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述發起之意 ‧ 先敘修行心願為本。」
勸發菩提心文 (省庵大師著 ) [原文]
勸發菩提心文講義 (圓瑛大師著) [講義]
. 前言
. (一) 序文 : (1) 修行心願為本 ‧ (2) 發心去取須明
. (二) 正宗分 : (1) 歎德明緣 ‧ (2) 標數列名 ‧ (3) 次依徵釋
. (三) 流通分
《文》 不肖、愚下、凡夫、僧、實賢,泣血稽顙,哀告現前大眾及當世淨信男女等!唯願慈悲,少加聽察!
【講】首句自謙之詞。不肖表其非賢;愚下謂非上智;凡夫愧非聖人。因對涅槃法會,眾前說話,未敢自高。眾中僧俗老幼,根機不等,或有諸佛菩薩,影響當時,或有祖師聖僧,乘願再來。肉眼不識,故發言必宜謙遜也。
僧,實賢,梵語僧伽,簡稱僧,譯云,和合眾,乃出家脩行者之通稱。和合有二:一理和,謂十方同聚會,個個學無為,同證無為之理也。二事和,有六: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出家人,故稱六和僧。實賢,法師之法諱。字思齊,其師為取如是名字,意望見賢思齊。法師出家後,參學具足,宗教兼通,解行相應,智悲雙運,發大乘願,行菩薩道,歸心淨土。臨終往生,上品上生,實預聖賢之列,誠不負師之所望也。
泣血稽顙,哀告現前大眾及當世淨信男女等;此同體大悲心之所感發,懇切告眾也。念一切眾生,與佛本來同體;何以諸佛已成正覺,我等尚在沉淪?由是熏動大悲心,不覺悲傷涕泣,血淚交流。稽顙即禮拜也,以頭稽留於地,以表誠懇恭敬,較常不輕菩薩,逢人禮拜受記,更有甚焉。
告而曰哀者,悲哀發言,冀以感動眾心。現前大眾:謂非過去未來,乃現前涅槃會上之大眾。及當世,及者併及。當世有二釋:一、當今之世,由此會而普及當今世界,由近及遠也。二、當來之世,由此會而流傳當來世界,自今而後也。男女而稱淨信,謂夙植善根,信心具足,不雜疑念,故曰淨信。信為五根之首,十一善法之先,有信則諸善可生,故「華嚴經」云:「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法。」
惟願慈悲,少加聽察者:願即法師心願,亦即菩薩弘願,願度無邊之眾生。故惟願大眾,發慈悲心,勿以人廢言,對我所言,少加聽察。若但聽而不察,聽同不聽,未能得益。聽者聽聞,是聞慧;察者思察,是思慧。既能從聞而思,必能從思而修,故願加思察,定能發菩提心,而修菩提行也。
《文》嘗聞入道要門,發心為首。修行急務,立願居先。願立,則眾生可度;心發,則佛道堪成。苟不發廣大心,立堅固願,則縱經塵劫,依然還在輪迴。雖有修行,總是徒勞辛苦。
【講】此即敘修行心願為本也。嘗聞者:表文中之言,非出己見,乃嘗聞大乘經中,有如是說,今者代佛宣揚。入道要門:即欲入菩提道之要門,又入佛知見道之要門,不在他處,首在發菩提心。此心既發,即開佛知見,方能修行。而修行緊急之務(事也),立願居先,行無願不成,必至退轉故。
願立,則眾生可度:度生之願,乃菩薩四弘誓願之第一願。菩薩對三界眾生,如「金剛經」云: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欲界),若有色(四禪色界天),若無色(空無邊處天),若有想(識無邊處天),若無想(無所有處天),若非有想非無想(非想非非想處天),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則三界眾生度盡,故曰:願立則眾生可度。
心發,則佛道堪成:心即菩提心,此心為正因佛性。正因理心既發,則了因慧心,緣因善心,自可相繼而生。正因佛性本具,眾生多皆埋沒於五蘊山中。今承開示,既發菩提心,則正因理顯。再加了因佛性,緣因佛性,悟修之力,則本覺正因佛性出纏,成等正覺。故曰:心發則佛道堪成。
苟不發廣大心,立堅固願:此反顯發心立願,為修行之根本,本立而道生。苟不發廣大心:如發心持五戒,修十善,求人天福報。如發心斷見思惑,出三界獄,求聲聞乘。如發心樂獨善寂,得自然慧,求緣覺乘。此皆非廣大心,都是祇求自利之心。
廣大心者:即平等慈悲心是也。慈心能與樂,悲心能拔苦。如世間父母之於子女,皆有慈悲心,要令子女得安樂,離痛苦。但此心不平等,何以故?如對他人子女,任從飢寒交迫,疾病縈纏,漠不關懷,故非廣大心。若能視大地眾生如一子,平等慈悲,乃名廣大心也。
堅固願者:即堅固不退。如云:假使熱鐵輪,於我頂上旋,終不為此苦,退失菩提心。又虛空可碎,滄海可填,我願不易。如地藏菩薩發願,眾生度盡,方證菩提,地獄未空,誓不成佛。又如阿彌陀佛所發四十八願,願願皆云:若不爾者,終不成正覺。是之謂堅固願。
末四句,承上若不發廣大心,立堅固願。則縱使經歷塵點劫數,不能了脫生死,依然還在輪迴。雖有種種脩行,如「楞嚴經」所云: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諸天魔王,及魔眷屬。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猶如煮沙,欲成嘉饌,縱經塵劫,終不能得。二本:一妄本,依識心所脩。二真本,依菩提心所脩。不發菩提心,不成菩提道,豈非徒勞辛苦耶。
《文》故「華嚴經」云: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法,是名魔業。忘失尚爾,況未發乎?故知欲學如來乘必先具發菩薩願,不可緩也。
【講】此引經作證。「華嚴經」,是釋迦如來初成正覺,如日初出,先照高山。為大根眾生,轉無上根本法輪。說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之理,圓融無礙,舉一即三,全三即一。如舉一心字,佛及眾生,皆悉在內。迷此心者,乃為眾生。悟此心者,當下成佛。如舉一佛字,心及眾生,亦皆在內。佛即是心,佛原從眾生修成。如舉一眾生,心佛亦皆在內。眾生莫不有心,凡有心者,皆當作佛。即是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
經中有云: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法,是名魔業。有一菩薩,往昔遇佛,已發菩提心。後在世間脩行,將前所發菩提心忘失,並不記憶。如是,則所修無論世間善,出世間善,皆名魔業。
問:出世善法,何名魔業?
答:「楞嚴經」中,聲聞緣覺,皆列五十種陰魔之內,據此可知。又波旬魔王,因中亦脩十善,及未到地定。此定亦云未至定,未至初禪離生喜樂地之根本定,但修近分定(祇能伏惑),故名未到地定。因不發菩提心,故報生欲界頂天,而為魔王。
忘失尚爾,況未發乎?此以輕況重。意以修行必要發真正菩提心,否則,因地不真,果招紆曲。
故知欲學如來乘,必先具發菩薩願,不可緩也;此結心願為本。故字承上轉結之詞。乘字去聲,佛教共有五乘:
具發者,完全而發,不可或闕,即上求下度智悲並運者也。過現諸佛,並無不發菩薩願,而得菩提道。故發願,為修行不可緩之事。如普賢發十大願王,觀音發十二大願,彌陀因中發四十八願,可為修行之模範也。先敘修行心願為本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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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號梵唄: 一向專念 阿彌陀佛 求生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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