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5)為警察節,其由來為《警察法》於1953年6月15日公布施行,並感謝警察的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辛勞,遂於1978年選定6月15日為警察節。
昨日全台各地亦有多處舉行警察節活動,透過活動與民眾交流,建立良好的警民關係,並慰勞員警平日執勤辛勞。警察作為公務員的一份子,有節日可紀念,固然可喜。然而,軍人有軍人節、教師有教師節,為何同為軍公教的公務員卻沒有公務員節?難道公務員就不值得尊敬?不值得感謝?不值得慰勞?
事實上,過去曾有提議訂定公務員節的聲音,只是皆未成功;最早於1947年,時任嘉義市市長的宓汝卓,以吳鳳服務山地48年如一日的精神,及清廉勤謹、持續不懈之節操,足為公務員之楷模。曾四度呈請省府以吳鳳殉職日(9月24日)為臺灣省公務員節,省府最後以「此事屬地方性不宜為全國性節日」與認為吳鳳殉職之史蹟不夠偉大等理由回絕;最近於2016年亦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訂定公務員節,然最後因附議人數不足而未通過。
依據銓敘部、教育部及國防部統計,2022年全國公務人員人數約36.4萬人,專任教師人數約30.2萬人,國軍志願役人數約16 .2萬人。另依據2023年yes123求職網新鮮人「夢幻職業」調查,公務員為女性新鮮人夢幻工作第二名。公務員不但是軍公教最多的族群,更是長年為畢業新鮮人的夢幻工作;其執行政府法令,為國族中堅,卻無一節日為之鼓舞慰藉,實為一大遺憾。建請政府可主動設立公務員節,一方面讓公務員獲得應有的尊重、感謝與慰勞;另一方面讓有志踏入公部門的新鮮人能夠與之交流,或讓民眾更認識公部門,以破除社會對公務員的刻板印象。
202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