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1/04/16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禪林寶訓筆說

宋、妙喜、竹菴輯 清、楚衡雲峯智祥
此節明上下取利之弊
此節明上下取利之弊
夫在公者、取利不公、則法亂。 在私者、以欺取利、則事亂。 事亂則人爭不平。 法亂則民怨不服。 其悖鬬諍。不顧死亡者。 自此發矣。是不亦利誠亂之始也 夫者承上起下之辭。 在公者。應上尊崇一輩。取利不公。所令不行。法則亂矣。 私者。應貧賤一輩。取利以欺。則名分喪失。事則亂矣。 事若亂。彼此不分。強弱競爭。無所分曉。 所以人爭不平矣。法若亂。以法凌人。無分曲直。理不能伸。 所以民怨不服矣。如此上下交亂,雖有法度。民則不從。 。乖也戾。違也。 事無分曉。鬬諍便起。 由是人之不顧死亡者。皆從此一利字發之矣。是不亦。 如云豈不是利字,誠亂之始也。 至此方纏結還太史公歎息之意。
宋、妙喜、竹菴輯 清、楚衡雲峯智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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