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對專欄作家的第一印象,來自慾望城市的女主角 Carrie。
在陽光灑落的臥室,彎著背坐在床上打個兩行
起身抽根煙,隔著窗戶看著街上行走的人,讓思緒飛揚
再去嘈雜的咖啡廳,喝口濃醇咖啡,繼續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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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 Carrie 寫文章時,字裡行間的提問方式。
也喜歡她將提問設計成一些生活小實驗
用力去生活、去受傷,只為了帶來一些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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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不是這齣戲的戲迷
對於其中的燈紅酒綠、奢迷時尚、混亂感情線,也霧裡看花
但當 Netflix 神奇演算法,在今天以第一順位推播給我時
就又一頭栽入了 Carrie 筆下的曼哈頓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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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每日書寫至今,我也覺得像是這麼回事了!
我想像自己是專欄作家,是 Carrie
撐著下巴、讓視線越過電腦思考著
敲敲打打鍵盤,只為將一絲一縷的想法化成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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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間,日常變得有趣起來
我開始覺得高敏感的特質很棒;放任他在街上奔跑,跟個孩子一樣
也會在逛超市時,享受腦中突然蹦出的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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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像是吃了跳跳糖,滋滋作響,津津有味
我不太確定這樣的書寫會持續多久
畢竟「自由」是我今年的課題,自在流動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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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點感覺良好
但我喜歡現在自詡作家的自己 ✌️🤩
用書寫陪伴自己的三十歲 #Day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