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前,與伴侶一陣爭吵。孩子都睡了之後,我找他再繼續深聊。
那晚有這麼一段對話:
我說:「我覺得我們越來越不一樣了。」
老公:「我們本來就不一樣啊。」
真是一語道破我們彼此最大的認知差異。
也難怪,我經常對想法的不同調感到「失落」,而當看見伴侶面對這個落差的「泰然自若」,我又更加失落。
這是我經常在伴侶關係感到困惑的原因嗎?是不同步錯了,還是期待錯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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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吵架是對的。
那天,讀《愛的藝術》讀得欲罷不能。我
戴著頭燈在半夜裡讀到2點,因為第一篇「愛的理論」裡的論述實在太精彩。
然而,在吵架之前,佛洛姆是佛洛姆,我是我。書上的東西看似很有道理,但我還未找到連結,也不確定如何拿看見的理論,來協助自己釐清困境。
但吵架之後,竟然就豁然開朗了。頓悟啊。(也感謝伴侶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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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論述,從人性的本質,一步一步往愛的本質,踏得越來越深。佛洛姆認為:「愛的理論,必以人的理論、人類的生存的理論為開始。」
人從一被生下,就被拋進一個充滿不確定性的處境,如:未得自己的同意而生,又要違反自己的意願而死、還必須在無法掌握的大自然裡生存,這形成一種「孤獨與隔離感」。
所謂隔離感,意思是「被切斷與外界的聯繫,使我無法運用我的任何人性力量。 」。「如果一個人不試著掙脫這個「駭人的孤獨感」,用某些方式與他人或外在世界結合,他會陷於精神錯亂。」
佛洛姆認為,這個問題是人類的生存裡必須解決的:如何脫出隔離,如何達成結合,如何超越自己的個人生命而找到「合一」。
他也發現,多數人採用三種方式來與外在達成合一:
一種是狂歡迷亂:如儀式性的狂歡、自我催眠、藥物、性。只是這種合一是短暫性的,結束後,通常會帶來更加孤單的感受。這應該不陌生吧?
第二種是建立與團體的一致:「與團體的風俗習慣、實際生活方式及信仰相一致」,一個人便會在這個狀態下有了歸屬感、為自己的信仰驕傲。例如:同溫層取暖。
在這一種方式中,佛洛姆詮釋了一個非常有意思的角度。他說,這個方法,「隨之而來的是,個人的自我大幅度的消失」。
他說,「大部分的人未曾察覺到他們一致化的需要,他們生活在一個幻覺中,以為他們是順從著自己的觀念和嗜好,他們以為自己是個個人主義者,他們以為自己的意見純粹是自己思想的成果----只不過他們的觀念正好與多數人的觀念相同。」但其實,「人自己想一致化的需求,高過『被一致化』的需求。」
如果拿「同溫層」的概念來看:我們經常說想要找同溫層取暖,需要的其實不是「同溫層」,而是需要那個「暖」感。這個「暖」感---相對於「隔離感」---證明了我不孤單、不是怪胎。
反過來說,有沒有一種可能:為了與大部分的人一樣---為了不要變成怪胎----而開始想與大部分的人有一樣的意見與想法呢? 我的生命經驗裡,是有這樣的狀態的。
當人有著對「溫暖感」的依附,對「變成怪胎」的恐懼,人還敢不敢說出自己的不同想法呢?
所以佛洛姆說:「其實人自己想一致化的需求,高過『被一致化』的需求。」因為要勇於在人生中「不同」---不只是包包名牌或選擇的黨派的那種「與眾不同」---人生所要承擔的影響或後座力,其實是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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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趣的是,
「然而,由於人仍舊需要感到有一些個性,這種需要就以各種較小的不同之處來滿足。」像是包包款式、加入黨派…等。
「商業廣告上可見到『與眾不同』一類的字眼,這正顯示出來,在實際生活中,當人人已經幾乎沒有任何不同時,人們對於『不同』之令人痛心的需要。」
將近100年前了,佛洛姆在當時就看見,人渴望「與眾不同」的需求。想要「與眾相同」、「與眾不同」很可能是每一個人身上不斷在流動的狀態。
而且,會不會甚至可能是一種掙扎?
是的,在讀這段時,我感受到身為人類,滿滿的掙扎。我自己也經常在與伴侶或其他親近友人的想法出現「不同」時,感到內心的震盪。
如果這真的是人類(或是我)的宿命,那麼,找到「平靜」的答案是什麼呢?如果我對越親密的關係越容易因為「想法不同」而震盪,我要如何找到平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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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到2019年,我的宗教信仰有著特別大的挑戰。好幾次,我都想離開教會。
因為我開始明確表態:我支持同性婚姻。
許多教會成員開始與我交流彼此認知。在一次次的場合或討論裡,我開始看見那個難以拉近距離的「不一樣」,這個不一樣的感覺逐漸擴大,即使他們還是非常和善的對待我,但內心那個「我們好不一樣」的感覺,還是在擴大。
每個禮拜天,成為了我感到最孤單的日子。
同時,我也開始大量討論政治。教會絕大多數成員不會彼此交談政治立場,為了避開衝突、為了不要變成為教會表態、為了政治中立。但是我相信,政治就是一種公民的論述教育,它是需要被談論的。
因此,在教會,我又開始感覺到,那個與多數人的「不一樣」又被拉開了距離。
直到有一天,有位教會朋友告訴我:「不要灰心,很多人不談,不是不關心。就算立場不同,我們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聽完他說的,我看著來來往往的教友們,他們進進出出,他們寒暄道別。我好像開始看見,這裡的每一個人,真的都不一樣。想起過去在教會中,許多大家因立場不同而有的討論,確實,都可以看見每個人獨特的生長背景跟特質。
不是「一對多」的不同與相同、「我」與「你們」的對立,而是:我們都是獨一無二的;我們在同一個教會,試著學習同樣的信仰,但我們仍舊有著不同的生長背景、不同的價值觀、不同的政治立場、不同的人性關懷。
我們在某些地方形成一致,但在某些地方長得截然不同。這是自然而然的啊。每個人都像一個星球,但放眼望去千千萬萬個星球,我們都在一個宇宙裡,保持著彼此之間的特殊引力,時而順暢時而衝突的運作。
重新回想佛洛姆的理論,我發現,也許我原本想離開的,不是教會,而是想「逃離」那個不同的「隔離」感啊。
(同理可推,也許也會有這樣的情況:遇到跟伴侶不一樣就想離婚,遇到跟組織想法不同就想離職,遇到跟朋友想法不同就像斷交.....如此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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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洛姆在後續接著談到「坐看小宇宙」的微妙體驗:
「在宗教上,平等意味著我們同是上帝的孩子,我們所有人都分享這相同的人性----神性本質,我們所有的人是一體。它同時也意味著,個人與個人之間的不同務必受到尊重,儘管我們所有的人是一體,但我們每個人又是獨一無二的個體,他自身就是一個宇宙。」
伴侶關係裡,是不是也是如此呢?
我們在同一個宇宙裡,我們仍是不同的星球。伴侶已經看見了這個不同,依然選擇了我,也許這就是他不曾試著改變我的原因;我則是帶著浪漫幻想靠近這顆星球之後,死命的想把他拉上我的星球上。
我是不是害怕那個必須獨自負重前行的孤獨感呢?
是的,其實我害怕自己扛不起自己的夢想。害怕在夢想的路上,必須經常面對對眾人解釋與說服的孤獨。伴侶成了我原本「理所當然」的優先旅伴。我期待我們的一致,一起來戰勝這一場仗。
只是,為什麼伴侶變成了期待能「複製貼上」的戰力?為什麼實現夢想只能是一場同化眾人的戰爭呢?我好像看到我自己設定許多「假想敵」,一個人打得好辛苦,但事實上,這相對關係可以不必走向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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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的愛是,保存自己的完整性、個人性的條件下結合。」愛,就是使一個人脫出孤立與隔離狀態,但仍舊允許他是他自己。
我想重新思考愛的意義。
我愛我的伴侶,我在脫出隔離感的路上,依然允許他成為他自己。
我愛我的家人,我在脫出隔離感的路上,依然允許他們成為他們自己。
我愛這個世界,我在脫出隔離感的路上,依然允許世界成為他自己已然運作的樣子。
回到我自己身上,我希望我自己長出能負重前行的勇氣與力量。
希望我慢慢感受到的,不是各自為陣,而是一體的宇宙,
而我在其中自在的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