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那天說起工作的時候,才說起一些不開心的事情。
大概就像他說的一樣,其實她適合嫁的是跟她一樣的老師或者公務員,而不是他。
因為那些工作穩定、相較他先前的工作來說壓力跟煩惱也較少。
有趣的是,他後來也成為老師了。
但那天我才發現其實當老師也很辛苦,台灣地區跳樓的學生不只一個,可能因為交男女朋友所以誤拍裸照或者跟著網友離家出走的不只一個,嚴格來說,某些狀況,其實這也沒有什麼法律可管,例如:為什麼在沒打擾別人的狀況下,不能做某些事情呢?「我又沒犯法。」
不是輪流擔任班級導師就是輪流去當學校的行政人員。為了一些積分。
我感覺這些可能只是一些磨練或者職業倦怠,但也可能是一種「根本不想做下去但又必須做下去」的徵兆。然後突然覺得其實看起來再穩定的工作,在簡單的工作。「重複做並且做一輩子」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然後我突然覺得「人生真的不可能不斜槓」,又或者真的不可能不一次擁有兩種以上的收入來源。除了中年可能求職的問題以外,兩種收入總是讓你有多一點喘息以及新鮮感的空間。而不是,到了這個年紀,你轉職不是,不轉職也不是的一種妥協。
「原諒」這件事情,你在誰的身上學到過呢?
那天我才發現,「互相」裡其實住著「原諒」。
就像人與人之間,我們是靠著「互相原諒對方」得以繼續相處。「互相原諒對方」得以包容對方。
我沒有要跟你對不起,你也沒有要跟我對不起。我們只是互相原諒對方而已,然後假裝沒事的繼續走下去。因為我們想要繼續走下去。這些爭執以及在意對方告訴自己「對不起」的時間就只是犧牲我們在一起的時間。
而後悔沒有珍惜這些時間以及思念,讓我們包容了「這句對不起」。
「沒什麼了,我下次不會再犯了。」察覺對方的不開心之後,並下次再也決定不犯了。
因為說「對不起」好難。糾結對方不說「對不起」也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