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考生的法律記憶法,我大概琢磨了十年,這十年間,一直修正教學方法,也突破了很多舊有的學習模式,以下分成三個重點:
記憶法教學以現場為主:
如果台下聽眾大腦閃神,就學不會,教學者必須不斷地觀察學習者的現況,並進行調整;線上很難掌握學生的現況,因為很多時候線上的對面可能只是一個玩具熊。
第一次佈局會比較麻煩:
以體系學習法為例,第一次教學要先打破既有架構,重新建立一個更容易記憶的學習體系,不但費工,而且第一次效果普通,很多人就認為沒啥效果,擱置不前。
我的學習方法比較有效,但對於新學習者來說,如同初來乍到一個新的環境,剛開始總是不適應,必須要花一些時間來適應一下,才能上手,因此第二次的教學就很重要了,才能感受到學習的有效性。
適合稍有基礎但歷經多次努力還是很容易忘記的學生:
許多學習者已經懸樑刺股多次,還是學了又忘,忘了只能繼續學,所以跑來我這邊找看看新的方法是否管用。
現在只要跟著我重新建構體系,前後落差一比較,兩次教學就會突然瞬間一片光明的感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