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性質相似的情緒,像是同情(compassion)及憐憫(pity)、內疚(guilt)與羞恥(shame),看來相同,但對我們情緒的影響卻完全相反。這種關係稱為近敵(close enemy)。
同情與憐憫的差異在於,「同情」是理解他人痛苦的同時,也回應、分享自己遭遇的類似情境,如此感同身受的情緒,會加強自己與他人的聯繫、歸屬感,豐富生命經驗時,也能得到正向的感受。
但「憐憫」則區隔了自己和他人,認為別人與自己不同,所以可憐對方,這樣的距離感,將別人的痛苦視為對自己的肯定與滿足,長期容易形成孤獨、過於自我的個性。
同樣地,內疚與羞恥的差異在於,內疚是針對某項自己的不良行為,衍生的負面感受,但這同時給予我們積極改變,想要做得更好的動力。但羞恥則是根本上否定了自我價值,認為自己的存在有缺陷、破損,不值得被愛。因此,羞恥會讓一時的負面情緒愈陷愈深,無助於成長。
「情緒」是身體的種種感受。「感覺」是身體對外在環境的反應。存在著性質上的差異。
在你所處的環境,接觸到的人,讓你感覺不舒服時,你只要離開那個環境及人,不舒服的感覺,就可以得到釋放。
情緒,源自於心中的念頭。對未來的期盼,對過去的記憶畫面,存在著不實聯想(妄想)的可能性。
當情緒來臨時,它會一直存在你的內心,不會因為離開那個環境或人而有所改變。
面對情緒,你能做的就是感受它。不分析、不疊加,不在腦海裡串連及編造故事。
感受是對「已知的理解」,情緒是「對未知的不理解」
感受是直接(純粹),情緒是加工(複雜)。我覺得不被重視、被冷落是你的想法,而非感受或情緒。
簡單兩個字,就有這麼大的不同。你也能有意識的分辯情緒、感覺、感受、想法的差異嗎?
學習有意識的辯識有助於了解自己,更好的與自己的情緒共處。關於「覺察」我還在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