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時候大家是冤冤相報而來的,父母、子女也不例外。
子女常常跟父母有冤欠,報仇、報怨的時候是在父母剛結婚的時候,生小孩一直找父母親的麻煩;有的小孩是少年的時候,一直找父母的麻煩,跟人同居、墮胎、飆車、吸毒、私奔,讓父母傷透心;有的是青年的時候、老年的時候。
如果子女是老年的時候跟你的冤結顯現出來,索報現行。他青年的時候可能就是你的晚年,如果那時候他找你麻煩,是你最沒有力量的時候。所以,冤結不要等到以後處理。
今天聽到佛法,有人這樣告訴你,就要用佛法正確地來圓滿化解。冤仇不要放到以後,有的時候還附加利息 ,那時候不是更加吃力嗎?
可以用很多的方法化解,常常念經給他,化解父子、母女之間的冤結;或者常常用子女的名字做善事,幫他印佛經、戒殺護生、佛前點燈,藉種種的善行化解彼此的冤結。
你們相處起來就會非常的融洽、和諧,有的時候心中莫名其妙的抗性和敵意,就會消渺無蹤,大家在一起特別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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