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2010年的國際閱讀素養調查報告(PIRLS)指出,台灣小學生的閱讀能力不好,很少看文字書,引起不少學者、民眾擔心。
筆者也擔心這些學生長大後,不看報紙、雜誌及書本的文字,造成文字工作者發表作品空間、收入變少,而有盡量少用難懂字詞,使用專有名詞、方言時加註說明,讓文字作品簡單好懂的「無障礙作品」概念。
此概念在網路某文學討論區提出,立即得到不少人回應,有些反對意見值得參考,筆者在此整理分享並回應:
一、有人認為「文字是一切」,如限制創作不能用各式字詞,哪會有精采作品?筆者對此為部分認同,因為以「無障礙作品」原則製作作品要更多時間選用字詞,且不同地區平常所用字詞有些不同,加上有時要用難懂字詞準確描述事物、呈現內容特色,如要讓每位讀者「無障礙」欣賞同樣作品,難度很大。
可是這幾年,世界很多地區讀者努力學習華文,希望了解華人文化。如文字作品字詞太難,會讓這些讀者得不停查字典、上搜尋網站找資料,希望了解作品內容,造成專注力變低甚至打消興趣,就少了可開發的市場。
二、有人認為問題不在字詞難懂,重點是出版社應加強行銷,吸引不同類型讀者;讀者應提升閱讀文字能力,較能閱讀精深主題作品。這想法很好,現在世界各地區翻譯作品佔滿台灣各書店的書架,要如何讓台灣讀者想閱讀台灣文字工作者的作品,就得看台灣文字工作者想法,及出版業者推出有效的行銷方式。
至於提升讀者閱讀文字能力,得請教育體系規劃語文及閱讀課程時,不隨意設定標準答案、不要求強記、不強硬規定閱讀書本和寫心得數量,調整評量方式吸引學生閱讀並練習思考能力。因此筆者邀請各位一起用網路、到現場參加台灣的教育會議,提供改善民眾閱讀文字能力方式,讓台灣文字工作者安心使用文字能力,完成精采的作品吧。
※媒體發表版本: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10/08/28/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