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的離職都是一次困難的決定
然而人情留一線
就算現在離職,未來也有可能會有再次見面的一次
因此如何漂亮轉身離職就非常重要
這邊提出幾點關於離職你該注意的事項
這樣才能夠離職後仍能與前東家保持良好關係!
首先第一點是最重要的一點
離職的預告期(Norice Period)一定要充足
這樣一方面是符合勞基法的規定
另一方面,也是需要給現任主管充足的時間去尋找接替的人選
這邊的小知識補充:
勞基法第15條第2項:「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依此,在不定期契約上,不論是「雇主要解雇勞工」或「勞工要辭職」(雙方終止勞動契約)時,都要事先告知。同時第16條即規定了不同工作年資,所要遵守的預告期間長短。
第16條上的預告期間如下規定:
一、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台灣的法律有規定明確台灣勞工的離職預告期
留給主管足夠的預告期,讓其有機會可以在你離職後盡快找到交接人選,是最基本也是身為勞工要遵守法律喔!
無論跟直屬主管的關係如何,在提出離職申請的時候,請一定要先找主管討論
畢竟底下有人員流動,主管都必須知道原因,才能夠改善公司的流程
也因此,無論離職的原因為何
都一定要先跟直屬主管討論,才能夠將離職信發給相關部門
切忌絕對不能在直屬主管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之下,直接將離職信發給相關單位
這樣不僅會給直屬主管一個很大的炸彈,也會讓同事等觀感不佳
若是手上剛好有緊急專案等在規劃或執行,甚至有些專案都已經進行到一半
直接將離職信炸給所有人,會讓主管無法立刻調度相關人手
也會讓你在公司的立場與處境變得十分尷尬
因此記住,一定要先知會直屬主管,才能夠將離職信發給有關部門
而在面對直屬主管進行離職面談時,請記住以下幾點:
跟主管面談的時候,請直接明白講這是一場離職面談,不要拐彎抹腳浪費彼此時間
請直接跟主管講,這就是一場離職面談,讓主管有心理準備
每個人離職原因百百種
不過有些離職原因可能會造成觀感不佳,例如:討厭公司的某位同事,跟主管相處不佳等
而比較合適的離職原因則包含:健康因素、家人因素、職涯規劃等
請切忌絕對不可以講公司壞話也絕對不可以跟主管抱怨!
建議跟主管提離職面談的時間可以選在周五下午
這個時間大家都比較chill,主管也會比較少情緒化,且可以藉著周末再想清楚人員規劃配置
而請避免選在周一,因為這時大家脾氣都比較暴躁,也比較容易有情緒反應
然而談離職這種事情,最需要避免的就是多餘的情緒流動
因此會建議選在大家比較放鬆的周五下午來跟主管討論離職
若是以經知會主管,且也與主管有相關面談,接著就可以將離職信寄發給相關單位
完整的離職信須包含以下幾個元素:
1感謝公司栽培
2簡述離職原因
3清楚明瞭的離職時間
4妥善的工作交接
範例:
Dear All,
I am writing to inform you about my decision to resign from my position as 職位 at 公司名稱. My last day will be the 日期.
After much consideration, I believe that it is time to move on to new challenges and have accepted a position elsewhere. Thank you for the support and opportunities that I have been given at 公司名稱 during the past few years.
During my last month, I will do everything possible to wrap up my duties and train other team members(交接人名字). Please let me know if there’s anything else I can do to aid during the transition.
Thank you
Best Regards,
屬名
談好離職後,接下來就是要跟同事有完整交接
這時無論是專案進度、各個窗口聯絡人資料等,都一定要寫清楚
並且完整交接給下一個負責人
而整理方式最好要清楚明瞭到讓人一目了然
且甚至在離職後,也不要立刻刪掉同事聯繫方式
這樣才能避免在交接沒交接清楚狀況之下
需要找人詢問找不到人的情形
俗話說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鐘
也因此在正式提出離職後
也不要立刻擺爛
該做的例行工作等,仍需要完成
這樣也可以避免給前東家留下壞印象
離職畢竟只是結束雇傭關係,然而在每一家公司所累積的人脈仍會持續下去
誰也說不準下次又會在哪家公司又碰到面
因此請愛惜自己的羽毛,絕對不要給人抓到擺爛或是態度不佳的把柄
畢竟每家公司都會做Reference Check
誰也說不準以為是朋友的同事,卻會在Reference Check的時候,背刺一堆刀,並讓HR對這位人選工作能力質疑,導致談好的offer被取消
(上述故事為真人真事)
也因此無論是什麼情況,都請一定要搞好職場人際關係
也不要擺出離職是老大,因此工作擺爛的狀況
有些公司會有競業條款
也因此即使離職後
也一定要記得遵守相關法規
也絕對不可以將前東家的一些機密資料私自帶到下一個公司
畢竟業界很小,大家彼此都認識
若是不小心被抓到將公司機密資料外洩
除了留下汙名,讓自己未來求職到處碰壁之外
更有可能吃上法律責任與官司
因此絕對不可以將前東家的機密資料攜帶至下一家公司
有些人會離職當作要糖果的手段
例如跟主管題要離職,以獲取加薪
但切忌絕對不要這麼做
因為一旦跟主管提過離職,那麼原本的信任關係就一定會有裂縫
且主管亦有可能對於這個人心生懷疑
且根據獵頭經驗,大部分提過離職但卻被慰留的人
多半在一至兩年後,仍會離開原公司
也因此,若是決定要走
那請頭也不回的瀟灑走人
而若有想爭取的福利
也絕對不可以用離職來當作威脅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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