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 跨性別職場: "能力與性別無關"

2021/10/25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有時真無法理解LGBT職場平權社會運動上,訴諸「性別與能力無關」究竟是什麼意思話。
消極來說,在「運氣也是一種實力」的時代裡,能力是否包括和性別有關?當然有關。連一般男女被面視,顏值也是一種可能直接攸關該工作職務的能力一環,早已是被實證研究的社會事實;更包括與性別相應的一整套服裝、演出、性別化社交能力。當然優秀的性別跨越者指的是能達到這類表現(甚至更厲害),「只是」與原生—證件性別可能相反。只是在社會事實日常台灣一般社會運作上,講「性別與能力無關」根本是句離地的廢話。完全無涉於事實,只是表達一個運動理念理想。理想當然很好,只是無涉於事實,也就無助於面對實際日常會遇到的分歧時人們要如何因應,而只告訴人們「不要違法」。
不要違法要包容進步當然好啊,我們台灣人最nice了。只是資方早有業界培訓師資系統,教導資方如何合法地迴避勞基法又降低成本;現在只是再多個性別工作平等法罷了。如何更技巧地迴避在面試時涉及性別問題而不被抓到把柄,諸如之類。
進一步說,訴諸能力至上,預設的也是一套屬於美式個人主義競爭的白領階級類型職務:金融業、科技業、新創業。但台灣LGBT有多少人比例是在白領階級、多少比例在之外?多少是外商公司,多少是傳統中小?
再則,「與能力無關」的另一個意思是,如果你的就職給薪福利比別人失敗不是因為你的性別,那就純粹是你這個人「好吃懶做自己不努力」。這是個人主義能力至上主義。那麼,那些因為各種實際因素、能力就是相對不行的LGBT者,要去哪裡呢?
性別社會運動,究竟是訴諸白領階級模型,還是其它但也是我們"LGBT"?還是「先求有再求好」,先讓白領進步了,以"推進社會意識"?
反諷地,50外台灣中小傳產,說不定也有它不性平、不進步、做盡些小老闆所能做的各種爛事、但仍有它「可愛」的地方。比如,小生意的用人,絕對不是性別運動白領預設的「能力取向」——反而是考慮適能性以及不要太聰明替它找麻煩但又還是能替老闆賺錢划算待得久能被壓榨久——就好。這點反而是所謂"LGBT"但不在能力取向白領階層者者實際上存活的空間。
跨性別,一椿法律組織輔導社福和研究的熱門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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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薇真
    陳薇真
    1985年次,哲學系,性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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