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中的自己與他人如何雙贏?

2022/08/16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心理師,我和我的男友又吵架了…這次是因為採買家具的事情,原本說好是我負責,可是我一忙起來,來不及去處理,他就自己幫我處理,可是我不喜歡他這樣啊! 一來他會很累,二來顯示的我很懶惰,但我又不是這樣的人…但他就認為我小題大作,他很生氣的認為他已經盡心盡力還要被我嫌…」
姍如(化名)在和我述說她與男友的爭執時,總是充滿了苦惱,因為兩個人的觀點似乎沒有交集,總是在各自表述。
這樣的案例在治療中蠻常見的,但諮商師能怎麼辦?我又不是法官,難道我站在谁那邊就代表誰的想法對了嗎?
何況,姍如也不是真想要心理師的認同,她所希望的是男友的認同。
爭執內容只是表面,心理需求才是重點
其實在治療的過程中,爭執的內容與表面的議題,只是當作參考用。
心理師會去探究的是這個人的性格特性、心理需求、行為的動力,
例如,為什麼姍如不希望男友幫她代勞?而男友為什麼會認為姍如小題大作?
探究之下才發現,姍如的性格是事恭必親,若分配好的事未經商量就幫她代勞時,她會有自己的任務被剝奪感,而(對關係、家庭)沒有貢獻感會讓她覺得不安全,即便這個對象是她的親密伴侶,她仍希望對方不要代勞。
但是,站在姍如男友的立場,他並不明白這些細緻的心理需求,在他的觀點中,雖是說好的分工事務,但兩個人是伴侶應該要相互協調替補,這是很正常的,多做事的一方應該被讚揚。
由過程中的一致性化解衝突
因此,在諮商過程中,心理師有很大的焦點,在釐清雙方是個別站在什麼位置,去看這件事、去產生情緒反應,並試著去引導案主,去想像對方的立場、個性為人的需求。
最終,也許心理師是無法調整姍如與男友在做法上,從不一致的觀點變成一致,這是雙方在需求內容上的差異。但是透「過程中逐漸調和的一致性」,其實可以使人發展出「因深入理解而相互尊重的潛力」
因為我們都是人,利基於人性而產生的基本需求是大同小異的,一但能理解對方為什麼這樣的心理,那就不難接受對方會這樣選擇的行為。那是一種基於過程(而非內容)相互理解、協調來化解衝突的方法。
一但提高了接受性,那防衛的心理、情緒的起伏都會平緩許多,和對方較勁、爭對錯的衝動也會減緩了,也許雙方未必完全認同對方的做法但至少是接受對方有這樣選擇的自由,當下次遇到問題時,也因知悉對方的個性,而能下意識的避免衝突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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