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會在網路上看到幾次行車紀錄器影片,有人從車窗向外丟出垃圾,後面走出一個人把垃圾撿回來還給亂丟垃圾的車主,下面的留言拍案叫絕,也總會出現幾則批判,且還真不少;不外乎是「吃飽太閒!」、「那麼有心不會去當志工喔!」、「有正義感去考警察啊!」、「正義魔人」、「自以為正義.......」
有時候,我大膽猜測,會留下這些字眼的人不外乎就兩種人,一種是曾被檢舉而懷恨在心,第二種是物歸原主的行為,戳到他們的「痛」,也因為下面盡是唾棄亂丟垃圾的人,不知不覺喚起他們遺失許久的〝羞恥感〞,台語俗諺叫做「見笑轉生氣」,使得怒髮衝冠的他們,憤怒地留下評論。
希望因羞愧而憤怒的人們,在留言前暫且發怒,先以下面切入點留下你的「高見」。
首先,我們不談隨地亂丟垃圾或者垃圾物歸原主的行為是「對」、「錯」,或是哪種行為該被「支持」、「批評」。我們換個形容詞—「合理」。
一、你覺得隨地亂丟垃圾,「行為」合不合理?如是,哪裡「合理」?請對環境、市容、以及教育一一闡述高見。
二、把垃圾物歸原主的「行為」合不合理?如不是,也請就哪一個動作、出發點、目的、乃至教育,說出你認為的「不合理」。
全台灣人皆期待一個帶著羞恥感的發怒者,擁有邏輯和腦,“認真”、“嚴肅”的發表你的理論,如同我。
小時候,我也是一個國民素質低落,愛隨地亂丟垃圾的小屁孩。有一年夏天,小學三年級的我邊走邊吃小美冰淇淋,吃完後隨手一扔,後面傳來一個陌生阿姨的聲音:「小妹妹,吃完後垃圾不能亂丟喔,要撿起來!」,羞愧的我伴隨著不知所措的笑容,至此,我再也不隨地亂丟垃圾了!
現在不是只有小孩亂丟垃圾,當年的小孩,現在的〝大人〞們繼續以身作則。丟菸蒂事小不誇張,丟骨頭,吐血、吐痰、丟鼻涕、丟“臺灣口香糖”渣渣,那才噁心!還沒提到光天化日下,在路旁隨地亂便溺的人,那才真是無「恥」之徒。
我以為,「正常」、「法治」的國家,違法違規是稀有不可取的行為;在「非常」國家,“奉公守法”的公民,卻是社會的〝異形〞。
台灣人常笑中國人素質差沒文化沒公德心,對我來說,這時候「兩岸一家親」最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