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16 2024。故事敘寫。
自從看過歐·亨利的短篇故事後,一直很喜歡這個作家。不只是每次總是無法意料到的結局,更是因為這樣的驚訝其實更多的是刻畫出人與人細膩的互動,衝突。
因為每次看到結局總是有些震驚又十分讚嘆,因此我決定挑選一篇自己沒看過的故事,去敘寫後面的結局,這次選了他的<二十年後>。
二十年到底是長是短? 二十年到底可以將人改變多多?
歐·亨利<二十年後>前段 --- 時隔二十年兩位壯漢的重逢
紐約的一條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著。一陣冷颼颼的風向他迎面吹來。已近夜間10點,街上的行人寥寥無幾了。在一家小店鋪的門口,昏暗的燈光下站著一個男子。他的嘴裡叼著一支沒有點燃的雪茄。警察放慢了腳步,認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後,向那個男子走了過去。「這兒沒有出什麼事,警官先生。」看見警察向自己走來,那個男子很快地說,「我只是在這兒等一位朋友罷了。這是20年前定下的一個約會。你聽了覺得稀奇,是嗎?好吧,如果有興致聽的話,我來給你講講。大約20年前,這兒,這個店鋪現在所占的地方,原來是一家餐館……」「那餐館5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說。男子劃了根火柴,點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著火柴的亮光,警察發現這個男子臉色蒼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塊小小的白色的傷疤。「20年前的今天晚上,」男子繼續說,「我和吉米·維爾斯在這兒的餐館共進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們倆都是在紐約這個城市裡長大的。從孩提時候起,我們就親密無間,情同手足。當時,我正準備第二天早上就動身到西部去謀生。那天夜晚臨分開的時候,我們倆約定:20年後的同一日期、同一時間,我們倆將來到這裡再次相會。」「這聽起來倒挺有意思的。」警察說,「你們分開以後,你就沒有收到過你那位朋友的信嗎?」「哦,收到過他的信。有一段時間我們曾相互通信。」那男子說,「可是一兩年之後,我們就失去了聯繫。你知道,西部是個很大的地方。而我呢,又總是不斷地東奔西跑。可我相信,吉米只要還活著,就一定會來這兒和我相會的。他是我最信得過的朋友啦。」說完,男子從口袋裡掏出一塊小巧的金錶。錶上的寶石在黑暗中閃閃發光。「九點五十七分了。」他說,「我們上一次是十點整在這兒的餐館分開的。」「你在西部混得不錯吧?」警察問道。「當然囉!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趕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實在不容易啊!這些年來,我一直不得不東奔西跑……」又是一陣冷颼颼的風穿街而過。接著,一片沉寂。他們倆誰也沒有說話。過了一會兒,警察準備離開這裡。「我得走了,」他對那個男子說,「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會到來。假如他不準時趕來,你會離開這兒嗎?」「不會的。我起碼要再等他半個小時。如果吉米他還活在人間,他到時候一定會來到這兒的。就說這些吧,再見,警官先生。」「再見,先生。」警察一邊說著,一邊沿街走去,街上已經沒有行人了,空蕩蕩的。男子又在這店鋪的門前等了大約二十分鐘的光景,這時候,一個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徑直走來。他穿著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領向上翻著,蓋住了耳朵。「你是鮑勃嗎?」來人問道。「你是吉米·維爾斯?」站在門口的男子大聲地說,顯然,他很激動。來人握住了男子的雙手。「不錯,你是鮑勃。我早就確信我會在這兒見到你的。嘖嘖嘖!20年是個不短的時間啊!你看,鮑勃!原來的那個飯館已經不在啦!要是它沒有被拆除,我們再一塊兒在這裡面共進晚餐該多好啊!鮑勃,你在西部的情況怎麼樣?」「我已經設法獲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東西。你的變化不小啊,吉米。我原來根本沒有想到你會長這麼高的個子。」「哦,你走了以後,我是長高了一點兒。」「吉米,你在紐約混得不錯吧?」「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個部門裡上班,坐辦公室。來,鮑勃,咱們去轉轉,找個地方好好敘敘往事。」這條街的街角處有一家大商店。儘管時間已經不早了,商店裡的燈還在亮著,他們肩勾著肩,有說有笑地在街道上緩行。來到亮處以後,這兩個人都不約而同地轉過身來看了看對方的臉。
突然間,那個從西部來的男子停住了腳步。「你不是吉米·維爾斯。」他說,「2O年的時間雖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個人變得容貌全非。」從他說話的聲調中可以聽出,他在懷疑對方。
改寫的後續 --- 我想念他啊,但再也沒臉見他了
警察看著兩人有說有笑的背影,慢慢消失在雜貨店中,清冷的街上,只迴盪著些許他們剛才留下來的談話聲。警察恍過神,用手抹了抹臉,發現臉上盡是淚水。「為什麼哭呢 ? 空氣太乾了吧。看他過得很好,應該要高興呢。算了算了,回家吧。」警察自言自語,才將目光從方才的雜貨店移開。警察再度大搖大擺,走過剛才巡邏的街,一樣甩著警棍,只是少了剛才四處張望的的神態。回到公寓,警察將警衣脫下,用些許熱水裝入臉盆清潔一下身體,拿起桌上剩下半截的麵包,經過一整天,麵包已經變得又乾又硬。警察拿起警衣,這套清潔明亮的警衣和周圍的破舊顯得格格不入。「明天把它拿去還給大個兒吧。」警察喃喃自語。
鑽到棉被底下,一股冷易竄來。「要燒個炭嗎 ? 好冷啊。還是省著點用 ? 算了,看在今天辛苦的份上就燒一下吧。」爐火燒起後,警察並沒有感覺更溫暖。「我是否做錯決定了? 我是真的應該要去見鮑伯呢? 讓高個兒假扮我到底正不正確呢 ? 這麼久沒見了,真想多聊幾句啊 ! 看他過得好成功啊 ! 他沒忘記我呢,看他多在乎我,說會一直等到我來。」吉米露出淺淺的微笑。 「唉,我這個樣,要怎麼見他呢 ? 也是,能看到他,知道他過得好就好了。」
二十年前,鮑伯離開紐約後,吉米開始自己創業。剛開始還很順利,雖然創業金還沒還玩,但賺的錢也越來越多,很快就能補齊。這時候,吉米開始投資一家看似很有前途的小企業,即使家人和朋友都勸他不要花太多錢,但他還是沒有聽進去,一心認為以後會賺回來。結果,小企業拿了資金,逃跑了。吉米頓時發現自己欠了數目可觀的債,但又不忍心關掉自己親手打造出的企業,因此開始向黑道借錢。最後,錢實在不夠,就將企業賣掉,但還是無法補足和黑道借的錢。直到現在,前都還沒還玩,吉米為了逃避黑道的追捕搬到無人知曉的紐約小巷子的舊公寓中。
「我知道鮑伯是怎樣的人,見了我,註定會幫我。對,我下定決心,不要耽誤他,看他啊,還前途無量呢。不要把錢浪費錢在沒希望的老頭身上…..知道他過得好,我也很開心..」吉米喃喃自語。夜中,火爐的火霹靂啪啦響亮的燒,但吉米還是覺得很冷,翻來覆去,徹夜難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