慎重考慮。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