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收入的來源【洞實習律師】

2022/08/20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示意圖/圖片來源:pixabay
國家沒錢,只要印鈔票就好嗎?本文以下介紹4種國家的收入來源。

第一種:稅捐

法律上的定義:以財政收入為目的而無對價之金錢給付義務。
白話一點的解釋:國家為負擔國家支出,要求人民納稅,而國家收到的稅款並不一定全部都花在納稅人身上。
目前稅捐,劃分「國稅」與「地方稅」
常見的國稅,有所得稅、遺贈稅、關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交稅、期交稅、礦區稅。
常見的地方稅,有土地稅(地價稅、田賦、土增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契稅、印花稅、娛樂稅、特別稅課。

第二種:規費

法律上的定義:公共服務的對價。
白話一點的解釋:使用公共服務時,所負擔的金錢義務,同使用者付費的概念。
目前規費,可分「行政規費」、「使用規費」、「特許規費」
行政規費:委託所採取職務行為的對價。
例如:辦理結婚登記、換發身分證所繳交的工本費或手續費。
使用規費:對公營造物或設施所使用的對價。
例如:高速公路的過路費、公共停車場的停車費。
特許規費:使用特許權利的對價。
例如:從原本的政府專賣到現在的民營,如果一般民眾要販售菸酒,則需申請取得特許執照,其中的特許費用,即為特許規費。

第三種:受益費

法律上的定義:使用公共服務的可能。
白話一點的解釋:因為你將來有可能會使用到這項公共服務,所以政府先向你收一筆費用。
相對於稅捐,受益費的支出目的又更特定一點,且不是所有人都要繳納受益費;相對於規費,規費是完全的使用者付費,但受益費並不是。
常見的受益費,如工程受益費,政府為了推行都市建設,提高土地使用,例如新建捷運、天橋等,向特定範圍內的民眾依比例收取費用。

第四種:特別公課

法律上的定義:特別任務之財政需要,對特定群體課徵的負擔(專款專用)。
白話一點的解釋:政府對特定群體收取一筆費用,並將所收取的款項用在特定目的。
常見的特別公課,如商港建設費、能源研究發展基金、交通建設基金、汽車燃料費、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空氣汙染防制基金、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等。
作者介紹:
Dom
努力成為一位高效率和零失誤的訴訟律師
研究 #性侵害犯罪#創傷後壓力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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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實習律師和安心理諮商小小碩士
洞實習律師和安心理諮商小小碩士
我是洞,是一位剛考上國考的實習律師,想透過淺顯易懂的文字解釋艱澀的法律概念。我是安,是一位剛考上諮商心理研究所的小小碩士,想透過文字讓人感受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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