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6|閱讀時間 ‧ 約 25 分鐘

題目:道德經第四十二章─道生萬物


 

原文: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人之所惡,唯孤、寡、不榖,而王公以為稱。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強梁者不得其死,吾將以為教父。

 

 

本章的意思是三生萬物陰陽調和,和氣為上,自己的生命掌握在自己手上。喜好善惡過滿而溢易遭禍害,凡事適可而止,謙虛待人,強迫自己或他人的行為不得好死,我們要依此原則道理行事,方得好結果。

 

大雨剛下玩,雨珠紛飛,落日霞光,風吹著雨,暑氣吹散,涼上心頭。繼續說下去。

 

這一篇章要怎麼說呢,三生萬物,當我們在職場上與人發生意見不合的時候,你們會怎麼做?繼續堅持自己的意見,爭取到底,還是妥協他人意見,抑或放棄承述。大多數人認為自己有理的都會據理力爭,要他人順從,至於道理站不住的,也會妥協自己的意見,很少放棄自己的意見,成就他人的。如果放棄自己的意見成就他人,這個人德行好。放棄自己的意見成就他人未必讓自己得到損失,然而,堅持自己意見的人,也未必得到好處。萬物凡事以和氣相沖,負陰抱陽的輪迴運作,所以得者勿喜,失者勿哀就是這個道理。

 

舉個例子,我們在急著赴約去談生意,約好的時間內剛好有一場車禍發生,你心急如焚,深怕失約,於是打電話給對方,會遲到些許時間。對方要你不要擔心。在警察處理車禍的時間當中,你不疾不徐的車速,在車內溫習自己要赴約的功課,完全不擔心以後的事,身邊的人非常的緊張說,你怎麼不擔心呢?你笑笑說,不是有打電話通知了嗎?還擔心什麼?身邊的人說怕對方變卦。做生意如果變卦就是一個無信之人,為了不讓自己做個無信之人,所以先通知對方自己的狀況,假如對方還是無法相信,這場生意就別談了。於是你帶著警察處理車禍現場的憑據離開的車禍現場。到達赴約的地點,果真,對方已經離開,你也悻悻然地離開了。這時候突然接到對方的電話,表示過兩天直接到公司去談生意,你喜出望外的訝異起來,趕緊準備更多的功課贏得這次失去的。

 

接下來說一次自己的經驗。

 

我們常常會有睡過頭的經驗,明明約好時間點,結果睡過頭耽誤了時間,趕不上頭班車。於是上班遲到了,或者約定的時間遲了。這時候我們會出現懊惱的心,假如沉澱下來看一看四周,會發現四周的景物多麼的美啊,以前怎麼都沒發現,原來以前自己走的太匆忙了,沒有時間注意。這一次要好好地看一看這些美麗的風景。於是請了半天假。這時你會發現你躲過了災難。同事回報說,老闆開會的時候大發雷霆,你說所有報表都在桌案上了,你自己拿去看。同事說老闆看才發脾氣的,為什麼只有你有做?你突然愣了一下?掛了電話。望著天空傻笑了起來,多美的一個夢啊。這就是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有時候我們以為失去的,受害的,往往是得到的,受益的;有時候我們以為是受益的,得到的,卻是受害的,失去的。你有這樣的經驗嗎?上班被老闆罵了一頓,下了班在路途有店家在發福利品,紀念周年慶。一整個心情的轉換不過如此,若是我們還糾結什麼大概就是放,不,下。放下了就什麼都好了。

 

因此所謂的道行所使: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強迫他人做的事必然強迫自己得到的果。惡人作惡事,難道要善人去承受嗎?「強梁者不得其死」就是說強迫他人做的事,沒有好報的。我們要切記,謹記在心。以上這些都是我們的選擇,選擇走這樣的路,就會有這樣的果,我們要承受。佛法上說,承受的果,是我們自己種下的因,不能怨的。怨心會起嗔心,修行這條路會走水的,我們自己種下的因,自己承受的因果,三生萬物,油然必然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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