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0/12/16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好心被雷親

    好心不想被雷親,就要謹守分寸,才不會被雷打到,別以為自己的好心,別人就應該滿懷感激。
    業務朋友M氣憤難平的說著自己犯小人,懷著一片好心幫別人牽成一個案子, 從頭到尾的張羅、聯繫,然後交給對方,豈料到對方不僅連一句感謝都沒有, 反倒挑惕起M不懂作業流程以及專業,錯誤百出!M深深感概著好心被雷親。
    我笑著要M別生氣,不然氣著喝眼前的咖啡,不苦的拿鐵都變黑咖啡了, M邊拿起咖啡邊問我:「要是你,不生氣嗎?這還有道理嗎?」 我說:「當然生氣啊!但生氣的人輸一半了。」 M不解的看著我,我說:「這個案子原本就不在你職責範圍內吧?」 M點點頭然後告訴我:「可是客戶認識我,和我熟,我才想好心幫到底啊!」 我說:「所以你以為你的好心,別人就會滿懷感激?」 M沈默不語,看著M臉上仍是滿臉不甘願的表情, 我跟M分享著自己的親身經歷。
    我告訴M,好心幫忙是要有分寸的,本來就不屬於自己的職責範圍內,因為認識兩方當事人,所以擔任起介紹人,但就是負責把這條線拉起來就好,媒人沒有包生子啊!別做「越界」的動作,一旦好心越界,很容易出現幾種職場上常見的太委屈情節。
    太委屈之一:你那麼會(愛)做,就通通讓你做就好了!
    第一種職場上典型的太委屈就是:「你那麼會(愛)做就通通你做。」 然後當自己莫名通通做的時候,感嘆起公司沒人才,工作不公平等等,特別是身為主管,如果還是重複做幫下屬都做完所有的事,那麼主管跟部屬有何差別?如果不讓下屬去做去犯錯,下屬怎麼會成長?凡事自己動手做,某種程度是不是因為自己害怕承擔他人犯錯的風險?要規避風險不是自己動手,而是要讓對方知道這樣做會產生風險。 所以不該是你動手的工作,就不要動手。
    太委屈之二:你就是要搶功勞、求表現啦!
    第二種太委屈就是:「講的好聽是幫忙,其實你是想在老闆面前求表現、搶功勞。」每個人都應該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沒有非誰不能做的工作,即使是跨部門合作,也必須謹守權責分際,這是對彼此職位工作上的尊重,界線劃分清楚,角色明確,每個人都有舞台可以發揮,犯不著去別人的棚搶當主角,替自己背後引來一堆飛刀。站好自己的舞台就好,每個人都有機會紅。
    太委屈之三:我都是為他好耶!但是...甘安捏?
    第三種太委屈:「你以爲是為對方好,但對方有要你這樣對他嗎?」 以前我的主管常掛在嘴邊的口頭禪就是:「你對他人掏心掏肺,別人拿去煮下水湯!」,我們總不自覺得對我們自己的幫忙套上一個非常冠冕堂皇的理由:「我這樣是為你(他)好!」,但你怎麼知道自己的做法對對方是真正的好?你怎麼確定對方需要這樣形式的幫忙?
    如果你的方法對方不能接受,甚至拒絕時,是不是就會埋怨對方不知好歹?換個角度思考,對於不需要或是不想要的,拒絕不是很正常的嗎? 所以在幫對方忙之前,不如試試開門見山的說:「須要我幫忙嗎?」「需要幫忙話再告訴我。」 同樣的,當你在請求別人幫忙時,避免越幫越忙的尷尬, 最好明確的說明需要對方協助的部分,才能得到最佳的結果。
    職場總是現實的,老闆僱用你不是來幫其他員工的, 同樣的,老闆也不會想請總要別人幫忙才能完成工作的員工, 所以做好自己,行有餘力再去協助他人,伸出援手前請先確定對方要的是什麼, 才不會讓你的援手成了別人眼中亂入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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