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篇很有深度的短文--
有人問佛:「喜歡」和「愛」有甚麼區別?
佛指了指一個孩子,只見孩子站在花前,久久不肯離開,
最後,孩子被花的美麗迷醉,不由得伸出手把它摘下來,
佛說:這就是「喜歡」...
接著,
佛指了指另一個孩子,只見孩子滿頭大汗的在給花澆水,
擔心花被烈日曬著,自己站在花前,
佛說:這就是「愛」...
這篇短文啟發了我,原來愛是一種「成全」,而喜歡則是「渴望擁有」;愛是為了「付出」,而喜歡則是為了「得到」。就如同「愛的真諦」這首歌,把愛詮釋得淋漓盡致。一直有一種感觸,有時候,當我們用自己的方式去對待別人、用自己的角度來看待一段感情時,往往忽略了要站在對方的角度與立場去看對方的需求與其想要的方式;我們只知道自己為對方付出多少,做了甚麼,卻忘了對方同樣也認為他為我們付出多少,做了甚麼;原本都是愛對方的體現,到最後卻演變成彼此傷害...,所以「愛」其實是一把「雙面刃」,它總在無意中傷了自己也傷了對方,端看你刺的多深,傷就有多深,甚至有時候還會造成反噬,反倒變成了彼此之間互相憎恨、互相折磨;無論是男女之情、親子之情、朋友之情...皆是如此。
許多人在談戀愛時,總是喜歡黏在一起,深怕時間不夠用、深怕對方離開自己的視線、深怕對方被他人搶走;這種強烈的、太過的佔有慾,反而會讓人窒息。我總和孩子們說:在「愛」中,需要保持「距離」,沒有距離的相處是「自私」的。 一段愛情若要走得長久,就要把前兩年的激情階段化為無限延長,讓愛像「河流」--細水長流;而不是像「瀑布」--來的快去得也快;一天增加一點,慢慢增加,不要一下子全部用完,否則到後來會變成白開水,無滋無味;畢竟感情經得起風雨,卻經不起平淡。在愛的過程中,不能只想著自己,而不顧及對方的感受,感情是需要經歷與沉澱才能長久的。
喜歡一隻鳥,會把牠養在籠子裡,自己欣賞、自己擁有;而愛一隻鳥,則是把牠放了,任牠無拘無束的自由飛翔;請記得--「愛不是枷鎖,給對方空間的同時,也給了自己空間,不必靠太近,我們還有各自的生活;不必離太遠,只需一個轉身的距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