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背山》、《分手去旅行》、《該隱與亞伯》……
資深文學翻譯名家宋瑛堂首部著作
無私分享30餘年譯書生涯的苦樂與領悟
帶你一窺書籍翻譯的門道,以及那些不為讀者所知的眉角與糾結
我就讀高中時,播放西洋歌曲的廣電節目不多,台南AM電台卻有一個播放英文歌的節目,我每週忠實收聽。有一次,女主持人請假一個月,找兩位男士代班,還算稱職,但在介紹喬治.麥可(George Michael)主唱的〈去年耶誕〉(Last Christmas)時,竟然再三唸成「喬治.蜜雪兒」。被聽眾圍剿,兩個代班還一搭一唱狡辯說,法文發音是蜜雪兒沒錯。
喬治.麥可的父親雖是希臘移民,本身卻是道地英國人,和法國並無淵源,藝名沒理由以外語發音。何況,法文版的麥可拼成Michel,音近英文的Michelle,都不是Michael。台灣沒有英國殖民背景,英語發音出洋相是常有的事,講錯了更正就是,沒什麼大不了。可惜譯者沒這福氣。
錯譯洋名是譯者的日常,也是譯者的無奈。寓言勵志作家保羅.科爾賀(Paulo Coelho)是巴西人,我接譯《愛的十一分鐘》(Onze Minutos)時,以《牧羊少年奇幻之旅》(O Alquimista)成名的科爾賀譯名已響叮噹,小譯者豈敢照葡萄牙語為他正名為「奎呂」?沿用既定譯名為上策。但話說回來,幾十年後,假如《愛》是某讀者第一次接觸到的科爾賀譯本,而這讀者聽慣了外國媒體對他的稱呼,挨罵的譯者是哪一個?
我常主張,音譯人名應尊重當事人的母語發音。納粹時代,有個德裔猶太家庭被迫蝸居阿姆斯特丹密室,少女安妮.法蘭克(Anne Frank)以荷蘭文寫日記,抒發青澀的憂思感念。她姓Frank,譯成「法蘭克」無爭議,Anne的荷語和德文發音都是兩音節,較接近「安娜」,英文則變成單音節的「安」。中文不採英美發音是正確的抉擇,Anne雖近似安娜,安妮其實也沒錯。然而同樣是荷蘭人,畫家梵谷(Van Gogh)在美國是梵-夠,在英國是梵-勾-夫,荷蘭原音則是梵-侯-荷,喉擦音在中英文都沒有對等字,中英文一同啞然,還是讓梵谷繼續梵谷吧。上一個世代的譯者音譯時,只能各自照自己認知的英語翻譯,但現在影音媒體眾多,上YouTube即使查不到本人自我介紹的發音,也可以參照廣電媒體專訪的說法,不然也能請教通曉該語種的朋友,問不到也可向Wikipedia求援。維基通常會在人名後面加音標,有時附音檔,如果都沒有,也可以用字串“+pronunciation”搜尋,走投無路才去按Google Translate左下角的擴音符號聽聽看,記得要先選對語種。
John發音是「醬」,為何翻譯成約翰?《聖經》裡的人名各有悠遠的典故,John的原始希伯來文拼成Yochanan,拉丁文照希臘字寫成Iohannes,而拼音語種裡的I和J有時發音近似,傳到日耳曼語系I變成J,英文發音也跟著變,反正照《聖經》中文版的譯法準沒錯。同理,Jacob翻譯成雅各,Job約伯,Joshua約書亞。Elijah較棘手,在中文《聖經》裡是「以利亞」,各國各教派有各種唸法,但美語發音是以-賴-甲,飾演哈比人的美國明星Elijah Wood被譯「伊利亞.伍德」就錯了。追星喊錯名字,你搞不好會被註銷會員資格。
姓名音譯的另一個問題是,用來用去都是同幾個字,fo, fr, fl, fu音本來可以是福、富、弗、復、傅、夫,ver也可以是瓦爾或沃爾,現在一概翻成「佛」。美國懸疑大師傑佛瑞.迪佛信佛嗎?我專訪他時忘了問,但姓名五個字就兩個佛,我真想為他改名。精神分析之父佛洛伊德姓Freud,奧地利人,德語發音,中文沒錯,但1960年代英國出現一個搖滾樂團平克佛洛伊德(Pink Floyd),2020年慘死警察膝下、觸發民運的美國黑人George Floyd 也被譯為佛洛伊德,論國籍、領域、拼字、發音、字源都和Freud相隔十萬八千里。同音的中文字多的是,「福」、「富」、「夫」為何擺著不用?新世代回答,賞鮮期限過了。
有些字眼確實是跟不上音譯潮流。魯賓遜、傑佛遜、麥迪遜是受粵語影響的譯法,現代國語譯者多數把-son翻譯成「森」,再譯成「遜」感覺未免失敬。《天地一沙鷗》裡的海鷗名叫Jonathan Livingston,本土化的「岳納珊」容易打進小學生的心靈,但現在沒有專職譯者敢把強納森譯成岳納珊了。本土化的例子還有蕭伯納、史懷哲、徐四金,幫洋人取漢名在百年前是常態,如今在西方立足的華人不勝枚舉,再玩這套路,只會徒增混淆。西方漢學家和名人自取的中文姓名除外。
常見的姓名都有約定俗成的既定譯法,Erin和Aileen和Elin都是艾琳,Jon和John都是約翰,Jake和Jack都是傑克,反正名字就是名字,讀者不會太在意,譯者頂多把Jon翻譯成強納森,Jake改成雅各。但是,外文名有這麼好譯,譯者就沒得混了。《斷背山》主角傑克「葛倫霍」(Jake Gyllenhaal)的父姓源於瑞典文,發音本來是耶-倫-侯,美語卻成了吉-倫-霍,姓和名押頭韻,多響亮。可惜一家出了三位好萊塢名人,姓卻全被台灣喊錯。好在這字發音也考倒很多西方人。葛萊美獎療癒系歌手Ray LaMontagne就沒那麼幸運了。土生土長美國人的LaMontagne姓雖源於法文,美語發音應是拉-蒙-田,台灣卻幫他改名「拉蒙太奇」,假設你是他,訪台一直被喊Montage,會不會覺得太奇怪?
美國浪漫喜劇《穿越時空愛上你》(Kate and Leopold)裡,休.傑克曼(Hugh Jackman)飾演的男主角名叫Leopold,是莫札特那年代的名字,摩登父母不會再給小孩亂取這種考古名,譯成雷歐波德,或李奧普德,都顯得出古氣。梅格.萊恩(Meg Ryan)飾演的女主角不信他來自19世紀,起初兩度叫他萊諾(Lionel),正能凸顯兩名的古今對比。所以在此勸同學們,英文名不能隨便取,不是愛上某文學名著就從裡面挑一個美名爽用。
同是拉丁語系,法、西、義、葡姓氏拼法各有特色,母音上方打圈圈或加兩點多半是日耳曼語系,子音上方打勾則是東歐人,英文讀者看了都心裡有譜,約略知道這姓的地理歸屬,華人只看音譯能辨別嗎?如果小說裡有角色姓Friedman、Hoffman、 Goldberg、 Cohen或Zuckerman,英文讀者一看就明白這人十之八九是猶太裔,若被譯成弗里曼、霍夫曼、戈德伯格、科恩、札克曼,作者下的伏筆豈不就浮不出檯面了嗎?在海明威的首部長篇小說《太陽依舊升起》(The Sun Also Rises)裡,寇恩有錢有閒卻打不進社交圈,作者不必明指,英文讀者看他姓Cohn,就看得出他被種族歧視。幸好敘事者馬上說明他是猶太人。
中文有小名,英文更多更煩。 Richard的暱稱可以是瑞克(Rick)、瑞奇(Rich)、李奇(Ricky)、迪克(Dick),William可以是比爾(Bill)、比利(Billy)、威爾(Will)、威利(Willy),Robert和洛柏(Rob)、鮑伯(Bob)、巴比(Bobby)是同一人,西班牙文的菜市名方濟各(Francisco)更可簡稱「潘丘」(Pancho)。看到這些小名,西方人能直覺意識到本名,中文讀者則要視外文造詣深淺而定。在文學對話裡,稱呼對方理查或瑞克,可區別角色互動的親疏,照著直譯卻只會讓讀者愈看愈糊塗,所以譯者通常會統一稱呼,同時藉言語裡的口氣傳達關係遠近。只喊姓,表示雙方更疏遠。
《麥田捕手》(The Catcher in the Rye)作者沙林傑筆名是J.D. Salinger,全名傑洛姆.大衛(Jerome David),討厭別人喊Jerome,童年小名是Sonny,親友稱呼他Jerry。傳記《永遠的麥田捕手沙林傑》(Salinger)裡,作者遍訪出版社、二次大戰史學家、文藝學者、老友、兒女、歷任紅粉知己,從上述各種稱呼,就看得出受訪者和沙林傑本人熟不熟,對他含恨或愛慕。在《太陽依舊升起》中,海明威也常以人名來暗指親疏關係的虛虛實實,例如敘事者對其他人都只喊名,卻以姓稱呼Robert Cohn,以表明Cohn是異類,他和Cohn並非肝膽相照的真朋友。女主角布雷特(Brett)以Michael稱呼未婚夫,其他人則一概暱稱他Mike,也是作者刻意的用心。如果為了體貼讀者而統一稱謂,會不會對不起海老的曠世經典?
人名音譯更令人頭疼的是性別地雷。附屬哈佛醫學院的Dana-Farber是全球頂尖癌症研究所,譯名「丹娜法伯」乍看很尋常,但原文兩字中間多一槓,表示Dana和Farber是兩個姓:Farber是一個阿北沒錯,丹娜卻是Charles A. Dana的姓,第一個a的發音是ABCD的A。1950年代的政商名紳跟《宛如處女》(Like a Virgin)的天后娜姊撞名,地下有知,不吹鬍子瞪眼才怪。不過,Dana也可以是名,男女通用,一時不察的譯者更常中招。連我國的地名也有被變性的例子。小時候,我和哥哥計畫一起逃家,愈遠愈好,還沒當兵不能出國的我們看著地圖,遙想著國境極南的曾母暗沙。我一直以為那片淺灘的命名是緬懷某位觸礁罹難的長輩,幾十年後讀到國土爭議的文章,才赫見曾母的原名竟是Ja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