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接連爆發了好幾起被名人強暴的女性,出來談論自已過去被這些名人性侵的事件。她們的證詞,讓大家清楚地領悟到,應該要更認真地去聆聽受害者的說法、不應該因為他/她們拿不出證據、也沒有證人願意幫他/她證明,就完全不相信他/她們。
這些名人能夠成功地連續性侵那麼多女性的原因,就是因為我們都不相信這些女人當初的指控。
在收到性侵、性騷擾的申訴時,毫不作為、甚至檢討、責怪受害者,這就是支持強暴文化最好的方法。
雖然說我們應該要認真聆聽受害者的說法,要相信他/她們,但制度、文化、個人到底要怎麼面對、處理這些指控,也很重要。MeToo之後,有些人以為,因為性侵、性騷擾無法用證據、證人來證明,因此,我們應該要把所有指控都當成真的看待。
但是,所有指控,都是真的嗎? 去年我們都觀賞了安柏·赫德與強尼·戴普的案子。這一案讓我們發現,當年,因為大家馬上就相信赫德的指控,因此造成無辜的戴普,馬上被片商辭職、甚至被好萊塢「取消」(cancel,是拒絕看他/他/她們的電影、電視、讓他/他/她消失之類的意思)。但事件演變到後來,似乎女方當初的指控都是捏造的。赫德不是家暴的受害者,而戴普才是虛假指控的真正受害者。
因此,我也不贊成,一有人指控,該單位就馬上把被指控的人辭掉。目前似乎很多單位,尤其政黨,都打算用這個方法,來處理眾怒的問題。但這根本就沒有處理到真正的問題。夠多人生氣的話,我就把那個人辭掉--這根本就是看風向、隨風倒,沒有要公正處理事情的意思。
沒有調查、沒有真相。我們需要保護的,是所有的受害者,包括性侵、性騷擾的受害者,還有遭受到虛假指控的受害者。如果我們一聽到指控,就把被指控的人辭掉,那麼,也許我們可以保護到性侵、性騷擾的受害者,但我們卻無法保護到無辜的、受到虛假指控的受害人。
因此,面對性騷擾的問題,有一個恰當的申訴處理的管道,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只是看風向處理事情的話—那麼,社會不會有公平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