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自願奴役:為奴役他人而爭受奴役

2018/10/02閱讀時間約 15 分鐘
法國啟蒙運動先驅拉波哀西英年早逝。他生於1530年,逝於1563年,年僅32歲就去世了。但他卻留下了一本思想深刻、文才洋溢、影響深遠的著作《自願奴役論》。他的一生,絢麗激越,如燃燒的流星劃過天空。拉波哀西與蒙田交往甚密,正是蒙田在他去世後付印了《自願奴役論》,從而廣為世人所知。
在《自願奴役論》中,拉波哀西提出了一個被時人忽略的問題,為什麼為數眾多的大眾會被一個暴君所奴役?他寫道,「現在,我只想弄明白一個問題:為什麼有那麼多人、那麼多城鎮,那麼多民族竟能夠忍受一個獨夫暴君的為所欲為?」(《自願奴役論》,潘培慶譯,下同)
他寫到,「這實在是一件令人驚訝的事,然而這居然如此平常,實在應該為此感到悲哀,而不是驚訝。億萬民眾,戴著枷鎖,奴隸般地屈從,他們這樣做並非迫於某種強大的力量,而是因為他們被一個人的名字而著魔,或者可以說他們由此魔法鎮住了。然而他們本不應該恐懼此人,因為他不過是一人而已;當然他們也不必熱愛此人,因為他以非人和野蠻的方式對待眾人。」
拉波哀西認為人們之所以受奴役,並不一定是因強大勢力的壓迫,而是他們自願受奴役,或者說大部分民眾自己默許了受奴役的狀況。拉波哀西認為習慣是人們自願為奴的首要原因,「人們自願為奴的第一大原因,就是他們生來就是奴隸」。「可以說,在開始的時候,人們的確是出於不得已,被迫屈從,但以後就慢慢習慣了;至於後來出生的人,他們從來沒有經歷過自由,甚至也不知道自由是怎麼回事,他們毫無遺憾地服從,自覺自願地服從,而他們的父輩則是出於被迫才服從。」
因而,拉波哀西認為,暴政必然建立在民眾的普遍接受之上。但同時,拉波哀西也指出,暴君會誘惑民眾來換取民眾的服從。「戲劇、遊戲、滑稽劇、表演、角鬥士、珍奇動物、獎章、名次榜,以及諸如此類的毒品,這些都是奴役古代人民的誘餌,是奪取他們自由的補償,也是暴政的工具」。暴君統治的秘密和動力在於,「那些野心勃勃的、又貪得無厭的人,他們就會聚集在暴君周圍,支持暴君,希望從中分得了一杯羹;而如果在大暴君統治下,他們則希望成為小暴君」。這樣,暴君控制六人,六人手下又有六百人,六百人手下又有六千人支持。「最後達到這樣一個階段,即從暴政中獲得利益的人,他們的人數幾乎相當於崇尚自由者的人數」。
對於如何反抗暴政,拉波哀西有驚人的洞見。他並不主張打倒暴君,而主張不服從。「為此,你們要下定決心,不再屈從,那麼你們就自由了。我並不要求你們和他發生衝撞,也不要你們去動搖他,而僅僅是不再支持他。於是你們會看到,他就會像一個被抽去基石的巨人,因自身重量而轟然倒塌,粉身碎骨。」
如果拉波哀西瞭解儒家思想和中國歷史,那他一定會更為驚歎!中國人的歷史就是數十上百億人的自願奴役史。而儒家思想就是鼓吹自覺自願接受奴役的理論和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
與西方社會相比,中國社會的奴役是普遍的,更隱蔽和更嚴重,不僅是自願(接受)奴役,而且是積極主動接受奴役。

一、早期西方社會存在著自由和奴役兩種狀態

古代西方雖然有奴役現象,存在著奴隸和奴隸制,也存著拉波哀西所認為的政治上自願受暴君奴役的現象,但也有自由人和自由制度。自由一直是西方人的最高追求和渴望。所謂自由,就是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並對此負責,但不得侵犯其它自由人的權利和自由。如果權利受到侵害,就由公認的法律來裁決。而權利就是個人能為自己做主負責的那些事,他人不得侵犯。與此相對,權力則是為他人做決定,採用強制手段讓他人服從。只不過古代西方人並不認為所有人都有資格享有自由,而認為自由只有部分人才有資格享受,而其它人就不配享有自由,只能做奴隸。
在古希臘和古羅馬,奴隸和自由人是兩個非常明確的身份,得到法律的界定和保障。自由人享有高度的權利,擁有財產權和參政權等權利。而奴隸屬於自由人的財產,沒有人身自由。只是生命權受到法律的微弱保障。雖然自由人,包括貴族階層和平民階層,與奴隸階層之間是不平等,但貴族階層內部和平民階層內部是平等的,享有同等的權利。因而,雅典建立起民主制度,而羅馬建立起共和制度。雅典的民主制度和羅馬的共和制度都是自由人建立起來的。雅典和羅馬的經濟制度的基礎是奴隸制,使用奴隸進行生產,但其政治制度卻是民主制或共和制。
所以,古代西方存在著兩種社會關係,一種是自由平等的關係,存在于貴族階層和平民內部;一種是自由人和奴隸之間的奴役與被奴役的關係。當然,拉波哀西也在他的書中舉了若干民眾受暴君奴役的例子,如雅典兩度落入僭主庇西特拉圖之手,西西里島受到暴君鄧尼斯一世的統治,但西方社會對自由的追求一直存在,自由在某個範圍一直存在。

二、中國社會的奴役則是普遍的

而中國社會缺乏自由的概念,缺乏與自由相關的權利和法律概念。古代中國也有奴隸,但少有像古代西方那樣大規模使用奴隸從事生產,更多的是奴僕,用於提供家庭服務。但擁有奴僕的臣民,也不擁有自由。與缺乏人身權和財產權的奴僕相比,其它臣民的財產權也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法理上,天下所有的土地和財物都是屬於天子或皇帝的,所謂「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無論是分封制還是郡縣制下,天子或皇帝才是天下土地的最終所有者,只是由於他的控制手段不發達,才將土地交有臣民佔有和使用,但保留有收回和處置的權利。諸侯或臣民則向天子皇帝交納貢賦。貢賦與稅的含義不同,貢賦是土地使用費,而稅則是提供公共服務的報酬。臣民之間的土地佔有和交易得到「王法」的保障,但面對皇權及派生的官府,臣民對土地的佔有權得不到保障。
古代中國也有「法律」,但與西方的法律本質上是不同的。中國的法是「王法」和「家法」,君王和家長是淩駕于「王法」和「家法」之上的。而西方的法律則是「神的律法」或「自然法」,每個人包括國王都在法律之下,受到法律的約束。古代西方的君主制是按法律進行統治,而中國的皇權專制則是按皇帝的個人意志來統治,因為他淩駕於法之上。古代西方也是不平等的,但他們的不平等是法律權利上的不平等,其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要定罪,也要經過相對獨立的法庭經過審判才能定罪,不能完全由國王來裁決或按國王的授意來定罪。國王觸犯了法律,也會受到教會的處罰。而中國社會的不平等,是權力的不平等。根據所擁有的權力不同,其地位和待遇不同。權力大者能完全支配權力小者或者無權力者。面對權力和更大的權力,權力小者和無權力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官大一級壓死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正是由於中國社會缺乏自由的概念和追求,隨著技術和生產的進步,就由分封制轉為了郡縣制。在認同天下所有的土地和財物都歸天子所有的情況下,自然而然,隨著技術的進步,天子就傾向于更直接地管理和支配土地;由貴族的間接管理轉身官僚的直接管理。而西方由於有自由的概念和追求,財產權受法律的保護,並不認可天下土地都應歸國王所有與支配,加上有宗教信仰抑制了對世俗權力的追求,所以,即便技術生產水準發展到足以建立郡縣制,也沒有這種追求。
也正是因為財產缺乏保障,古代中國沒有出現大規模的奴隸經濟。因為經濟上不合算。在財產權得不到保障的情況下,使用奴隸來從事生產,風險就非常高。因為奴隸的前期投入成本很高,不管是購買還是打小養育。維護成本也不低,要防止奴隸得病,身體要強壯有力氣幹活。雖然收益也非常可觀,但不足抵禦高風險。皇帝可能隨時徵用身強力壯的奴隸去戎邊打仗或者修陵墓修水利,也不會給補償。
中國社會只存在一種社會關係,那就是奴役與被奴役。在任何時間任何範圍內都沒有出現過自由。每種社會關係,忠孝悌貞,君臣、父子、兄弟、夫婦之間都是奴役與被奴役,支配與服從的不平等關係。即使朋友關係,也是比照于兄弟關係,要分個大哥小弟。而一旦涉及到利益和權力,也會轉化為君臣關係。例如朱元璋稱王稱帝后,他過去的兄弟夥,就轉而向他稱臣了。因而,中國傳統社會,除了皇帝,其它人都是身受奴役,位於權力金字塔的不同層級,都沒有自由。而皇帝也是不自由的,因為不受限制的絕對權力既是他人的牢籠,對於自己也是一種限制。比如說皇宮,既是無上權力的象徵,但從某種意義上說,又何嘗不是牢籠呢?

三、中國社會的奴役更隱蔽

西方社會的奴隸制,奴隸主對奴隸的奴役是顯而易見的。奴隸缺乏人身自由,而中國社會的奴役更加隱蔽。除了奴僕能強烈感受到自己被主人所奴役外,其它人對身受奴役的感受並不強烈。這有兩個原因:
一是儒家思想把奴役和被奴役的關係粉飾為忠孝關係。把臣民對君主的絕對服從稱之為「忠」,子女對父母的服從稱之為「教」。「忠孝」被認為是個人的天經地義的責任,是高尚的道德品質和人生價值而得到大力提倡。
二是這種奴役關係建立在親情基礎及其擴展之上,所謂「親親尊尊」。用親人之間溫情脈脈的感情來掩蓋奴役和被奴役的關係。
三是這種奴役並非是明顯的人身奴役,受奴役者沒有人身自由。而是有一定範圍的人身自由,有較大的活動範圍和可以自由的遷徙。但卻無處不受到儒家「禮」的約束和桎梏。這些「禮」都是用來讓個人服從權力和權威,防止個人反抗權力和權威。如《論語》中有子說,「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這可稱之為「隱性奴役」;而缺乏人身自由的奴役,則是「顯性奴役」。
因而,在傳統社會,許多中國人雖然身受奴役,但卻意識不到。這可稱之為「心奴」;意識到自己受奴役卻不情願為奴者,可稱之為「身奴」;意識到自己受奴役卻甘心受奴役者,就是所謂的「奴才」。而在極權社會,在奴化教育和宣傳下,「心奴」不僅意識不到身受奴役,反而會有「當家作主」的感覺和代入感。就如林語堂所說,「中國就有這麼一群奇怪的人,本身是最底階層,利益每天都在被損害,卻具有統治階級的意識。在動物世界裡找這麼弱智的東西都幾乎不可能。」
從更一般的意義上,可以將奴隸制分為三種類型。私奴制,皇奴制和公奴制。私奴制即私人可擁于奴隸,迫使奴隸從事生產勞動。古希臘羅馬時期和美國南方的種植園均是私奴制;皇奴制即中國的皇權社會。國家只有一個奴隸主,即皇帝。天下所有的土地都歸他所有,其它人都受他奴役,或既受他奴役又奴役他人。皇奴制比私奴制就更隱蔽些;公奴制是存在一個界限不十分清晰的奴隸主集團。奴隸主集團內部也是奴役與被奴役的關係。這個奴隸主集團的成員並不像私奴制那樣分別獨自擁有奴隸,而是共同擁有所有奴隸。而且奴隸也有少許轉正成為奴隸主集團一員的機會。這就讓它更具有隱蔽性和欺騙性。

四、儒家思想導致中國人積極主動追求受奴役

更糟糕的是,中國的自願受奴役更嚴重。自願受奴役的願望更強烈,可以說是人生的價值體現和追求。為什麼中國人自願受奴役的願望更強烈呢?因為他們是以受奴役為代價來獲取奴役他人的權力。
《孝經》中孔子說,「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孔子所謂「終於立身」就是位極人臣,光耀祖宗。又說:「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悌,故順可移於長。在孔子及儒家看來,人生的意義就在於事親事君,事兄事長。而如何事親事君,事兄事長呢?就是要孝忠悌順。對父母兄長,君主上級百依百順,心甘情願聽從他們的使喚。
而另一方面,儒家對人才的評價與選拔也是以此為標準的。首先要聽話,以「德」為主,以才為輔。《論語》中,有許多對弟子和君子的要求,都是以忠孝為首要標準。「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孔子要求弟子首先要達到道德標準,其次才去學本事。用這天的話來說,就是「先做人,後做事」。又說,「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這段話把做人抬得更高。意思是如果能做到對父母盡心竭力,對君主捨身奉獻,與朋友言而有信,雖然沒有學過什麼本領,但我還是認為他學到了最最要的本領。
自春秋戰國禮樂崩壞後,中國社會就逐步打破了貴族世襲的嚴格界限,呈現出一定的社會流動性。中下層人士通過自己的努力奮鬥,也有微弱的機會晉升到更高階層。後來漢朝有察舉制,隋朝建立起科舉制,為人才的選拔建立起制度保障。而選拔的標準就是以德為主。察舉制是考察孝行,而科舉制是考察對儒家倫理的掌握程度和認同度。而進入官場後要進一步升官,首要的因素仍然是對君主上級是否絕對地服從。
所以,中國的官僚體制是一個奴役與被奴役的等級體制。如果想晉升到更高的等級,使喚更多的人,那首先就得受上一級的奴役。這樣,才能得到上級官僚的賞識,才能晉升。這就是俗話所說,通過大量經驗提煉出的「金句」,「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吃得苦中苦」,就是為上級做牛做馬,按前馬後,迎來送往,伺候好;如此才能「方為人上人」,對下級任意支使呵斥。在上級面前是奴才,在下級面前是主子。一方面受奴役,一方面又奴役他人。
而儒家給人提供的最高價值和人生理想又是位極人臣,光耀祖宗,「中於事君,終於立身」,那不斷地在權力體系中晉升,擁有更高更大的權力就成為中國人最大的追求和動力。而要實現這個目標,就得先受他人的奴役。所以,儒家思想必然導致為奴役他人為主動追求受奴役。造成奴役和被奴役如此的普遍和積重難返。
常常有人說,古代西方和中國都存在不平等和奴役,而西方現在就實現了平等,故此推論說儒家思想不會妨礙甚至會有益於中國社會實現平等。但如前所述,古代西方社會和中國社會的不平等和奴役是大不相同的。古代西方的不平等是權利的不平等,而古代中國的不平等是權力的不平等;古代西方存在著奴役和自由兩種狀態,而古代中國只存在奴役一種狀態。所以,西方的自由平等是從少到多,而中國社會面臨的問題則是如何實現自由平等從無到有。
西方社會的平等自由是範圍的不斷擴大。耶穌基督將自由賦予了所有民族。不同於猶太教,認為只有猶太人才是上帝的子民,基督教認為所有民族所有人都是上帝的子民。貴族的消亡,奴隸制的廢除,選舉權由有財產者擴大到不受財產限制,由白人擴大到黑人,由男性擴大到女性等,都是自由平等範圍的擴大。
理論上,對自由和奴役的態度可分為五種。一是不能接受自己受奴役,失去自由,但是卻不介意奴役他人。例如古代西方的貴族制和美國的奴隸莊園主;二是不能接受自己受奴役,也不去奴役他人。這是美國南北戰爭前北方的狀況;三是不能接受自己受奴役,也不去奴役他人,還不能接受他人受奴役。這是美國南北戰爭後的狀況;四是既能接受自己受奴役,又想奴役他人,以受人奴役來換取奴役他人,為奴役他人而爭受奴役。這是中國的狀況。拉波哀西所描述的古代西方的暴君統治也是這樣。但程度沒有中國這麼嚴重;五是只知道受奴役,這就是被洗腦了。
中國要實現自由平等,首要的任務就是剷除儒家思想的影響。儒家思想在近現代雖然遭受到幾次嚴厲批判,但卻不是出自於自由主義,而是出自於國家主義,因而很不徹底。只清除了儒家的「孝」和摧毀了宗法家族制度,但沒有清算儒家的「忠」。反而進一步加強了大一統專制統治。批判儒家思想,也並不是要將現在中國的問題歸結于古人,而是為了認清儒家思想是自由平等的障礙。如此,才能拋棄儒家思想,做出正確的選擇。要說責任,當然歸於近現代一代一代的中國人。一則古人有局限性,沒有產生也沒有接觸到自由平等的思想;二則不管古人怎麼說,聽不聽是自己的選擇。當然這會受到路徑依賴和慣性的限制,但不是絕對的。
總之,不拋棄儒家的「忠孝」價值觀,建立和普及自由主義的價值觀,中國人就無法擺脫奴役和被奴役的狀態。
完稿於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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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歷史文化、政治經濟等多維度對中國社會透視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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