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耳聞有位牧師提到有位傳道人在網路上發表有關年輕人為何離開教會的看法,這位傳道人認為有部分人離開的原因是因為教會中的牧者對會眾情緒勒索,導致會眾可能基於牧者給予的壓力或長期累積的不滿而紛紛離開。這位牧師聽完之後相當不以為然,他認為,如果牧者對會眾的一些要求是一種情緒勒索的話,那教會中最會且最大咖的情勒者是耶穌。
我聽完嚇了一大跳,怎麼會說耶穌其實都在情緒勒索我們?他舉了兩個例子,其一是耶穌要求我們跟從祂要天天背起十字架(〈馬可福音〉8:34; 〈馬太福音〉16:24);另外是,保羅時常強調我們是主耶穌基督的奴僕(〈羅馬書〉6:22)。奴僕的意思就是奴隸,耶穌叫我們跟從他就要天天背十字架,而且還要當他的奴隸,這無非是一種情緒勒索不是嗎?
問題是為什麼保羅會使用「奴僕」這個字來形容我們跟他者的一種關係,(例如「罪」或「耶穌基督」)?
其實不只保羅使用「奴僕」這個字,綜觀整本新約都可以看到類似的敘事方式[1]。這當然與當時的時代背景有關。當時的羅馬社會是一個有奴隸制度的社會,因此當這些作者使用「奴僕」一詞來表達一種關係時,當時代的讀者在當時的處境下都可以很快速地理解作者所要表達的意思。
「奴僕」在新約聖經中,希臘文為δοῦλος(doulos),意指「愛的僕人」(bondservant)。δοῦλος一詞有某人自願地為他人服侍之意,雖然在羅馬時代通常意指某人永久地被奴役的狀態。但以色列人所理解的「奴僕」,又有更不一樣的意思。在過去以色列的歷史中,當一個奴僕工作到一定的時間,就可以獲得自由。這時奴僕若覺得主人對他不錯,他也很愛他的主人,他就可以選擇放棄自由,並留在主人家中一直服侍下去。這種因為愛而寧可放棄自由而永遠做奴僕的人,主人就會帶他到審判官面前,並在門邊釘上耳洞作為一個記號,因此只要看到這個記號,就知道這個人是因為愛他主人的緣故而願意一生做奴僕:
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 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或譯:神)那裡,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侍主人。 〈出埃及記〉21: 5–6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 你若買希伯來人做奴僕,他必服侍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 // 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 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或譯:神)那裡,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侍主人。 - 〈出埃及記〉21: 1–2; 5–6
因此,當保羅提到作為耶穌基督的奴僕時,我想他指的是一種基於愛主耶穌的緣故,而願意一生委身和服侍的狀態。做主的奴僕本身並不是一種基於脅迫或情緒勒索而不得不接受的身分,而是一種基於愛的回應所願意接受的身分。因為深刻體會到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愛,且愛祂故願意一生作主的奴僕而服侍祂。
當耶穌告訴我們跟從祂就當捨己並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時,也並非在脅迫或情緒勒索我們,好像跟隨祂必須很痛苦地付上這樣的代價。而更是講到一種同耶穌釘十架所能經歷到的一種內在的轉換和更新,如同保羅所說:
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羅馬書〉6:5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做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羅馬書〉6:22
脫下舊人,並穿上新人(〈以西結書〉3:9–10),也就是捨己並與基督在十架上一同死和一同復活的意義。我們需要天天背起十架,因為我們隨時有可能軟弱、跌倒,因此時常需要再次來到神面前對付自己的老我,經歷神的恩典和聖靈的內住和更新。
我想不論耶穌或保羅所要傳達的應該是,只要相信主耶穌的十字架並願意跟隨主,神無盡的愛和恩典便會臨到我們。而我們領受了這份恩典,也基於愛耶穌基督的緣故,因而願意捨己,做神的奴僕到永遠,實非在情緒勒索我們。
[1] 參 〈羅馬書〉1:1、〈腓立比書〉1:1、〈雅各書〉1:1、〈彼得後書〉1:1、〈猶大書〉1:1、 〈啟示錄〉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