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臺灣推廣國民法官制度,希望在審判過程中,加入各行各業的經驗和想法,與法律專業進行對話,希冀判決能擁有更全面的視角,並反映民意。
本週許律師將跟大家討論國民法官有關的法律問題。
本集重點
- 國民法官制度是什麼?只要是年滿23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連續居住滿4個月的人,皆有機會成為國民法官。透過隨機抽選並經選任程序,抽選出6位國民法官,及1至4位的備位國民法官。
- 英美法系與歐陸法系的衝撞:發現法律的方式、法律的淵源、法官的作用與法官地位,影響法院的法庭活動和裁判思維。
- 陪審團與國民法官的不同。
- 國民法官如何選任?
- 國民法官到底要做什麼?
- 哪些案件需要國民法官的參審?
- 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的不同?判決結果到底要以何人為準?
- 中國在2018年4月27日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的法律,規範人民陪審員制度。規範內容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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