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讀到一篇文章
《想要當上人生勝利組?必須先放棄這10件事》,從「事後諸葛」的角度來看,還挺有道理的。
這10件事是:
「懷疑自己的能力」、「衝動的情緒決定」、「需要別人的讚美」、「掌控所有事情」、「討好別人」、「怪東怪西」、「一心多用」、「誤交損友」、「動不動就放棄」、「無腦的消費」。
這些事我年輕的時候每一樣都犯過,而且是屢次再犯:
大學畢業的第一份工作在報社。老長官好心幫我安排,讓我念完商學院後再回到報社工作。結果我因為不滿意採訪路線的安排,只做了兩個星期就辭職了。我那時完全沒有想到主管為我爭取職缺、安排晉用的苦心,還自覺
「懷才不遇」。還因為自己不到一個星期就找到了新工作,沾沾自喜了好一陣子。
那個一個星期就找到的工作是一家跨國金融機構,做了一年多,同樣又因為自以為
「懷才不遇」的委屈,衝動辭職。又幸運地立刻有人介紹我到另一家公司,無縫交接。這給了我一個錯覺,以為找工作是件容易的事。
到了第三家公司之後,安定了一段時間,但沒多久就覺得悶了。那是個「急於需要外界肯定」的年紀,於是我瘋狂接外面的翻譯與編輯工作,弄得自己一身壓力肥、元氣大傷。可是我那時還覺得自己可以一心多用而洋洋得意。
搬到香港沒多久,在銀行上班的第一天,電梯裡女同事提的名牌皮包和皮鞋給了我一個下馬威。老闆做新人介紹的時候,女同事上上下下打量我的行頭,耳環、手錶、西裝剪裁、皮鞋,讓我渾身不自在。
那時年輕,急需別人的肯定。我拿出了一筆製裝費把自己打扮成「中環OL」的樣子;跟他們一樣手提LV、腳踩Ferragamo。很快我就變成了她們的一份子,一起逛街、吃飯、上蘭桂坊。
那些「行頭」是在銀行工作的必要裝扮,就像東征的十字軍得穿上全副盔甲一樣。某種程度而言,那副盔甲不止是外在的保護層,也是自信心的主要成份之一。彷彿金錢可以換取自信心,那也讓我度過了好幾年。
現在當然知道追求名牌不重要,可是剛入職場沒幾年的時候,見到身邊那多衣著光鮮的同事,並沒有勇氣跟名牌說「不」。
可是年輕的時候修養和眼界不夠,就算知道應該不應該「動不動就放棄」、不需要「討好別人」、不可以做「衝動的情緒決定」、不可能「掌控所有事情」、不必要「一心多用」、不可以「無腦的消費」,更不必要「渴求別人的讚美」,也沒有辦法執行。
就像蔣捷的《虞美人》所說:
「少年聽雨歌樓上,紅燭昏羅帳。壯年聽雨客舟中,江闊雲低、斷雁叫西風。 而今聽雨僧廬下,鬢已星星也。悲歡離合總無情,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
如果可以重來一次,我會「想要」做不一樣的職場決定,但也只是「想要」而已。
我應該還是會做跟以前一模一樣的決定。因為,在那些特別的時空環境下,那個年紀的我,只能做那些現在看起來不成熟、但對那時的我是最好的決定。
跌跌撞撞了許多年,碰過很多好人、也遇過不少壞人;做過一些自己覺得「應該做」但「不想做」的事,最後還是向自己的天性低頭 —「牛牽到北京還是牛」。
那些大大小小的錯誤,成了我的一部分。我沒有大富大貴,但在跨國企業幾度升遷,親身體驗了許多非常有趣的人事物。現在三餐溫飽,沒有什麼好抱怨的。
我想說的是,不要覺得遺憾、或者後悔過去你曾經做過的決定,即使那些是所謂會讓你當不了「人生勝利組」的事。
如果你現在正在為「應該做」和「想要做」的事之間掙扎:你知道應該找到工作再辭職,可是你再也受不了老闆的嘴臉想要立刻裸辭;或者,你家人覺得你應該出國讀碩士,你想要去澳洲度假打工。你只要盡力做最好的決定就可以。
即使那是個多年後看來是個不大聰明的決定,那也不要緊。那是你的生命軌跡,造就了獨一無二的你!
「想要當上人生勝利組?必須先放棄這10件事」,真的,做不到也不要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