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擬就兩種傳統文化:基督教文化(包含受其影響之文化,不僅限於宗教之內)與東亞文化(泛指台灣、日本、韓國和中國範圍內相似的文化空間),進行文化社會學的考察,透過對兩種文化中有關人性本質的道德觀討論近一步來理解兩種文化中道德的運作方式是否因為兩造觀念的差異而有所不同,更進一步指出兩造文化傳統在自我塑造的人格觀中帶來了怎樣的理想圖像,這樣的圖像甚至更進一步能說明兩造間對「權力」的想像與運用之差異。
基督教文化中的人性論
在基督教的文化當中,人的存在被認為是帶有原罪的,而所謂的原罪不僅僅只有人類的先祖亞當和夏娃因為蛇的誘惑而吃下了智慧之果後所觸犯的禁忌,更是指充滿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因為本能的衝動而可能造成現實中犯罪的一切根源。基督宗教將人類理解為有限的肉體,不只因為人類無法擁有,像上帝一樣在永恆中創造萬物的能力,更是因為人的秉性中就已經帶有各種可能帶來衝突、殺戮甚至導致自身被消滅的因素在裡面,因此便將一切世俗的肉身當作罪一般來看待,並期待透過宗教上的訓誨和約束來防止自身因為這些罪的因素而近一步墮落,並且也是為了在死後因為自己誡守上帝的命令而靈魂得到安息救贖。也因此,在基督宗教的世界中,一切塵世的事物都是短暫且不具絕對性的,一個獲得最高權力的人也不代表他的一切都是完美沒有瑕疵,在上帝的旨意中,一個人可以從富有變得身無分文,也可能從位居上流變得人盡嫌棄,唯有謹守上帝的誡命才能使人不因自己的原罪而驕傲自我,對於自身「有限」的認識也成為基督教文化特有的人性觀點。
東亞文化中的人性論
不同於基督教文化,東亞文化中的人性論觀點往往是缺乏「變遷」的因素在裡面。從東亞大陸春秋戰國時代起,我們可以觀察到當時的思想家們在討論有關人性本質問題時,並沒有對一個人生在世上可能遭遇的各種變故有太多的著墨,就儒家來說,孔子時代追求的仁義到了孟子與荀子的時代也不過只是對人天生稟賦中究竟善性多抑或惡性多的爭論,性善論要求發揮本性中善的一面,性惡論要求透過教育壓抑人性中惡的一面。乍看之下,性惡論像是基督宗教的原罪論,都是強調透做外部作為(教育或遵守宗教誡命)來壓制人類不良的本性,但儒家不論哪個時代的思想家強調的都是成為「君子」這樣的世俗角色,而不是基督教中強調的靈魂得救。這樣的觀念也近一步揭示了東亞文化中相當獨特的道德觀,也就是一個人的善惡並非且取決於一個人的「狀態」(憤怒、貪婪、驕傲等等)決定,而是取決於一個人在他所屬的生活圈中的「地位」決定。正如尼采對「強者」道德觀念的執著那樣,東亞人的善惡論中並非是平等的方式來理解每個人的道德程度,而是先理解的那個人在他的生活圈中的地位後才進一步去理解他在那個位子上的行為是否符合只屬於他的道德程度。
兩種文化觀的人格發展圖像與權力態度
確認了兩種文化對人性認知的圖像後,我們可以進一步來觀察兩中文化對人格發展的道德要求和對權力的想像。在基督教文化中,一個人發展的好壞並不是看他的地位如何,是否享有很高的財富和榮譽,而是端看他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是否時時認識的自己的有限,並且透過各種積極行為來防止自己被自己的有限折磨或打敗。然而,在東亞文化當中,一個人在乎的是自己在生活圈當中的地位如何,彷彿只要獲得了某一「正確」的位子後就能夠獲得一張道德上的免死金牌,所有的萬事萬物也都會順著他運轉。這種人格發展的想像促使東亞人對於一切世俗的標竿都有一種近乎瘋狂的優越追求,不論是武力、學識、交際能力、外在形象等等,東亞人無時無刻被各種世俗的標準趕來趕去,對於自己的失敗和不順遂都只能歸咎於沒有達到某一世俗標準。相對的,基督教文化的人格發展由於傾向個人自我的約束,因此也衍生出來後來讓東亞人常常誤解的個人主義形象,這種形象的本質並不是像亞洲人認為的是一種自私自利的表現,反而是因為受基督教文化影響的人們更加重視自我靈魂和生命的經營,這種經營會因為每個人的遭遇和經驗不同而有不同的方針,這也使得所謂的西方文化在我們這個時代看來是如此的尊重人的個體性卻又兼顧平等的價值。
總結來說,兩種文化觀雖然看似只是精神層面上的認知,但由於人的行為往往也都是由這些認知所控制的,因此在兩個文化的現實上確實造成了很多對權力理解的不同,基督教文化圈多半將權力當成一時半刻的事物,即便有像尼采或傅柯這樣強調權力具有塑造道德觀念能力的思想家也不得不承認,權力所塑造的道德觀念也跟權力一樣只能維持一段時間後即被重新塑造。然而在東亞文化當中,人性的品質是與世俗的文化地位死死綁在一起的,這也讓身處於東亞文化圈的我們在人格發展的過程當中總是過於盲目的追求某一權力來源,卻也忘了反身自己日常生活中為了純粹的平安和幸福所需的自我經營。即便我們在意識到需要這樣自我經營的當下,也可能因為生活上大多數人對世俗權力或地位的執著而得不到自己原先該有的平靜和利益,或許也只有堅定的信仰和小心謹慎的自我管理才能幫助我們擺脫被萬物糾纏的困境和道德綁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