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人會檢討性侵受害人,有以下可能:
(1)立場問題:人都偏向與幫自己立場相似的說話,相同的情境,換了角色就有得到不同的評論,換言之,掌握話語權者就能成為主流意見。比方說異男被男同性侵,罵該男同的人遠大於罵異男沒保護好自己的,因為異男占多數,當然幫異男說話。
(2)為自己打預防針:如果自己以後犯罪,那一定是受害者先做錯什麼。
(3)公正世界假說:你遭遇不幸,一定是你做錯事。
(4)報復心態:平常在兩性關係受挫,這種時候一定要來踩異性一腳。
(5)女性的身體屬於大眾:一個人掉錢或亂花錢,非利害關係人根本無感;但一個女人若不是以社會認可的方式發生關係,就會被各種譴責,願不願意發生婚前性行為都有人罵,跟外國人交往也罵,這可以顯示男人覺得女性的身體理所當然應該屬於他們,若女人沒有給他們使用權,就罵;女人沒有保管好,也罵。
為什麼我們不該檢討性侵受害人,有以下理由:
(1)時機問題:別人得癌症治療,你會「當著他的面」去檢討他是不是生活習慣不好?事情都發生了,對方更需要的是其實是治療而非檢討,就如同性侵受害者需要的是心理輔導,而非檢討。
(2)比例問題:喝醉撿屍、路邊受襲的性侵受害者,反而才是極端的少數,只是就媒體而言比較有可看性,所以比較常報導,問題是數據上那八九成案例,多數的性侵受害者,就是在資訊不對稱的前提下做錯了決策(信任錯人),或是屈服於暴力或權勢之下,幾乎都是防不勝防的。
(3)雙重標準:社會大眾並未覺得財產與安全受威脅,受害者要負多數責任;但女性遭性侵卻要負多數責任,,沒有一個合理的理由可以論證這種差別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