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閱讀托爾斯泰的著作,有他獨特的書寫特色,一種近乎鉅細彌遺地描繪主角的思考,表現出人反反覆覆、飄忽不定的情感所帶來的作為。
這種重於思考的描寫,與一般小說著重客觀場景及對話的描繪很不一樣,有如在看觀看某個人腦中的思辨過程,而這思辨關乎道德、正義、愛,作者顯然有意將自己的看法顯化在文學上。如同譯者說的,一種近乎說教似的,非常「精神形式」的小說。
最後以英文傳教士的聖經內容來作結,宛如大天使加百列吹起號角,喚起死者復活,只有那些精神上如同孩童般的人,你們才能進入天國。
男主角的救贖道路,在女主角終獲皇帝赦免後(遭到誤會的審判、遭到輕怠的愛情)已經來到一個終結。男主角問自己,自己到底想要什麼?精神上到底需要什麼才能滿足?
想要跟女主角在一起?有家庭有孩子?這一切又在女主角拒絕他的犧牲後告終。
他從始至終的救贖道路,本質上是在當一個“盡善”者,是對神的追尋,想要重新打開精神面的自己,實踐精神上的追尋。而一切故事中作為,湊巧發生的愛情、友情、親情、救助都是一種點綴,作者藉種種的事件與故事,去書寫男主角對所見所聞究極意義性的思考,並一路探照他精神上的變化。
我自己也是個常思考意義的人,對於托爾斯泰將思考攤開書寫,感到新鮮有趣。因為多數小說的故事,不常做過多的動機解釋,這似乎被認為是說故事的大忌,不要說教,而是描繪,用劇情發展故事就好。
而《復活》卻不一樣,它沒有太多故事情節的轉戾點,單純看著男主角一步步完成目標與價值追尋,這些轉戾點都只發生在男主角對意義與人生、生活的感受與認知上。
這本書托爾斯泰花了十年寫成,或許這也是他在人生晚年自問自答,追尋人生最終意義的一本意識流,它體現出一種美好的、近似神的精神。一種未完的,永遠只有開始,沒有結束的追尋與奉獻,以此作為故事的結尾,莫過是對「復活」這題名最好的呼應。
後記:
「審判」是本書故事主軸,是藏於「復活」書名下的重要前戲。男主角是因機緣參與到女主角的「審判」,作為仕紳陪審團一員,發現女主角是自己年輕時有愧的情人,在陪審女主角的過程裡,也經歷了自我審判,決定洗心革面與女主角共同體驗審判後的「罪罰」,在這有如「復活」道路上,書寫出一連串的價值反思。我在讀完之後其實還想再找時間重讀,因裡面涉及律法、神的探討,是我想再多對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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