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往協助勞資雙方處理勞資糾紛經驗,發現一個狀況:多數的勞資對立,最初的萌芽都只是一個微小的「生活壓力」。
員工因為卡債被追討而分心,導致操作失誤;因為家庭失和或情感問題情緒崩潰,間接造成職場衝突。這些看似私人的領域,最終都由企業承擔了「產能下降」甚至「法律訴訟」的代價。要降低這類的企業風險,勞委會(現勞動部)於2000年開始推廣外商企業已執行多年的解方:EAP(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員工協助方案)。
🔍 什麼是「EAP」?
EAP導源於1940年代美國企業的職業酗酒防治計畫OAP (Occupational Alcoholism Programs),1970年美國政府將其納入政策推動後轉向「全方位服務」,正式定名為 員工協助方案『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s)。
在理想的狀態下,一套標準的 EAP 運作模式應具備以下特質:
- 出發點: 視為「員工福利」,體現企業對人才的關懷。
- 操作模式: 透過專業諮詢,協助員工解決心理、法律、財務或工作上的難題。
- 核心價值: 協助員工減輕壓力、提升產能,並維護身心健康。
- 終極目標: 營造一個高效且「勞資共好雙贏」的職場環境。

⚠️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企業的執行困境
台灣導入 EAP(員工協助方案) 的歷程,是一場從「外商引進」到「政府推廣」,最後演變為「ESG 價值」的演進史。
雖然 EAP 的概念能有效預防風險,但在實務推動上,企業主與 HR 往往面臨「三難模式」的尷尬處境:
1. 外包模式:要錢。 委託外部專業諮商機構,對中小企業來說是一筆額外的固定開支。在利潤微薄的時代,這筆錢老闆往往花得猶豫。
2. 內建模式:要人。 由 HR 兼任,但 HR 本身也有業務壓力,且員工往往因「信任度」與「隱私疑慮」不敢開口,導致方案形同虛設。
3. 內外兼修:要錢又要人。 這是最完善的做法,卻也是多數企業最難跨越的門檻。

EAP沒有必要急迫性?
大型企業有錢有人,HR 滿懷熱血想推動 EAP,卻常在預算審核這關就被老闆擋下;因為大企業更重視KPI,老闆看得到 EAP 的好,卻在「成本」與「效益」之間算不出投報率。
對資源有限的中小企業而言,EAP就如同ESGㄧ樣,是大企業玩的東西,中小型企業根本沒錢沒人去搞。但是『以有限的資源,做更大的買賣』不就是企業創業經營的目標嗎?也許,問題可能不在於「預算不足&人力不足」,而在於我們看事情的維度還不夠廣。
刀,換個廚師用,也許會做出不一樣的好菜!
在下一篇文章中,我想跟大家分享一種「另類 EAP」的轉化思維。如何結合企業現有的資源,讓 EAP 不再只是「要錢要人」的負擔,而是能真正與企業獲利目標掛鉤的「留才與避險」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