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而言,我就是一個「活動派」的代表人物。
這個「活動」指的是「要活就要動」,所以我每天手動寫作、彈鋼琴、彈吉他,腦動構思文章內容,腳動每天去走路,大概我身上能動的地方我都運動到了,這其中當然也包括閱讀文章和看一些知識性或趣味性的影片。
以前還在教書的時候,假日很喜歡往台北跑,從信義商圈、地下街到西門町就這麼一路逛過去,不然就到淡水看海,算是自己的放鬆之旅,可是退休以後我卻很少到台北或其他地方遊玩。
在工作之時,大部份時間是屬於賺錢養家的工作,剩下來的下班或假日時間才是真正屬於你的時間,等到你退休以後,所有的時間都是你自己的,這時你反而要去衡量那一些活動才是最有效率的時間運用,因為真正屬於自己的東西,你不會想要浪費!
很多朋友都還沒退休,我也不想去打擾人家的生活,到台北大多的時間就是腳動走一走、不然就是眼動看一看,要我隨身帶著筆電,一有空就找個咖啡館坐下來寫我的曠世奇文,其實也懶,不如在家寫比較方便,這樣思來想去,幾番酙酌以後,最後還是決定在家活動比較省事、省時間。
這其實是一種效能思維或哲學,當同一段時間,有兩件事可以做,你當然會選擇效能較高的事情來做,如果出去遊玩只能走路、看看風景,沒有太多機會和環境或人互動,那我在家和電腦、樂器、甚至網路上的朋友互動,會不會比較生動有趣?
至於我為什麼會這麼在意時間的效能和選擇問題,主要是因為當年在軍中經歷了「浪費時間大作戰」,從此以後我就覺得時間非常寶貴,不應該浪費在一些不值得的、無聊的瑣事上。
出去玩並不是無聊的瑣事,只是和其他事對比之下,我有其他覺得更好的選擇,而不管任何選擇,只要能將身心安頓起來,達到休閒的目的就行。
我一直是一個閒不下來的人,即使是出去旅遊,我也總是想找機會把周圍附近走上一圈,對我而言,看風景不是主要目的,了解這個地方才是我真正的想法,看能不能藉由風土來了解民情,或許在我心中,地靈才會人傑,而在窮山惡水之下,所能看到的或許只能是醜婦刁民吧!
在財富上我不算有錢,可是在時間上我卻顯得富餘,因為我將時間做了充分合理的運用,就拿文章來說,我從上上個部落格一直到現在這個文學園地,我大概寫了兩三千篇文章,就這樣幾乎一天一篇地寫下來,這是我充分利用時間、達到效能的印記,至於我在這個過程中得到了什麼,其實只有兩個收穫:「更認識自己和更認識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