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研究篇:研究設計的錯配 (一)

2023/05/31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我是一名研究員,從事學術和應用層面的研究多年。在我的研究生涯中,曾在不同的智庫和社福機構工作,參與過許多政策研究項目。在這篇文章中,我想分享其中一個有趣的觀察:即這些機構的政策建議與研究結果之間大多缺乏連接。每當與大專院校任職的教職員或研究員討論研究時,大家都有個刻板印象,認為智庫和社福機構的研究大多是自說自話,缺乏嚴謹性。這個印象在一定程度上證實了我的觀察。當然,很多被他們批評的研究,實際上都是智庫或社福機構花大錢向大專院校購買的研究服務所得的結果。簡而言之,不論是應用型或學術型的研究員,在處理智庫和社福機構的政策研究時,都有面對共同的問題。
智庫和社福機構的政策研究旨在推動政策改變,這本身並無問題,問題在於採用了不對的研究設計。關於研究,大致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了解社會現象,例如暸解疫後社會的就業或貧窮新趨勢,並發掘和定義當中新出現的社會問題。第二類則集中於政策本身的研究,例如探討作為失業援助的不同可行方案。至於第三類,則是將第一類和第二類的研究連結起來,例如探討職津對減低工作貧窮的效用。然而,智庫和社福機構不論其政策研究的題目為何,都只是使用第一類的研究方式。在這裡我先不嘗試去解釋導致這現象的原因,而集中分享一下這現象所構成的問題。
我曾在一間機構(故意不說明是智庫還是社福機構)任職,當時的管理層希望了解香港職業教育的問題,並探討推動職業教育是否能夠改善青年人的出路,從而促進向上流動。理論上,為了達到這個研究目標,應該採用我上述所說的第三類研究設計(了解一下香港職場對某些工種的需求、這些工作能否提升青年人的向上流動、香港的職業教育能否連接這些職場需求,然後了解一下現時教育制度的升學和轉軌道等的問題,並以外國制度作為參考等)。當時的機構聘請了某大專院校的研究團隊,花費港幣一百多萬,進行了電話抽樣調查和多場聚焦小組討論,以了解適齡年青人對職業教育的看法。一定程度上,研究團隊採用了我所提及的第一類設計,我不否認了解青年意見的重要性,但竟然沒有分撥資源去了解市場狀況,更遑論探討制度的問題,顯然這樣的設計並不能回應當初的研究問題。
經過近一年的資料收集,研究團隊所得到的資料,都只是問卷所產生的數據表和聚焦小組所收集到的討論摘要,內容都是關於年青人如何看待和推動職業教育的意見。當時,大專院校的研究團隊在撰寫報告時,沒有提出任何政策建議。我記得首席研究員說:「在政策倡議方面,你們機構才是專家!」
有趣的是,管理層接受了這一說法,然後憑著自己的「經驗」和想像提供了一系列建議。這些建議基於問卷數據,認為香港職業教育的問題在於家長普遍對職業教育存有偏見,導致他們阻撓子女選讀職業教育,結果導致青年出路變得單一,未能向上流動。因此,管理層建議將職業教育改名為專才教育,以期改變大眾對職業教育的觀念,從而令青年的出路變得多元。
這個經歷絕非孤例。在不同的研究項目中,我也遇到過類似的問題。然而,由於篇幅所限,我無法深入探討構成這些事件的因素,以及我未能阻止它們發生的原因。此外,我需要補充的是,智庫和社福機構都是很好的研究平台。前者通常資金充裕,後者則更容易接觸到相關持份者。在未來的文章中,我將探討如何善用這些平台進行具有影響力的研究。
至於上述提及的研究設計,建議大家不妨看看以下的參考資料。
MOST, B. A., & STARR, H. (2015). BASIC LOGIC AND RESEARCH DESIGN: Conceptualization, Case Selection, and the Form of Relationships. In Inquiry, Logic, and International Politics: With a New Preface by Harvey Starr (pp. 47–67). 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ress. https://doi.org/10.2307/j.ctv6wgjzn.8
社科研者
社科研者
我是一位熱愛社科研究的研究員,目前在一間香港機構擔任研究部主管,擁有社會學哲學博士學位和多年政策研究和服務影響力評估的實戰經驗。在業餘時間,我積極為學生、民間組織、社福機構、智庫或其他有需要的公司或個人提供諮詢服務,希望透過自己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協助大家解決研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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