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被老師的幹話所害。
小學三年級時,教國語的老師,同時也是我們的班導師講到「一傳十、十傳百」這句話。
由於這是一道文字接龍題目,所以有很多寫法。
當各種答案都講完後,老師就說:「『一傳十、十傳百』的下一句還可以怎麼寫?『百傳千、千傳萬』?」
那時候我以為,原來還可以這樣寫。
結果,那次月考,一樣的題目出現,我就在答案欄上寫上「百傳千、千傳萬」。
結果被扣分,喪失一次滿分三百分的機會。
分數出來後我去問老師為什麼不能這樣寫,老師上課不是有這樣講嗎?
結果老師說,這是比較口語的說法,正式答案不能這樣寫。
後來,那天我去老師辦公室準備取回聯絡簿時,就聽到隔壁班的老師跟國語老師說:「蔡老師,你們班的學生這次月考,怎麼很多人那題文字接龍寫『百傳千、千傳萬』啊?該不會是作弊吧?」
然後,班導用那雞巴透頂的乾笑聲說:「不是作弊啦,我就在課堂上隨意說『百傳千、千傳萬』啊,結果誰知道他們還真的寫下去,哈~嘎嘎嘎。」
我OS:「幹... 嘎恁老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