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辭四個月後我的感想是什麼:
- 絕對要有足夠的生活預備金
雖然我的預備金仍能支撐我再出國chill完再回來找工作,但看著日漸消瘦的餘額,還是會有點擔心害怕。(這是安全感的問題)
裸辭聽起來很酷,但我們要先去思考的是「為什麼想要辭職」
我在星巴克做了十年,當上店經理,我大可以這間公司繼續領薪水,再做十年、二十年。
但我還是離職了,甚至是裸辭,毅然決然遞出離職單,沒有為了年終跟年前獎金猶豫。(理智的人勢必是要領一波才走的)
我也窮過,再累、處理再煩人的事,因為是工作,所以必須要做。
但年復一年,我自認所付出的心力跟時間,已經不足以用金額撫慰。
就像前幾篇文所說: 『我離開,不是因為它奪不好,而是因為它不再適合我。』
- 你離開,是因為環境問題,還是人生階段改變?如果只是討厭某個主管、某段班表、某個時期,同樣的問題換一家公司還會發生,能不能接受?
- 你是為了自由,還是為了逃避?
- 你有沒有最低限度的安全網? 3–6 個月基本生活費 或能快速變現的技能
談錢俗氣。
可是只在乎爽不爽這件事,30歲前可能還好,對於我這種奔四、租房又有小孩的職業婦女,沒錢可是一點都酷不起來,生活的壓力會讓你越活越隨便。
生活變遷就、變湊合,那就不是我們追求到最後的畫面呀!
明明預備金就是夠,看著日漸減少的數字,還是會莫名焦慮。
有什麼想要瞭解的歡迎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