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學家在習得第二語言方面有許多的研究,什麼時候應該開始學外語?要用什麼方式學、跟誰學、在哪裡學?也就是「人、事、時、地、物」五個概念。對於從孩童時期就開始學第二語言,我是抱持絕對支持從家庭開始。如同心理學家或教育專家所說,父母是影響學童最大的關鍵,青少年時期轉為同儕。
「從家庭著手」這個概念很簡單,但實際的作為,就難上加難。為什麼?因為每一個小孩都是獨立的個體,必須嚐試每一種不同的方法,直到小孩能接受並且充分運用為止。
先作一個總結歸納:
1、「以身作則」是第一步。
2、「演一場好戲」是第二步。
3、「學作經紀人」則為第三步。
三個步驟是依據年齡、個性以及學習狀況來區分。
跟大家分享臺灣某私立小學聘請加拿大英語教學團隊寫給家長的信,其中二段文字是作為鼓勵家長引導孩子學習的方向。
At home, students would benefit from reviewing the key words and social conventions that are listed in our weekly newsletter. Students can practice reading and speaking the key words related to the unit so that they can become more comfortable with using those words while in class.
Further, in the monthly newsletter there are resources out together by the grade team that will help students review content from the unit while at home.
從這二段文字來看,在家庭當中的學習重點,在於「每週」、「每月」都能依照學校發的訊息,以「閱讀」、「開口說」的方式練習單字和句型,達到銜接學校教學內容為目的。
在學習一樣新的領域時,父母跟著孩子一起學,也就是家庭空間共學的第一步「以身作則」。父母以身作則一起跟孩子學英語,傳達給孩子的訊息就是:「我到這把年紀都還在學,你這個小毛頭更應該好好地學吧!」
但現代父母工作實在太忙,在家庭空間內又有一堆雜事等著要做。小孩功課又多到爆炸,實在很難找出時間引導孩子學英文。通常是把小孩丟給補習班、家教,總覺得「委外」的專業,可以達到某種程度的效果。
臺灣人英文程度沒辦法達致平均為中上的等級,最大的問題在於父母只是把孩子送給學校或補習班老師教。不巧,「語言」這個學科,不是在十二年國教學完,就能精練的一項能力。或許能在短期間獲得語言檢測的高分,但日子一久,沒有練,就全部忘光光。因此,但千萬要常常提醒自己,動物出生後最重要的學習對象,就是爸爸媽媽。
我的建議是先從小小的目標開始做起。每天設定一個時間,花3分鐘「一起」看一段故事或一段影片,花3分鐘「一起」背3個單字,總時間不會超過10分鐘。如果你和孩子接受度提高,再延長時間和單字量。
如果你還沒有這樣的習慣,又想學好英語文,那就從開學後第一天(今天)開始試試看「演一場好戲」,每天上演一場「我也認真在學習」的戲碼。小小孩沒辦法判斷你是真的在學還是在演戲,他有樣學樣,自然就會慢慢開始學。你演戲演久了,也會慢慢融入這個角色,多多少少也能學些用詞用句。
「學作經紀人」就是要幫小孩找到合適的資源,讓他累積能力。如果「喝洋墨水」是一項值得投資獲取的寶貴資源,就要擔任「經紀人」協助他們找到適合的「墨水」。是要短期的交流?還是要一學期或一年的交換學生?或是要到國外取得學位?不同的計畫有不同的效益,每個青少年適合的方式也不同。
總結:「以身作則」、「演一場好戲」、「學作經紀人」是讓孩子增加語言能力及國際觀的三個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