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2/07/27閱讀時間約 34 分鐘

我該去住精神科病房嗎?

By 專線志工 山椒魚

前言

我是一位22歲的女性,在19歲那年初次踏入精神科,當時得到的診斷是重度憂鬱症,此後持續在新光醫院的門診追蹤了兩年,期間曾住院三次,都是跟醫師協商好的結果。但從今年四月中開始,我的情緒低落進入了新的週期;在四月底的一連串事件影響下,我開始以吞藥過量的方式自我傷害,透過藥物讓自己每天處於昏沉的狀態,像喝醉酒般搖晃晃的走在路上,期待能被車撞死。在寫作此篇時,由於友人的提醒,我才知道自己曾經在吞藥後走到系館,然後由於無法走穩而需要被人攙扶回宿舍,只是我已經記不起來了。諸如此類的事還有很多,我每天都讓自己這樣渾渾噩噩的過。5月2日在等候門診時,情緒雖低落但沒有特別的崩潰,我仍吞了過量的鎮定劑,心情就如同喝水一般的稀鬆平常。吞藥之後睡著了,倒在椅子上,醫師發現後將我搖醒。他問我怎麼了,我覺得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因此就誠實告訴了他,沒想到他立刻借了一台輪椅,將意識不清的我推到十樓病房。當時我在口中不斷呢喃:「為什麼我要住院?我還有很多事情要辦……」這是我第一次非自願入院的經過。
由於這次入院的經驗,以及最近身邊幾位朋友在考慮自己是否應住院,向我詢問相關的事,因此我寫下了這篇文章,希望能以一位在精神醫療體系中病患的角度,盡可能地再現我在病房裡經歷到的一切。讓考慮入院、即將入院的朋友們及照顧者少一些未知的恐懼;或者讓純粹對精神病房感到好奇者明白,這裡既不特別神聖,亦不特別髒汙。每個診斷的背後都是活生生的人,因此,病房裡的大家雖然在診斷上多有重疊,每個人卻仍是相當獨特的,只是在自願或非自願的情況下被迫綁在一起。因此,我的經驗僅能代表我自己,而無法代言座落在象限上其他位置的人;關於這一點,我會在結論更詳細說明。

二、精神病房有哪幾種?

精神病房可以大致分為兩類,分別為急性病房和慢性病房。

急性病房
急性病房收治的病人為具有嚴重精神症狀,有自傷傷人的可能性,難以自理活動,而家人也難以照顧,因此需醫院急性治療和全責照護者。是故,住院目標是以穩定症狀為主,安檢規定也最為嚴格,比如新光急性病房的規定是,無論是病人或訪客都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包括尖銳物品(如刀剪類、針、牙籤、刮鬍刀)、打火機、火柴、菸酒、檳榔、繩索(超過30公分者,如牙線、長毛巾、皮帶、領帶、圍巾、絲襪、耳機、鞋帶、衣褲上的棉繩)、電器用品、充電器、鐵製品(鐵鋁罐、鐵湯匙、鑰匙)、玻璃瓶罐、鏡子、手機、藥品、雨傘等等。比如我在這次入院安檢時,就被沒收了雨傘、金屬手環、有棉繩的褲子;之前則被沒收過以鐵盒裝的色鉛筆和牙線,這兩者由於是日常用品,所以被放在護理站保管,需要時再向護理站借用。此外,熱水也只有透過護理師或保全才能取得。另一方面,每間病房和公共區域都有設置監視器,護理師和保全隨時會注意病人動向。前述規定皆是為了方便管理、防範自傷傷人的事件,相對的也就限制了病人的行動自由和自主性。
在有些醫療機構理,急性病房又分為「精神病房」與「精神官能症病房」,前者收治的對象有精神症狀,包括妄想、幻聽幻覺等等,以思覺失調(精神分裂)患者為主;後者則是情感性疾患者,包括憂鬱症和雙極性疾患(躁鬱症)。在有區分這兩類病房的醫院裡,對前者的管制又比後者嚴格。比如松德的精神官能症病房就可以在監管下使用電子用品如手機,只是無法充電;另外病人可以自行外出,而無需家人陪同。根據健保規定,急性病房住院以一個月為度,如果超過這個時間,醫院就要另寫報告書,因此為了避免增加工作量,通常急性病房住院時間最長不會超過一個月。

慢性病房
慢性病房則包括了養護式封閉病房、復健式封閉病房、半開放式病房、開放式病房、日間留院、康復之家、社區復健中心、到庇護工廠等等,通常是由急性病房轉介而來,此時理論上症狀已相對穩定,能在一定程度上學習自理生活,並為就業和回歸社區做準備。因此,慢性病房通常較急性病房更為開放,比如日間留院、庇護工廠等等,就是病患只需要在白天去醫院或機構報到,就如同上學或上班,時間到了就回家休息,而無需住在機構裡,接受二十四小時的全面監管。因此,在現行規定中,病人必須穩定且規律的回診服藥,才有資格使用這些資源。

病房裡的性需求
至於性別的方面,有些空間較大的醫院會依照生理性別分層或分區,男性和女性平常互不相見,只有在活動時才有可能打照面;有的醫院如新光因空間較小,只有依照性別分房,所有人仍是共享同樣的公共空間,但禁止進入異性房間。
住院期間的性需求基本上只能偷偷解決,之前玉里醫院的溪口園區曾經設置「自慰室」,欲使用者得先預約,內有A片、充氣娃娃等用具,但僅供男性使用;當時雖然很受病友歡迎,卻有衛道人士抗議,所以就廢止了。曾經聽病友說,有些人會偷偷在廁所內進行性行為或自慰,因為廁所是病房中唯一沒有監視器的地方。但前者是被禁止的,若被發現會遭受到嚴厲的監管;至於後者也並不容易,因為若是在廁所裡待太久,就可能被保全或護理師關切。
身為病房裡最年輕的女性,我幾乎每次住院時都有被其他病友追求的經驗,這次也不例外。若追求者是男性,則醫護人員乃至其他病友會主動制止對方,並關切我有無受到騷擾;但這次我遇到一位女性追求者,她常常直接撲到我身上、甚至將我整個人抱起來,還有不停撫摸我,或許其他人以為只是同性間的打鬧,遂沒有加以制止,讓我十分困擾。

三、會去住院的都是哪些人?

前一部分提到的急性、慢性病房之分只是理論上,在實際上未必如此,因為並非每家醫院都同時有這麼多種病房,比如新光就只有急性病房和日間留院,急性病房中也無精神病和精神官能症之分,所以急性也可能收症狀不那麼嚴重的病人。
若以疾病區分,就我自己在新光住院四次的經驗,以思覺失調患者最多,情感性疾患則以雙極性多於憂鬱症,大多是因為有精神症狀、自殺和傷人的行為或意念而入院,有少數則是因為失眠調藥。就我的觀察,在分房時不會特別將診斷相同者分在同一房間,而是依照症狀的嚴重程度,程度接近者在同一房,但有時也有例外。
新光雖然是醫學中心,但由於它位在士林區,位置相較其他醫學中心離市中心較偏遠,因此病房滿床的情況較其他醫院少,通常不用排床便有空床,可以直接入住;這也是選擇醫院時可以考慮的點,因為有時情況緊急,並不容久候。另一方面,醫學中心的醫療費用雖然較高,但由於新光近蘆洲和三重,因此病房內有不少是低收入戶。若以性別和年齡來看,又以中年婦女為最多,通常都是因為正在被家暴或家暴陰影、與子女不和、家庭經濟問題等等原因生病,入院對她們而言,可以暫時隔絕每天必須面對的壓力源。
就我所聽過友人住馬偕、松德等地方的經驗,我在新光看到的病友年紀偏大,我在前三次住院時都是年紀最小的,而次於我的就接近四十歲了;我只有在第四次時遇到年紀只有二十歲的病友。然而,在這狹小而封閉的空間裡,我認為年齡不易造成代溝,因為疾病是大家共同的處境和語言,雖然彼此之間鮮少會直接聊自己的症狀,或者主動過問他人的,但大家出於無聊和寂寞,仍然會偏向積極的與他人建立良好互動,因此除了症狀太嚴重、導致無法與客觀現實接軌者,通常彼此之間是會友善的互相照顧的。
其中我尚不得其解、但覺得頗值得玩味的,是大家會避免直接與他人談論疾病本身,包括自己的症狀、自傷傷人的經驗或意念、生病的原因等等甚至會互相勸阻不要自殺,乃至於說自殺者會下地獄等等。我猜想,避免談論疾病的原因之一可能是這會花許多力氣,而且怕影響到別人的心情,且即便面對同樣是患者的彼此,也撕不下貼在自己身上的標籤;而勸阻他人不要自殺,或許是出自於自我勉勵的心情,也或許是由於自我價值感的低落,使病友們只貶抑自己的生命,而認為其他人都是值得活下去的。並且,同為有生病經驗的人,也會認為自己是有資格給些什麼建議的。
另外,有人住院的主因並非疾病,而是在生命的某個轉折階段遭逢瓶頸,需要進入這個與外在隔絕的空間,讓生命遭逢的衝擊得以緩衝。比如有些人無家可歸,在醫生提議下先住院,至少有個可以遮風避雨的地方,一邊請社工協助相關事宜;有人則是因為一起持有毒品的伴侶被告,為了逃避可能面對的刑事責任而入院。這位病友在住院期間與我感情很好,於是我們留下了彼此的聯絡方式,約定好出院後再聯絡。她與她的伴侶皆因毒癮和疾病而無法工作,因此經濟拮据,曾經在我上次出院後不久打電話到我家借錢,當時是我爸媽接的,因此他們告誡我不可以再把聯絡資訊留給其他病友。其後我再試圖聯絡他,但號碼已經停用,至今仍令我掛心。
一般而言,病房是禁止病友們在出院之後還有聯繫的,因此會制止我們彼此留下聯絡方式,而且曾經在新光住院者就不能再以訪客的身分探視其他病友。而我雖然也留下不少人的聯絡方式,但畢竟大家的生活圈都很不同,出院之後皆忙於重新適應新的環境,遂幾乎都沒有保持聯絡。

四、住院要花多少錢?

病房有分健保床和自費床,新光的健保床有兩人房與四人房兩種,自費床則是單人房。我第三次住院的收據,住院日期是從1月20日至2月6日,共18天,費用總共是5539元;第四次住院的收據,住院日期是從5月2日至5月24日,共23天,費用為7883元。新光的計費方式請參考這個網頁。另外要提的是,我的伙食幾乎都只有訂早餐跟午餐,所以費用偏少。

五、在病房裡照顧我的人是誰?

在病房裡主要照料病人的,仍是精神醫療體系裡的「專業人員」,包括醫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社工師、心理師等五個職系。
醫師又分為主治醫師和住院醫師,基本上,門診醫師和住院的主治醫師會是同一個人,但也有例外,比如我的門診醫師是該院的兼任,所以沒有負責病房,因此我住院時是由另一個醫師負責。這樣的缺點是,當兩人意見不一時,我住院時調好的藥物就會在出院後馬上被換掉,讓「調藥」這項住院的主要功能無法充分彰顯。另一種情況是診所和有些醫院沒有精神科病房,因此醫師會將病人轉介到其他醫院,這時門診醫師和住院的主治也會是不同人,可能會面臨溝通不良、不適合的風險,這也是考慮是否住院時應該納入的考量之一。
有些主治醫師會一天巡一次房,旁邊跟隨著住院醫師、護理師等人,詢問睡眠和吃藥狀況,但大多數在病房可以找到的仍是住院醫師,後者也要值班,所以半夜發生的突發狀況會是由住院醫師處理。雖說如此,由於醫院裡的文書作業非常繁複,因此在我住院的期間,要找到他、與他討論我的狀況也是很困難的,他多數時間都在護理站處理文書工作或開會。
在病房裡最常接觸的莫過於護理師了,其要負責的工作十分繁雜,舉凡剛入院時詢問病史、監測生命徵象、約束、帶團體、在病床邊做簡單會談、協助無法自理病人的盥洗與大小便、協助訂餐、安檢、管理和幫忙拿取禁用品(如牙線、剪刀、指甲剪)、和家屬面談、給藥、巡房、記錄病人作息、在卡拉ok時段幫忙點歌、微波食品、以及無數的文書工作,都是由護理師負責的,因此通常是病房裡最了解病人、最直接與病人接觸的職系。在我情緒不穩時,通常都是由護理師先發現,或者我先告知護理師,再由他們轉告住院醫師,請住院醫師開藥。護理師通常也提供最重的情緒勞動,但在我的經驗裡,或者由於他們所受的訓練,或者由於他們被太多其他瑣事和文書工作淹沒,其提供的情緒支持仍然是很醫療和認知導向的,並沒有辦法做到很細緻的陪伴。
其他三個職系--職能治療師、社工師、心理師--則未必是每個人都會接觸到的,因為需要主治醫師開轉介單,要求其進行職能評估、家庭會談、提供就業和出院諮詢、心理衡鑑等等,他們才能執行業務。
相對的,醫師之外的其他專業的自主性也就被剝奪了,造成醫師的位階明顯高於其他專業,也使整個治療以生物精神醫學的思維為導向,而相對缺少系統、心理等等的觀點。這樣的體制造成的弊病,就是十分仰賴醫師個人的敏銳度,其是否能夠察覺到病人在藥物治療之外的需求,以及症狀所訴說的、生物因素之外的故事。我在住院期間曾遇到一位低收入戶的中年婦女,她因為在分家產的時候被其他兄長排擠,而沒有分到財產和房子,遂沒有地方可以住。因此,她的主治醫師提議她住院,主要理由並非疾病症狀很嚴重,而是沒有地方居住;該醫師並在她住院時將之轉介給社工師,協助其申請社會住宅,等確定出院後有地方住了才讓她出院。在這個例子中,由於醫師個人的敏銳,那位病友才能免於因外在環境壓力導致更嚴重的症狀復發;但只是仰賴個別醫師的能力及個別社工師的熱血,是不夠的;從制度方面著手,方為解決之道。

六、病房的一天是怎麼過的?

早晨
在新光,每天早上大約七點到七點半,醫院的傳送人員就會把早餐送到病床邊,此時我可以選擇繼續睡,或者起來吃早餐及盥洗。在此同時,大夜班的護理師會與白班的護理師進行交班,也就是把夜間發生的事情交接給白班人員,確保照顧同一病人的不同護理師之間資訊一致。這是因為在病房裡,護理師會輪白班、小夜、大夜三班,每個時段裡,病人都會分配給對應的護理師,至於詳細的護病比我就不清楚了,要視當時病房滿床的情況而定。
交班完大約八點至九點之間,病人就要離開病房到大廳測量生命徵象(包括量體溫、血壓、記錄解便情形等等);如果有合併其他生理疾患的病人,如糖尿病,則也要測量血糖。此外,每週一的早上還要額外量身高體重,這是因為有些精神科的藥物會導致體重增加或減少,因此需要監測體重,以作為調整藥物的依據。
在新光,每週一、三、五早上十點半前,病友可以填寫購物本,再由醫院的傳送人員使用病友寄放的購物金,代為至地下室的便利商店和藥局購買,通常在當天中午以後就會送達。這是因為精神病房不能自由進出,如果想吃零食或購買日常生活用品,除了托家人或朋友帶來之外,就只能透過代為購物的方式了。在我前三次住院時,新光是每天都可以填寫購物本,而且購買的金額沒有上限;但第四次住院時,病房就公告,為了「幫助病友建立金錢觀念」以及由於「冰箱容量不夠」,就改成只有週一、三、五能購物,且金額上限是兩百元。就我的觀察,最多人買的東西是泡麵和零食,或許是因為藥物副作用造成食慾增加的關係,也或者是因為病房生活缺少樂趣,大家幾乎都會在正餐之外吃大量宵夜和零食,彼此之間也會分享食物,食物的部分,容後再細說。
大約早上九點時,保全會叫喚病人去吃藥。就像電影《飛躍杜鵑窩》裡的場景那樣,每個人列隊等著護理師給藥,並且在他們面前把藥吞下去,再張開嘴巴讓他們檢查是否有偷藏藥。但我通常不會被要求檢查,我猜想,或許也是因為我被認為是比較乖的病人的緣故。吃完藥後會跳早操,新光放的是五行健康操,長度大約有半小時。雖然不是強制參加的,但由於病房的活動量少,還是會有固定人馬參加。

團體活動
在早上吃完藥到午餐之間,會有團體活動,在新光醫院是自由參加的。團體活動的帶領人包括護理師、職能治療師、心理師、社工師等等。護理師團體常常播放精神疾病的衛教影片;職能團體則有看電影、摺紙、拼豆、串珠、專注力練習等等;心理師團體會帶領參與者進行情緒探索,並且鼓勵成員彼此給予回饋;社工師團體也偏向情緒探索和人際互動,比如抽心靈牌卡等等(其實我不太明白到心理師和社工師團體的性質差異,再請了解的人賜教了)。週末則是卡拉OK活動,通常參與的情形會比平日的團體還要熱烈,或許是因為在沒有什麼娛樂的病房裡,音樂是少數令人放鬆、感到和外頭世界有所連結的事物了。
雖然參加團體不是強制的,但我聽資深的病友說,這多少會影響到專業團隊對於你「復原程度」的判斷,包括參與社會生活的積極度,因此有些人即使覺得活動很無聊,還是會勉強自己參與。另外,根據住過松德院區「精神官能症病房」的朋友說,那裡的團體算是半強制參加的,因為若沒有參加就會被「畫叉叉」,減少可以外出的時間。
就我自己參加活動的經驗,團體有助益與否十分仰賴帶領者個人的風格,以及活動內容本身。就帶領者而言,其所受的訓練會影響到其如何歸因情緒──是由於個人症狀或環境所引起的。比如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的心理師團體,心理師要大家分享如何克服情緒失控的經驗,有一位病友打頭陣講了在職場被罷凌的經驗,這引起了我之外的其他病友的熱烈迴響,因為這是已經出社會的大家的集體經驗。由於時間限制,心理師當時直接打斷了討論,並且說:「你們都很棒很努力,雖然當時很生氣,但也都忍下來,事情就都過去了。」在我聽來這無非是風涼話,因為在職場遇到的罷凌是與權力位階有關,並不是只靠個人咬牙吞忍就會消失的;因罷凌而引起的情緒暴怒或低落也不是症狀,而是所有人受到欺凌時都會被引發的情緒表現。
另一方面,由於急性病房成員的異質性很高,如何設計團體活動也是一門學問。為了讓大家皆能參與,也由於醫院事務繁忙,團體活動通常都非常簡單,這讓所謂「高功能」的病友往往無法忍受。比如之前曾認識一位高學歷病友,其診斷是躁鬱症,她對於摺紙、畫圖、看電影等活動興趣缺缺,卻要壓抑而不能表達意見,因為一旦表達不滿和不耐,就會被認為是躁症發作。同時帶領急性和日間病房的職治師也曾無奈表示,由於急性病房的組成較日間病房更為多元,很難同時滿足大家的需求。然而,無論有多少活動可以選擇,病人仍只是被動的被提供選項,而無法針對個人的需求量身訂做其最需要的。

中午至下午
約莫十一點半,傳送人員會送午餐來,同時也是中午吃藥時間。午餐結束後,約莫兩點多,會進行下午的團體活動,同樣是由護理師、心理師、職能師、社工師等專業者帶領;假日則無。不論是早上或下午,如果沒有參加團體的話就是自由活動,這時大家就得各憑本事度過漫長時光。在沒有手機、電腦、和網路的急性病房裡,很容易讓人感到無聊,所以有些人會聚集在大廳看電視聊天、打牌,或者在房間裡看書、睡覺,也會向護理站借畫紙和畫具著色。對於我自己而言,還算有精神且靜得下心時,以看書消磨時間是沒什麼問題的;但如果精神不濟卻又睡不著,或坐立不安時,就會覺得時間非常難熬,只能在床上翻來覆去、在狹小的病房裡焦躁的走來走去,或著翻閱通訊錄一個個打電話騷擾朋友。

傍晚至就寢
好不容易等到傍晚四點半,就能吃晚餐了;吃完晚餐之後又是漫長的自由活動時間,洗完澡又要想盡辦法度過漫長時光,直到九點排隊吃藥,十點關燈就寢。熄燈之後至早上七點,所有公共物品(包括公共電話、吹風機、洗衣機)均無法使用;至於若要洗衣服,則是得在早上九點至晚上九點之間,交由保全人員幫忙洗淨並烘乾。如果在半夜三點之前醒來,可以到護理站向護理師要備用的安眠藥,但超過三點就無法了。有一陣子我因為失眠嚴重,十分恐懼睡覺時間,因為怕在房間裡翻來覆去會吵到室友,也不想獨自一人在黑暗中熬過漫漫長夜,所以會把棉被、枕頭、和一本睡前書搬到大廳的沙發,在那裡和保全及護理師一起等天亮,護理師也沒有反對。多數時候我仍然睡不著,因此會向護理站詢問是否有雜事可以幫忙,他們就會讓我幫忙做銷毀紙張、蓋章等等雜務。即便在夜裡,護理師也要半小時就巡一次房,確保病人的睡眠動態與人身安全。

七、住院的時候吃什麼?

醫院會供應三餐,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訂購。我目前聽到的「行情價」,多為早餐50元、午晚餐各100元。新光的三餐皆有葷素的選擇,早餐可以選擇中式的饅頭或清粥小菜,或西式的土司夾蛋和類似安素的營養補給品;午晚餐則可以選擇主食為飯或麵,主菜則有雙主菜,但據住過馬偕的朋友說,馬偕沒有雙主菜。醫院伙食說實話並不好吃,菜色常常重複,而且價格也偏貴,因此不少病友會選擇代購泡麵等乾糧,或者請家人朋友來訪時順便帶食物。每天未必都要訂三餐,我常常只訂早餐和午餐,而且可以每天調整,訂餐的事項都是由護理師處理,一方面也是為了監測進食量。
要注意的是,病房是禁止把食物與其他病友分享的,例如有次一位病友跟我說他每天都很餓,卻沒有購物金可以買零食,我遂幫他買了一包零食,結果被護理師告誡;但有時護理師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有時大家就直接在大廳裡分食起食物來,我還沒有抓到這方面的潛規則是什麼。
另一方面,護理師也會針對特定病友進行特別的飲食監控。比如第一次住院遇到一位思覺失調的病友,由於長期服藥的關係,藥物副作用導致食慾增加和體重過重,護理師就代為保管她的零食,使她無法自由的取用,這造成她每日與護理師痛苦的拉鋸。這次住院遇到的另一位病友,則是由於吞鹽酸自殺導致食道受損,只要少量進食就會嘔吐,因次護理師會禁止她購買零食,她每天只能苦苦向護理師或其他病友乞求食物,或者在白紙上寫下滿滿的想吃的食物。

八、家人朋友可以來探訪我嗎?

每個醫院的探訪規則不同,有些規定來探訪者只能是親屬,有些規定的探訪時段很短。而新光就我目前所聽說過,規定最為寬鬆的病房,訪客時間從早上九點至晚上九點都開放,要待多久都沒有限制,也沒有限定得是親屬,朋友、伴侶皆可探視,惟六歲以下的兒童禁止進入。訪客在進病房前,也要先通過安檢,禁止攜帶前文所述的所有「危險物品」。新光的保全對男性訪客會搜身,對女性訪客採信任制;馬偕則有金屬探測器,相較之下更為嚴格。另外,在入院時,醫院會詢問是否願意接受訪客,以及是否同意在訪客詢問時透露房號,如果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住院的事,便可以在此時提出不同意。
就我自己而言,我會請探視者幫我帶生活必需品或食物,或在醫師許可下,讓他們能帶我出去走走,讓我自己能採買需要的用品,這使我有奪回生活能力的感覺。或者我的體力不許可時,待在病床旁陪我聊天就是很好的陪伴了。
值得一提的是,「家人」往往被視為理所當然的訪客,但當家人本身就是壓力來源時,這時反而會使病友充滿更多不安和焦慮;比如我這次住院時隔壁床的老太太,她的丈夫就是她最大的壓力來源。在他人眼中,丈夫對她的照顧是無微不至的;但對她而言卻是無所遁逃的監管,因此她最後選擇出院,因為丈夫每天至醫院探視所帶來的壓力,其實與在家裡並沒有太大的不同。
另外,在新光若要拒絕訪客,只能全部拒絕,而無法只拒絕特定的人,據護理人員說是為了方面檢核與管理。如此一來造成的困擾便是,若要拒絕見不想見的人,卻也要付出無法見其他人的代價。

九、我要去住院了,該帶些什麼?

接著要提我自己會帶的物品,有些並非必要,可以視自己的需求攜帶。以下將按照我認為的重要性排列。
(1)購物金:視可寄放金額的上限,每間醫院不同。
(2)盥洗用品:包括牙膏、牙刷、漱口杯、沐浴乳、洗髮乳、洗面乳、短毛巾數條、保溼用品、臉盆等。毛巾要數條是因為短毛巾無法吸太多水;保溼用品是因為一直在冷氣房內很容易皮膚乾,所以我都會帶化妝水和乳液。臉盆則是因為浴室內沒有連蓬頭,所以用臉盆接水沖身體,比較不會造成整個浴室淹水。吹風機則是病房內會有的,所以不用帶。
(3)電話卡:病房內的公共電話是插卡式,所以需要電話卡;但不事先買也沒關係,因為可以請病房代購。
(4)通訊錄:可以把較親密的家人朋友的電話抄在上頭,以便聯絡用。
(5)水壺或杯子:病房內有飲水機可以裝水,所以只需帶水壺或杯子即可。餐具則不用帶,因為金屬餐具為違禁品,所以病房會給塑膠餐具。
(6)衣物:病房內有病人服,因此私人衣物並非必要,但我還是習慣穿自己的衣服;另外我比較怕冷,所以會多帶幾件厚外套。還要記得帶拖鞋。
(7)手機:雖然是違禁品,但可以放在病房外的置物櫃,方便外出時聯絡他人用。
(8)書籍、繪畫用具等等娛樂用品:可以打發時間,避免無聊。
(9)紙和筆記本:可書寫日記。
(10)衛生紙:非必要,因為浴室有,但如果床頭邊就有會更方便。

十、住院可以幫到我什麼?

以下的陳述會是從我自己--一個被自殺意念淹沒的憂鬱症患者--出發。
首先,住院能最直接幫助我的就是保障我的人身安全。我記得我的醫師曾對我說:「當你陷入極度的憂鬱時,要你用意志力控制自己,是對你不公平的事。」當我充滿自殺念頭時,我的自尊很低落,但自我是很強烈的;而住院就是所有強制手段中最激烈的、使我無法自由依照當時的想法行動,因為它用鐵窗隔離了對我而言極具吸引力的高樓;用安檢隔離了刀子和繩索;用控制藥物的手段避免我吞藥後在意識迷離中尋死。
再者,當我的情緒低落到無法自己時,我不用在家裡自己一人猶豫著是否要到急診,或不停翻著手機通訊錄而不知道能找誰求援。當我住院時,我只需要走到護理站,向住院醫師要一顆情緒穩定劑,然後等待藥效發作後睡去。
當我陷入深沉的憂鬱時,我也會失去行動的能力,在家裡,光是維持日常生活的簡單動作就會耗盡我的力氣,如上廁所、刷牙洗澡等等,我都得花上一整晚醞釀,才能起身行動。但在病房裡,生活是失去時間感卻又規律的運作著,我不會因為無法上廁所和洗澡感到罪惡,而是可以在時間到了就這麼做。「做決定」對失去行動能力的我而言是極端耗力的;在病房裡,我則把所有的決定權交由別人,因此我能夠將僅存的力氣用以維持日常生活。
另外,在原本的日常生活中,我只有在一週內短短十幾分鐘的門診時間,可以理所當然的作為一個失能的人,其他時間我都必須費盡力氣保持正常,而非照顧自己的情緒。然而,在住院時,我時時刻刻都是個失能的人,我不會因需要尋求幫助而感到愧疚、羞恥、不堪,也無須猶豫是否要向他人「出櫃」--出精神疾病的櫃。
長期失眠的我也很害怕睡眠。如前文所述,在醫院裡,當我睡不著時可以移動到燈火通明的大廳,有保全和夜班護理師陪我一同等天亮,而不必向在家裡或宿舍時,一個人對著漆黑的天花板乾瞪眼,翻來覆去,和腦袋裡的思緒不斷纏鬥。只要在病房裡,我就不可能、無法是一個人。我用自由和隱私作為代價,讓自己隨時能免於被孤寂感吞噬。
最後,住院對我而言最有幫助的是隔離外界資訊。由於病房(尤其急性病房)是極為隔離性的環境,因此能隔絕外部壓力源的刺激,讓人心神平靜。比如有一次我在大廳閒晃時,不小心聽到那陣子特別刺激我的新聞,我霎時情緒崩潰,一邊哭一邊發抖著請保全轉台;如果我是在醫院外,可能會更常經歷這個情境,這對當時的我而言是不堪承受的。

十一、住院不能幫到我什麼?

「人心的苦要人來解。」
我在住院時的筆記本裡這樣寫著。
另就是「醫院不是治療的地方,而是保存生命的地方。」所以在住院的時候感覺不到快樂,但也就會活著。--邃流
這段文字來自我一位曾多次住院的朋友,她在今年五月出院後寫下的,我認為她講出了我所無法言明的、對於醫療體系的深刻無望感。住院大部分時候的感覺是這樣的,自己只是被當成一具失能的身體,我的情緒低落是因為體內激素分泌在作怪,所以醫療面對的不是作為一個活生生的人的我,而是我內分泌失調的大腦。
我舉一個例外的事件,或許在相襯之下更能說明這樣的感受。我住院的時候有幾次情緒很不穩,前段有提到醫院的解法就是給我一顆情緒穩定劑,據說過半小時會生效,但我往往不知道,最終平靜下來是因為藥效發作還是累了的關係。有那麼一次,住院醫師說總是吃藥也不是辦法,便開始跟我討論這種時候除了吃藥之外能做什麼,討論了幾分鐘後還是沒有結論。他說,再給他五分鐘思考,如果還是想不到答案,就只好還是吃藥。五分鐘後我去找他,他露出無奈的笑容:「還是吃藥吧。」我晃了晃手上的水壺:「我有猜到。」最後還是吃了藥,但也許是因為對醫院的期待從來就只是工具性的,只是多了五分鐘,就讓這次變得與以往很不相同,有一種比較被當人看的感覺。
另一方面,前面有提到,住院對我而言最大的幫助是隔絕外界的刺激,但事實上,我認為它最無法幫助我、甚至最大的弊害也在於此。住院隔絕了所有的刺激,不分好與壞,而這些所有好的與壞的刺激共同構成了生活的實感。因此,隔離的環境也能把人逼的焦慮不堪,我自己到住院後期時尤其會如此,因為缺乏日常生活中和他人的平凡互動(如:出門買東西和店員互動、與朋友閒聊、走在街上看人群來去等等),我就會變得坐立難安,無法感受到時間的流逝,以及從和他人的互動中形塑而成的自我,遂度秒如年。「隔離的病房是無法讓人回歸社會的」,這是我出院當天行走於川流的馬路時,心中反覆迴響的一句話。

十二、如何適應出院之後的生活?

(一)外出與外宿
在新光,住院滿一個禮拜就可以請假外出,一次至多四小時,最晚需在晚上九點前回醫院,且需由人陪同,原則上是家人;若是朋友要陪同外出,則需要經過家人的同意。外出的目的除了透透氣,就是適應醫院之外的生活,從四小時開始,漸進到外宿--通常是在週末,由家人帶回家裡居住,並且填寫一份觀察表,上頭的內容包括觀察情緒起伏、是否能自理生活、是否能主動準時服藥等等。外出和外宿時的行為表現皆是醫療團隊判斷出院時機的依據。

(二)照顧關係中的自我界線
接著,我想以今年五月住院時為例,說明我如何思考及準備出院後的生活。首先,由於我這次住院的原因是在候診時吞下過多鎮定劑,因此我將藥物交給信任的朋友保管。再者,我請醫院心理師幫我查詢學校心輔中心的電話,讓我能夠與在學校的心理師聯絡,請他幫我向各科老師說明我的情形並請假。第三,我向醫院請假去學校上課,並請我的室友陪同,由她和我一起觀察我上課的狀況,以作為判斷是否可以出院的依據。第四,在出院後的住所部分,由於朋友和醫療團隊皆認為我需要有人密集的照看,因此曾考慮借住朋友們租屋處的客廳,當時便計畫利用外宿的時機去試住,只是因為我當天上午時突然嚴重情緒崩潰,醫師就禁止我外宿。最後,由於打算和朋友一起居住,我和醫院心理師一起討論我與他人的界線議題--要如何在大家都想「保護」我的情況下,仍保有我的自我,並且是在安全的前提下。同時,心理師也提供她的資源,表示一起住的朋友如果需要,都可以在上班時間打電話給她。
出院後至今,這個界線的議題仍未被妥善處理。出院當天,在前往朋友的租屋處時,我突然領悟到出院前與心理師談話時,我不住哭泣的焦慮何在──由於我這次住院的肇因是失去自我控制的能力,我在過程中為了讓家人和朋友放心,讓醫療團隊信任我而准許我外出、外宿、儘快出院返回校園,我一步步的把自己的主權讓渡給別人;當我意識到時,我覺得自己的界線已經完全被僭越,一點也不剩。因此,我出院當天甚至還與幫我保管藥物的友人發生了些爭執,也不知道要如何與在外租屋的朋友表達我需要在物理和心理上保有自己的空間。因此,借住的計畫後來並沒有落實。
直到現在,我仍然逃避各種承諾,包括無法向醫師保證會每週規律回診、拒絕接受醫院提供的心理治療、無法向友人承諾會透露所有自傷的想法。照顧網絡中的每個人都像拉著同一條毛線,牽一髮即動全身;每個人承受的緊繃程度有所不同,且會因為他人的變動而不得不跟著改變。目前我仍沒有好的解方,若真的得提供什麼建議,那麼便是網絡中的每個人都得照顧好自己,也並非只有生病者才是需要被照顧的人。至於「安全」與「保有自我」兩者之間是否註定是相斥的,我仍然沒有答案。

十二、結語──我只能代表我自己

以下這段結語是初稿的前言,當時會放在文章開頭,是因為這對我而言非常重要,同時我也必須從較為抽離的位置作為起點,才能書寫這些滿溢情緒的回憶。但在經過友人蔡蔡子、盼盼、蟲鳴的建議下,為了增加可讀性,我將原先的前言移至結語;且為了保留寫作時的心路歷程,我將原封不動的呈現它──
在進入正文之前,我認為有必要先清楚說明我的社會位置,因為這深刻影響到我對於住院的期待、我與專業人員之間的關係、以及我與其他病友的互動等等;事實上,我認為社會身分造成的差異對住院經驗的形塑能力,可能不亞於、甚或超過醫院之間的歧異性。
我是一位22歲的女性,在2015年8月第一次入住精神病房,之後分別在2016年8月、2017年2月、2017年5月再度入院,在寫作的當下,預期即將迎來第5次住院。身為年輕的女性,在病房裡蒙受了很多病友的照顧,尤其我住的醫院內很多病友是中年婦女,往往因家庭因素而生病,她們會將我視為女兒般的存在。
再者,至今為止共四次的住院期間,我都在就讀前段國立大學的社會科學相關科系,這件事有幾個重要的意義。首先,我可以半策略性的利用寒暑假的期間住院,如此一來就可以減少日常生活被中斷的衝擊,以及被迫向同儕「出櫃」的可能;相較之下,沒有長假的上班族可能就無法如此,由於精神病房的住院時間往往較長,甚至被迫失去原有的工作。第二,我在學期間所受的學科訓練和結交的社會網絡,都有助於我獲取相關資訊,雖然在實際進入病房前無論聽說過多少,都仍會感到焦慮和不確定;另一方面,也讓我能較敏銳的體察人際互動的潛規則,以及學習醫療體系習用的語言,並且對醫病、病人之間權力關係的差異較敏感,遂在與專業者意見不合時,不會對於和他們協商感到不安。第三,病房內的專業人員也會將我視為可以「理性溝通」的人,加上我的診斷是無精神症狀(如妄想、幻聽幻覺等等)的重鬱症,我說的話比較會被「當成人話」,比如不只一位病友曾跟我說,醫生從不曾像對我這樣,向他們解釋不同藥物的機轉和開藥策略,而他們往往也不知道如何問起。
另一方面,疾病在我身上的表現也讓我被視為較不具威脅性、相對正常自制的敝人,所以我不曾受到較激烈的被剝奪自主性、非自願的處置,如被關到保護室,頂多只有在情緒比較不穩時被投藥。也因為我沒有妄想、幻聽幻覺等症狀,情緒起伏也較小,所以疾病對我的人際互動能力影響較小,其他病友遂願意主動與我交談;但有些容易躁動、或者已與客觀現實斷裂的病友,就比較不容易在病房裡結交到朋友。
綜合前面所提到我的社會位置的影響,我認為,我在住院時受到的對待(無論是從專業人員或其他病友)都是比較友善的,因此減少我對住院的負面感受。但我的經驗只是眾多經驗之一,我也聽過許多人對於住院充滿怨懟、感到被剝奪自主權、覺得住院讓自己的情況變得更糟。因此,以上的一切陳述都只是從我所站的特定位置看到的視角,我希望耐心的閱讀至此的人們,可以謹記著本文的侷限性,和現實經驗中的多樣性。
最後,我四次住院都是在台北市新光醫院的急性病房,所以以下關於醫院的規定,皆是以新光的規定為例,未必適用於其他醫院;如果有朋友願意分享其他醫院的情形,歡迎留言或私訊給我,我會再補進正文,謝謝。希望有關精神病房的資訊能愈來愈透明,讓有需要的病友和照顧者能據以參考。

十三、其他的協助,你還可以在這裡找到……

社區精神復健機構:全國社區精神復健機構名冊
精神疾病照顧者專線:02-2230-8830 ;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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