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退休變資遣?不會啦!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有勞保達人表示,《勞基法》第54條修正後,如果雇主希望年滿65歲的勞工退休,但勞工不同意,雇主就只有採取資遣模式,公司會祭出優退方案,相當於多給勞工一筆退休金。

不是這樣啦!

退休與資遣是不同的制度喔。

勞基法第54條強制退休、第11條解僱乃屬不同的法律規範制度,勞工不論是自願退休或是強制退休,本無資遣費之給付問題”。
https://www.istockphoto.com/hk

https://www.istockphoto.com/hk


勞工退休依發動權的差異?

分成《勞基法53條》「自請退休」(由勞工主動提出)與第54條「強制退休」(專屬雇主的發動權)兩種。

但是,雇主如未發動「強制退休」,勞工本來就可以繼續工作,並無「勞工達得強制退休年齡上限」就要強制退休。

依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4字第 0980070351 號函:

勞基法第5條係規定雇主得強制勞工退休之情形,非謂「勞工年滿65歲者,雇用即不得僱用」,亦無規定「勞工工作年齡上限」之意自明。


勞基法原第54條修法理由(97年5月14日)

為因應人口結構調整,台灣國民平均壽命已提高至七十六歲,且勞動人口年齡有延後趨勢,宜加強中高齡人力資源運用,以降低「少子化」對勞動力減少之衝擊。宜延緩強制退休年齡,修法延長為六十五歲,與公務員退休年齡同步,並保障高齡勞工工作條件。

未修法前勞基法第54條 法院見解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111 年度勞上字第3號民事判決》

勞基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規定,係保護勞工而設,雇主強制退休之權利為勞動契約終止權之一種,而終止權又屬形成權,形成權於權利人行使時,即發生形成之效力,不必待勞工之同意,勞雇雙方勞動契約即為終止。

雇主在勞工屆滿65歲之際未立即依法強制退休,嗣後還是可以行使,更難謂嗣後以此為由強制退休,即屬規避勞基法第11條或違反誠信原則或權利濫用。

綜上

勞工滿65歲並不是工作年齡上限,雇主也可以選擇不行使「強制退休」的發動權。
https://www.istockphoto.com/hk/

https://www.istockphoto.com/hk/


本次第54條修法條文如下

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

一、年滿六十五歲者。

二、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

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得由勞雇雙方協商延後之;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

白話

  • 勞工年滿六十五歲雇主還是可以強制退休,但是”得”由勞雇雙方協商延後。

“得”是指可以自由決定是否要依照法條規定的方式為法律行為。

原則上法條若沒有規定「得」,解釋上都是「應」。

  • 不協商會不會違法?

依「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13條第3款規定

依其他法規規定退休年齡所為之限制,不構成歧視

換言之,高齡勞工如符合勞基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年滿65歲,雇主仍以此為由強制退休,依法不視為年齡歧視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170號判決要旨參照》


為什麼還要修法"強制退休年齡"得由勞雇雙方協商延後?

  • 人力缺口會持續存在。
  • 勞基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來就是為保護勞工而設(至少是65歲而且是最低標準)
  • 如果勞工滿65歲願意續留原職場,可以與雇主協商延退。協商不成雇主還是得依勞基法第55條給退休金(包括勞基法舊制年資)。

什麼情況會適用資遣(費)?

  • 雇主若以中高齡專法與高齡者簽訂定期契約後,再以勞工年滿65歲為由強制退休則應付資遣費。
  • 定期契約期間,不適用勞基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有關勞工強制退休之規定,除有符合勞基法第11條、第12條有關資遣之規定,不得提前終止契約。


173會員
478內容數
別人總是晴空萬里,為什麼您卻是屋漏偏逢連夜雨?一切從情境式管理開始吧。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鄒靜修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勞動基準法》有關勞雇雙方可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之規定,已於今(113)年8月2日正式施行。 勞動部表示,勞工年滿65歲繼續工作,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嗣後離職退保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因年金之年資採計無上限,並設有展延年金給付機制,可增進高齡勞工之老年年金給付權益。 逾五成七退休勞工月領不到2
天然災害發生時,除了依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及其他解釋令辦理外,如何訂定一份周嚴的辦法,讓員工安心、放心也是一門管理學問。 本範包括: 停班依據公布前,已向公司完成請假手續者,處理方式? 工資給付與津貼(圖卡式),四種情境非常清楚好用。 一、目的 參
現在的人的確是不想加班,就算公司在不超時也給加班費的法律規定之下,勞工還是不願意。 本文要討論的是如果公司確有經濟上的利益,該怎麼處理呢? 就法論法 《勞基法第42條》 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本條文反面解釋 員工只有基於「健康
部分工時人員未必就是屬於定期契約! 按《勞基法第 9 條》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並未將部分工時排除在外喔。 勞動部 111 年 3 月 14 日勞動條 1 字第 1110140177 號函修正
「沒有好的員工福利,如何創造好的股東權益,」穩得實業董事長高治宏談到員工福利時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 「不一定是要婚姻關係,即使是同居、交往關係,甚至是寵物有突發狀況,只要員工視為家人,公司都會給家庭照顧假,盡量讓員工在家庭能無後顧之憂,進而專注於職場。」 依法論 家庭照顧假 何謂必須親自照顧
颱風天勞工執行職務可否行使退避權? 勞動法令只是最低基準,勞工的生命安全要用最高標準。這就是風險管理。 什麼是退避權?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18 條第2項 勞工執行職務發現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得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情形下,自行停止作業及退避至安全場所,並立即向直屬主管報告。 綜觀法條有3
《勞動基準法》有關勞雇雙方可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之規定,已於今(113)年8月2日正式施行。 勞動部表示,勞工年滿65歲繼續工作,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嗣後離職退保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因年金之年資採計無上限,並設有展延年金給付機制,可增進高齡勞工之老年年金給付權益。 逾五成七退休勞工月領不到2
天然災害發生時,除了依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及其他解釋令辦理外,如何訂定一份周嚴的辦法,讓員工安心、放心也是一門管理學問。 本範包括: 停班依據公布前,已向公司完成請假手續者,處理方式? 工資給付與津貼(圖卡式),四種情境非常清楚好用。 一、目的 參
現在的人的確是不想加班,就算公司在不超時也給加班費的法律規定之下,勞工還是不願意。 本文要討論的是如果公司確有經濟上的利益,該怎麼處理呢? 就法論法 《勞基法第42條》 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本條文反面解釋 員工只有基於「健康
部分工時人員未必就是屬於定期契約! 按《勞基法第 9 條》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並未將部分工時排除在外喔。 勞動部 111 年 3 月 14 日勞動條 1 字第 1110140177 號函修正
「沒有好的員工福利,如何創造好的股東權益,」穩得實業董事長高治宏談到員工福利時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 「不一定是要婚姻關係,即使是同居、交往關係,甚至是寵物有突發狀況,只要員工視為家人,公司都會給家庭照顧假,盡量讓員工在家庭能無後顧之憂,進而專注於職場。」 依法論 家庭照顧假 何謂必須親自照顧
颱風天勞工執行職務可否行使退避權? 勞動法令只是最低基準,勞工的生命安全要用最高標準。這就是風險管理。 什麼是退避權?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18 條第2項 勞工執行職務發現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得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情形下,自行停止作業及退避至安全場所,並立即向直屬主管報告。 綜觀法條有3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這個秋,Chill 嗨嗨!穿搭美美去賞楓,裝備款款去露營⋯⋯你的秋天怎麼過?秋日 To Do List 等你分享! 秋季全站徵文,我們準備了五個創作主題,參賽還有機會獲得「火烤兩用鍋」,一起來看看如何參加吧~
Thumbnail
11/20日NVDA即將公布最新一期的財報, 今天Sell Side的分析師, 開始調高目標價, 市場的股價也開始反應, 未來一週NVDA將重新回到美股市場的焦點, 今天我們要分析NVDA Sell Side怎麼看待這次NVDA的財報預測, 以及實際上Buy Side的倉位及操作, 從
Thumbnail
Hi 大家好,我是Ethan😊 相近大家都知道保濕是皮膚保養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步。無論是在畫室裡長時間對著畫布,還是在旅途中面對各種氣候變化,保持皮膚的水分平衡對我來說至關重要。保濕化妝水不僅能迅速為皮膚補水,還能提升後續保養品的吸收效率。 曾經,我的保養程序簡單到只包括清潔和隨意上乳液
Thumbnail
中高齡愈來愈受到重視,最近勞基法三讀通過修法,明明是一個很小很小的變動,也可以說沒有什麼變動,沒想到竟然產生一堆疑問。 總而言之 就如下表所言…。 原本法條和修正條文同時閱讀,大概就能清楚了解法條意思是什麼? 為什麼你不想退休? 工作了大半輩子,到最後還是要問問65歲的你,會不想退休是因
Thumbnail
本次修正並沒有實質變動,只是提醒勞資雙方65歲是「得」強制退休,不是「應」強制退休,當雇主提出強制退休時,勞工可以提出延後退休的協商請求。此次修正對於勞資關係有甚麼影響呢?其實根本沒有任何影響 。
Thumbnail
強制罪是故意以脅迫手段違反他人意願的行為,許多人對於「強制」這種抽象概念可能難以理解,你可以大致理解成一種「脅迫得逞」的違法行為,而到底要怎樣才能構成?在法律上常見適用的情況是哪些?文章中都會逐一為您說明!
Thumbnail
請「必須」投下您手中神聖寶貴的一票... 什麼?投票還有強制的喔?不去投票還會被罰款!?
整理一下強執的期末擬答,努力爬過這科痾呵呵呵…
Thumbnail
當在管理 AWS 帳戶常常提醒 User 要設置啟用 MFA 來保護帳號安全,但常常這樣提醒是蠻累的,這是可以透過Policy來強制使用,當未啟用 MFA 將無法使用所有功能,除設置 MFA 例外。 Policy 如下: { "Version": "2012-10-17", "S
Thumbnail
刑法第 224 條之強制猥褻罪和性騷擾防治法第 25 條第 1 項之強制觸摸罪,雖然都與性事有關,隱含違反被害人之意願,而侵害、剝奪或不尊重他人性意思自主權法益。但兩者既規範於不同法律,構成要件、罪名及刑度並不相同,尤其前者逕將「違反其(按指被害人)意願之方法」,作為犯罪構成要件,依其立法理由,
「擴大強制揭露ESG資訊的適用公司」、以及「將揭露ESG資訊的項目及格式明確化」,不管是台灣或國外,是這幾年來ESG資訊揭露議題的兩大趨勢。這樣的趨勢本身,究竟是好是壞?其實也值得思考。
Thumbnail
今年58歲,在公司服務近30年的阿銘,由於仍有就學中的孩子,加上年邁又有慢性病的母親需要照顧,經濟重擔不小的他仍兢兢業業於工作崗位上。但是最近公司向他表明因為阿銘的工作年資已超過25年,達到勞基法退休的資格,因此公司將強制他退休。
Thumbnail
這個秋,Chill 嗨嗨!穿搭美美去賞楓,裝備款款去露營⋯⋯你的秋天怎麼過?秋日 To Do List 等你分享! 秋季全站徵文,我們準備了五個創作主題,參賽還有機會獲得「火烤兩用鍋」,一起來看看如何參加吧~
Thumbnail
11/20日NVDA即將公布最新一期的財報, 今天Sell Side的分析師, 開始調高目標價, 市場的股價也開始反應, 未來一週NVDA將重新回到美股市場的焦點, 今天我們要分析NVDA Sell Side怎麼看待這次NVDA的財報預測, 以及實際上Buy Side的倉位及操作, 從
Thumbnail
Hi 大家好,我是Ethan😊 相近大家都知道保濕是皮膚保養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步。無論是在畫室裡長時間對著畫布,還是在旅途中面對各種氣候變化,保持皮膚的水分平衡對我來說至關重要。保濕化妝水不僅能迅速為皮膚補水,還能提升後續保養品的吸收效率。 曾經,我的保養程序簡單到只包括清潔和隨意上乳液
Thumbnail
中高齡愈來愈受到重視,最近勞基法三讀通過修法,明明是一個很小很小的變動,也可以說沒有什麼變動,沒想到竟然產生一堆疑問。 總而言之 就如下表所言…。 原本法條和修正條文同時閱讀,大概就能清楚了解法條意思是什麼? 為什麼你不想退休? 工作了大半輩子,到最後還是要問問65歲的你,會不想退休是因
Thumbnail
本次修正並沒有實質變動,只是提醒勞資雙方65歲是「得」強制退休,不是「應」強制退休,當雇主提出強制退休時,勞工可以提出延後退休的協商請求。此次修正對於勞資關係有甚麼影響呢?其實根本沒有任何影響 。
Thumbnail
強制罪是故意以脅迫手段違反他人意願的行為,許多人對於「強制」這種抽象概念可能難以理解,你可以大致理解成一種「脅迫得逞」的違法行為,而到底要怎樣才能構成?在法律上常見適用的情況是哪些?文章中都會逐一為您說明!
Thumbnail
請「必須」投下您手中神聖寶貴的一票... 什麼?投票還有強制的喔?不去投票還會被罰款!?
整理一下強執的期末擬答,努力爬過這科痾呵呵呵…
Thumbnail
當在管理 AWS 帳戶常常提醒 User 要設置啟用 MFA 來保護帳號安全,但常常這樣提醒是蠻累的,這是可以透過Policy來強制使用,當未啟用 MFA 將無法使用所有功能,除設置 MFA 例外。 Policy 如下: { "Version": "2012-10-17", "S
Thumbnail
刑法第 224 條之強制猥褻罪和性騷擾防治法第 25 條第 1 項之強制觸摸罪,雖然都與性事有關,隱含違反被害人之意願,而侵害、剝奪或不尊重他人性意思自主權法益。但兩者既規範於不同法律,構成要件、罪名及刑度並不相同,尤其前者逕將「違反其(按指被害人)意願之方法」,作為犯罪構成要件,依其立法理由,
「擴大強制揭露ESG資訊的適用公司」、以及「將揭露ESG資訊的項目及格式明確化」,不管是台灣或國外,是這幾年來ESG資訊揭露議題的兩大趨勢。這樣的趨勢本身,究竟是好是壞?其實也值得思考。
Thumbnail
今年58歲,在公司服務近30年的阿銘,由於仍有就學中的孩子,加上年邁又有慢性病的母親需要照顧,經濟重擔不小的他仍兢兢業業於工作崗位上。但是最近公司向他表明因為阿銘的工作年資已超過25年,達到勞基法退休的資格,因此公司將強制他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