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位他校外籍研究生來尋求合作的協助。這位東南亞女性在母國是英語系畢業,原本對她的印象是人是聰慧的,英語程度還不錯,到台灣也有被要求修中文,並考試通過。上學期proposal 也已經通過。
可能是下學期比較急了,她想找學生作為實驗對象,只要做一節課的實驗,再分析當天實驗的資料就可以了。(這論文也算挺輕鬆的)
請她提供同意書給實驗對象簽名,她才開始去找。過了一天,她說因為要翻成中文所以耽擱,結果找來的檔案只是一封信,信中還明明白白寫著:
'Attached with this letter is a consent form that provides more detailed information about the research project....... '
'此信函隨附一份同意書......'
BUT! 沒有同意書啊?!?! 這不是中文翻譯的問題吧? 就沒有同意書啊? 真是匪夷所思,
那位聰慧的女研究生哪裡去了呢?
我還好心提醒她要去觀看教育部的學術倫理課程(https://ethics.moe.edu.tw/ ),時數足夠才可以畢業,她說她已經看完了。
(可是你卻不知道邀請研究對象/研究參與者的過程...... )
我看完他中英文的家長同意書,幾乎忍不住幫她寫一份的衝動,但我忍住了,我只建議她把那份同意書格式寄給他的指導教授看一看。這個國立學校還設了全英語授課的國際學院,到底有沒有在指導啊!
我把這件事告訴一位同事,她說她也遇過該校的研究生對於同意書,"指導教授說不用"。我也問過這位研究生關於研究法之類應該是必修的課程,她是說沒修過。
學術倫理最基本的三大原則,尊重、善益、正義,其實是人權的態度。就像阿頓之前嘗試闡述的兩篇社會學思考,太多的後門和例外,使得人們不再相信形式。
而已經為數不多的國際學生之中,到底是怎麼去招來的,準備怎麼教育讓他們畢業...... 恐怕除了統計數字好看之外,都很難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