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壓榨、炫耀、自負、控制、情緒勒索、攻擊行為與情緒,本質上是對死亡恐懼的
保護機制,該類型的人往往並不具備穩定的自我價值感,因而要透過各種行為表現來確
保自己的價值與安全。然而要維持這種畸形的心態需要團體中的弱勢作為媒介才能彰
顯。作為群體中的一份子,面對這樣的人要不學會建立與他人間的「情緒界線」,要不
離開這個群體。我們沒有人可以且應該成為他人掩蓋恐懼的墊腳石。
撰文:許韡礪諮商心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