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7|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那些關於死刑的問號。

在2020年台北電影獎的最佳紀錄片《我的兒子是死刑犯》中,導演對死刑的改觀點跟我很像,他說他是拍了蘇建和案才開始認真思索死刑,而我則是在大學某堂課親眼見到蘇建和、聽了他親口訴說自己的故事,才開始對死刑跟正義之間的連結產生了懷疑。
但也只是個懷疑。無論是支持或反對死刑,我們對死刑都還有很多不了解的地方,正是因為這樣才更應該放開心胸去理解不是嗎?這關係的是人命,怎麼能隨便呢。
可是我們現在對死刑、對殺死一個人就是這麼隨便
你知道有些法官不會判死刑吧?你知道有些法務部長不簽署死刑吧?一樣的犯罪,到了這個法官跟那個法官身上,在這個部長或那個部長任下,就是生與死的差別,這不隨便嗎?
我們都說死刑有威嚇力,但證據卻很薄弱,因為我們不可能把社會變因控制到只有死刑與否一項,因此無論廢死前後重大犯罪率上升或下降,我們都很難有肯定的說詞,更何況從數據上根本看不出兩者直接的關聯性。
就連我們自己都懷疑自己不是嗎?如果我們相信死刑有威嚇力,那死刑就不該偷偷摸摸地來,而是應該開放觀眾、現場直播昭告天下不是嗎?更不用講什麼人道處決,讓更多人看到、讓死刑更殘忍才會更有威嚇力不是嗎?
說這樣違反人權的人,我們真的相信人權嗎?我們真的相信人有基本尊嚴而不能被當作工具使用嗎?可是比起自由刑的矯正,死刑卻是希望透過殺死某些人來降低犯罪率,這不就是把人當工具嗎?
死刑是公平的嗎?一命還一命公平嗎?那殺了超過一個人該怎麼辦呢?砍斷別人一隻手,也該還一隻手嗎?如果真的要複製,那連殺人手法也要複製才公平吧?那種在食物中慢性下毒的,我們也要偷偷在他食物裡下毒是嗎?法律的概念,究竟是複製受難者的傷痛,還是矯正錯誤的行為、減少類似的傷痛呢?既然殺人是錯誤的行為,那用殺人來矯正是合理的嗎?
如果要我給一個答案,我會說我反對死刑,因為有這麼多的問號沒有答案。當然,你也可以說沒有答案表示支持死刑也不能算錯,是的,也許不能算錯吧?我只是覺得,殺一個人不該是這麼隨便的事。會不會我們對死刑這種隨便的態度,正代表了社會對人命的不在意,也許這也是導致這麼多殘忍罪行的原因之一呢?
這又是一個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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