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0804 自立早報 張登及(政治大學東亞所博士生)
解嚴後十年,我國完成朝野均引以為傲的第三次「歷史性」憲改,從目前盛行觀點觀察,此次憲改進程確實是台灣民主發展的「歷史性」轉戾點。不過不是朝野與部份學界歡呼的民主鞏固的勝利,而是政經保守化潮流的揭幕。
當代對「民主政治」的界定論爭大抵有「古典論」與「程序派」之辯;「古典論」可上溯古希臘城邦民主與亞里斯多德傳統,強調社群公民藉著政治參與確立自主性,進而完成人格的自我實現;「民主政治」具有高度倫理意含與建設性。「程序派」不相信社群成員都有一致良善之動機,對精英參政的抵制反而會助長暴民與獨裁;以故「民主政治」應以多數統治、政黨政治、統治者定期輪替、公正投票程序、軍隊國家化與媒體獨立自主這些客觀標準為評斷。然而進一步的分析指出,偏重「客觀程序」而無視「古典價值」,則「程序」將異化為無目的之政客工具;偏重主觀的「價值揭舉」,則將導致「目的」否定「程序」的危險。目下台灣憲改前後的政經潮流,正逐步浮現民主自由「程序」與「價值」的危機。
台灣九○年代以來的民主制度與程序的鞏固,顯示「民主程序」的某些表面標準逐步建立,這是大家素以為傲的。但是必須指明,這一程序的建立既非如西方般立基於對人性懷疑與權力腐化之預設,更非因民間活力暢旺,古典民主觀中對公民自我實現的要求高揚所致;而是在外在的威脅、危機國家環境下,內在的國家認同與族群矛盾取代氛圍下構建而成。所以其特色是充滿權謀、憲政學理論爭與制度健全乏人問津。
在此一政經氛圍中,揭舉「古典價值」不過是幻想式的「陽春白雪」;高呼「程序原則」也不免為黨派、精英的「生涯規劃」角力所犧牲。結果,現在看到朝野前所未有的親密往還與政策拉鋸,恐將在解嚴之後十年,以新的面貌為台灣政經總保守化大潮催生。
首先,憲改中的制度改革以提昇效率為目的,完成中央政府權力之集中,地方機關精簡無可免將導致中央權責與機制的肥大。其次為改革過程中以發展競爭力和各種獎勵、交換為名的政商網絡的密結重組。其三為憲改黨派互動中醞釀的政黨重組,以共享新體制下龐大的政經資源。
相對於政府政經集權、政商密接與黨派合縱,民間對生活品質、治安、教育資源分配與教科文發展、婦女權益保護、勞動權基本條件保障等的要求,在組織自主上仍為黨派以意識形態議題混淆操縱,在意識上則隨效能感的降低而越趨冷漠無力;更糟糕的是,當黨派忽視弱勢訴求,甚至祭出不合「程序正義」的手段遂行其憲政意志時,民間竟因迫切的治安問題而響應非自由(illiberal)的「重典論」與「鞭刑論」,現在對犯罪國民加裝「跟監器」的謬論竟然也浮出台面。大眾對朝野憲改默然,對治標的「非自由」的點子反而響應,未來在外來危機下,隨著有機的自由群體意識之難產,族群意識幽靈的遊蕩,「政治正確」之新麥卡錫主義與治警權責擴張恐怕也不會面臨阻力。
總之,從憲改過程中看到的行政權力的集中、政商密接、政黨重組、制度與程序難產,加上所謂充滿活力的民間社會缺乏自主與資源、國民政治效能冷感、族群幽靈的浮動、弱勢群體進一步被忽視或「樣板化」,跨世紀的台灣遠景或許一時有股市萬點、眾商雲集、產銷暢旺的繽紛場景,但「古典民主」價值與「程序正當」價值卻可能被扭曲淡出;民主自由在大眾消費意識與致富至上主義中更為淺碟化、無用化;各弱勢者更為優勢集團貶抑、嘲笑、利用。這種畸型保守(與西方古典保守主義不同)的政治社群,塑造出的不是沈穩冷靜的市民意識,而是功利犬儒、偏執躁進的兩種極端心態。這次憲改將是台灣此種政經趨勢總保守化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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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大代表產生方式是憲改精神民主與否的關鍵
97/06/7 聯合報 張登及
當前憲改針對行政權與立法權,特別是總統與立法院的制衡機制之爭,朝野與學界雖議論紛紛,但各派學者各執一詞,莫衷一是。情況大抵是一方認為總統抑制立法權過甚,破壞制衡;一方則堅持民選總統,為克制立院亂象,賦予適當權責,符合國情實際。
將這些當前針鋒相對的爭議擱置不論,目前為眾人忽略而事關重大者,厥為未來國大的產生方式。朝野兩黨在「國發會」中大抵對國大選舉凍結達成共識,解決之道為其代表產生依照總統選舉各黨候選人得票比例分配。此種機制設計,較諸解散、倒閣、行政權立法等議題,在違背基本民主原則方面,更為明顯。
第一、國大未來仍為修憲機關,以各黨總統候選人選票「順帶」決定其當選人,將使未來憲政討論淪為黨派與少數人之專利,未推出總統候選人之國民,將無議論憲政之發言權。
第二、當前五權架構未變,總統有提名大法官、監委、試委及其首長之權。其同意權之把關者正為國大。若國大之產生依附總統而無獨立選舉程序,則此三權將喪失獨立性,與行政院一同淪為總統囊中之物。
第三、國大產生依附總統選舉,固然有強化各黨黨紀之利,然打擊各黨黨內民主之發展,亦屬可見。如若兩黨之謀得遂,國代選舉名存實亡,候選人僅以爭取進入「安全名單」為務,未來國大之多元意見表述將不如今年的「國發會」。
總之,國大作為修憲與司法、考試、監察三權的同意機關,其產生方式影響我國民主體制至鉅。若禁止國民自行登記參選,各紓己見,反而為一時便宜計,坐視其淪為黨派首腦之附庸,利益交換之賽場,不僅將斲傷整體憲政民主機制,更將使國民對憲政喪失政治效能感而心灰意冷。修憲諸公,各黨學者,寧負亂制之污名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