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宗教》是我今年重讀計畫的選書。作者休斯頓.史密士是比較宗教哲學的領銜人物。在這本超過五百頁的大作中,他介紹了七大宗教:印度教、佛教、儒家、道家、伊斯蘭教、猶太教、基督教。
作為一本宗教普及書,本書較側重宗教的思想層面,試圖將宗教的精神介紹給讀者,而儀式或歷史的部分則著墨較少。這篇文將會做個摘要性的導讀。宗教介紹的順序我做了些調整,把伊斯蘭教放到最後(覺得這樣比較順,負責本書校正的劉述先也說原本的順序稍嫌怪異)。文章有點長,大家可以先存起來再慢慢看!
這個古老宗教有著擁有的文獻、複雜的祭禮和豐富的藝術。要理解印度教,也許可以從一個問題出發:「人們要什麼?」。印度教將人類的追求目標分為四類:
那要如何達到這個神妙的終極目標呢?印度教主張透過「瑜珈」來實現。提到瑜珈,許多人會想到各種奇妙的身體動作,但瑜珈的本質其實是一種訓練方法,用以引導人走向整合,達到「大我」的境界。印度教認為,通往「大我」的途徑有四種瑜珈:
在印度教的觀念中,這四種瑜珈並不相互排斥,而是不同的道路。印度教鼓勵人們嘗試每一種瑜珈,甚至也可以將它們結合起來,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方式實踐。
這樣的哲學也塑造了印度教的世界觀。印度教將世界視為一個鍛鍊場,靈魂通過「輪迴」,不斷經歷生、死與重生的循環,藉此發展出最高潛能,最終接近「至善」(神)。
總的來說,印度教為人類的追求提供了一個全面的框架。值得一提的是,印度教的宗教觀展現出高度的多元性。正如它認為通往無限的道路有四種瑜珈一般,它也相信不同宗教只是通往同一目的地的不同路徑。換句話說,各種宗教只是神向人心說教的不同語言罷了。
這個由釋迦摩尼所創立的宗教大家應該相對熟悉。佛教的本質可以用一個問題來概括:我們要如何擺脫「苦」。佛陀對這個問題的解方是「四聖諦」:
第一聖締通常翻譯為苦,指的是生命脫離了原來的位置,因而帶來痛苦。佛陀進一步將苦分成五蘊:色(身體)、受(感官)、想(思想)、行(感覺)和識(意識)。簡單說,第一聖諦的重點在於先認識苦,如此才有機會解開它。
苦是由於生命出現了偏差。要修正,就必須尋找苦的「成因」,這就是第二聖諦,佛陀稱之「欲」(這邊採用書中翻譯,第二聖締更常被翻譯成「集」)。佛陀認為,欲望使我們沉溺於小我,因而陷入苦的牢籠。
既然苦源於自私與欲望,要擺脫苦痛就需要消除這些欲求,這便是「滅」。滅的核心意涵是從小我的狹隘中解放,進入宇宙生命的廣闊領域,進而解除痛苦的折磨。
那具體來說要怎麼做呢?佛陀的答案就是「道」,也就是八正道(以下採用書中翻譯,較常見的翻法用括號補充):
透過佛陀的教導,人們可達到最終的精神境界——涅槃,這被視為人類精神的最高命運,能擺脫一切苦的束縛。
從以上討論可見,佛教是一個獨特的宗教。佛陀的教導中並沒有神或儀式。他強調「做自己的燈」,依靠自身努力實現解脫。因此,有人認為佛教其實更像是一種哲學思想。然而,令人玩味的是,在佛陀圓寂後,他原本反對這些宗教符碼又通通回歸,成為了佛教的一部分(如寺廟中的佛像)。
除了宗教符碼的出現,佛教也產生許多分裂。這邊簡單就大乘與小乘這兩大派別來介紹:
大乘與小乘的分歧反映了對佛陀教義的不同解讀。小乘自認更忠於佛陀原旨,而大乘則認為佛陀悟道後的傳教行動,正是其主張的印證。
最後,想用禪宗來做為佛教的收尾。作為大乘的分支,作為大乘的一支,禪宗認為教義難以用語言描述,故有「不立文字,教外別傳」的說法。禪宗主張理性有限,需透過精神體驗捕捉真理。日本文化深受禪宗影響,例如茶道便展現了禪宗的特質:和諧、尊重、清明與安詳。
用宗教來理解儒家是西方慣用的模式。要談儒家,當然得從至聖先師孔子談起。雖然在政治上未能實現其抱負,但孔子無疑是一個偉大的教育家。史密斯形容他的教學方式為蘇格拉底式,透過與學生的問答交流來傳授「道」。和蘇格拉底一樣,孔子並沒有留下自己的著作。他的思想主要保存在《論語》這本與弟子的對話集中。
要了解孔子的思想,就必須從他當時面對的問題談起。他生活的時代正值周朝瓦解後的「亂世」,各地諸侯不斷爭權,社會秩序崩壞,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緊張,戰亂與屠殺頻繁。在這個以個人主義為主導、群體凝聚力幾乎瓦解的時代,孔子的目標是重新找回社會聯繫,防止人類繼續走向毀滅的道路。
對於如何解決社會失序,孔子既不認同法家的「嚴刑峻罰」策略,也認為墨家的「兼愛」理念過於理想化。在他看來,找回人類社會的凝聚力,必須從傳統著手。他對過去的習俗與禮制著迷,認為這些傳統是社會得以穩定的基石。然而,孔子並非僅是形式化地恢復傳統,而是運用古典建立原則,並持續闡釋、改造與重組,賦予傳統風俗與儀式新的意義。
或可以這麼說,孔子扮演了承先啟後的角色。他並不否定商周時代的天地觀,例如透過占卜與祭祀來與祖先及神靈溝通,但他更重視「人」。如他所言:「未知生,焉知死?」透過重塑傳統,孔子將注意力轉回到「人」身上。例如,他將對祖先的崇拜轉化為孝道,賦予其倫理意涵。
那具體來說,孔子從傳統中提煉出的社會運行原則是什麼呢?史密士將其歸納成五個主要項目:
總得來說,儒家是一個關注整體社會運行的思想。孔子想處理的是個人與社會的調和。在他眼中,「自我」是通過與他人互動所產生的,是一種「社會我」的概念。在他的理想中,每個人都能發展出最高的自我,同時不會破壞其所依賴的社會網絡。
從上面的討論可發現,儒家跟佛教一樣,都不是大家心中的「典型」宗教。某種程度來說,它更像是種倫理思想。然而,正如史密士所言,如果我們將宗教理解為「環繞著一群人的終極關懷所編織成的一種生活方式」,那麼儒家無疑可以被視為一種宗教。
說到道教,許多人腦海中浮現的可能是廟中的神明與玄妙的儀式。然而,這些只是道家的一部分。要深入探討道家思想,自然要從老子開始說起。
老子的生平非常神秘,學者甚至懷疑是否真有這號人物。我們對他的了解幾乎全來自那本短短五千字的《道德經》。然而,即便老子不像佛陀或孔子那樣積極宣揚思想,他的理念卻深深影響了無數人。
道家思想的核心自然是環繞著「道」這概念。道有三種意義:
因著這些原則,我們可以將道家分為三類:
道家哲學的目的是要使個人生活與道一致。如此便能「順勢」而行,用最能保存活力的方式生活,而不會有無謂的磨損。
「無為」就是這概念的核心之一。它指的並非什麼都不做,而是一種減少摩擦的理想行動模式。也就是說,無為的目標是要在行動中將各種摩擦——人與人中、心理衝突中、對自然的關係中——降到最低。要做到無為,必須對道有深刻的體悟,典型案例便是《莊子》中庖丁解牛的故事。書中形容這是一種「創造性的靜」。
在自然中,最能體現哲學道家的東西就是「水」:柔軟順應,又能滴水穿石。像李小龍的武學觀,又或香港雨傘運動的標語「Be Water」,都有借用到這樣的思想。
活力的道家引進了「氣」的概念,認為氣是體內運行的生命力量。因此,這派道家很重視修練,認為可以透過物質(如食補)、運動(如太極)和心靈(如冥想)來增加氣,進而擴展自身的道。個人覺得,這類的道家或許也稱為武俠的道家?畢竟,許多武俠小說,甚至是日本漫畫(如《七龍珠》或《獵人》)都有引用到這概念(笑)。
對於多數人而言,哲學與修行都需要長時間的專注與投入,而宗教的道家則提供了一條更為大眾化的途徑。道教在公元二世紀逐漸形成,將老子奉為三位主神之一,讓一般人透過祭拜或道士的儀式來獲取道的幫助。這一流派成為大眾對道家的主要印象,因此也被稱為「流行的道家」。
道家思想深邃多樣,從哲學的省思到生命力的修養,再到宗教儀式的實踐,皆源於對「道」的追求與理解。無論是哪一類道家,其核心都在於與道的契合,並以最自然的方式生活於天地之間。
談完東方,讓我們往西走,先從猶太教談起。猶太教賦予「神」很不一樣的意義。與埃及人、巴比倫人或敘利亞人將自然力量分別視為不同神明(如太陽為太陽神)不同,猶太人信仰的神是獨一無二的萬物之主,即大家熟知的「一神論」。
然而,猶太教的思想精髓不僅在於其一神論,更在於其對神「性格」的獨特詮釋。與希臘、羅馬或敘利亞神祇的非道德性和對人類的冷漠不同(大家可以想想希臘神話的情節),猶太教的神(猶太人稱祂為「雅威」)是正義的化身,充滿愛心與仁慈。在猶太教的視角中,神會關心人,並以道德與憐憫著稱。
這樣的神性觀念讓猶太教與當時其他宗教截然不同。希臘人將世界視為一種自然過程,如四季變換般遵循理性設計;而在猶太人的眼中,世界與歷史充滿了「神性」。歷史並非自然的循環,而是神有目的的作為。例如伊甸園、洪水、出埃及記或巴比倫的流亡,皆被視為神為教育祂的子民所塑造的事件。
這種帶有「目的性」的歷史觀賦予猶太教徒對苦難截然不同的理解。在猶太人眼中,神既關懷又嚴厲。如果祂的子民對祂的命令視而不見,雅威便會以天罰或藉由敵人來警示他們。因此,猶太人將苦難視為神對公義的強調,是對自身錯誤的提醒與修正。
這種觀念造就了猶太人驚人的堅韌。他們不會像其他民族那樣,將戰敗視為自己的神不如對方的神;相反地,他們將失敗視為學習與反思的機會,並從流放與苦難中尋找到意義。正如書中所言,猶太人是一個「盼望的民族」,他們等待著解脫壓迫者的控制,或進入應許之地。這份盼望最終也促成了現代以色列的建國。
這邊就得來聊一下「選民」的概念。如史密士所言,為何這樣一位普遍的神,會單獨對猶太人顯露?這對任何宗教研究者而言,都是一大難題。猶太人的答案是,他們被選來「服務」的。「選民」並不意味著猶太人優於其他民族,而是他們肩負著特殊的宗教使命和責任。甚至猶太教還有「帶人受難」的教義,認為正是因為他們被選中承受苦難,才避免了更多人受苦。
猶太教的核心思想已深深融入西方文明的 DNA,並對基督教與伊斯蘭教產生了深遠影響。它的世界觀、道德觀以及對歷史意義的詮釋,塑造了後世宗教與文化的基石。
基督教是當今世界上信仰人數最多的宗教之一。其核心思想源於耶穌的言行,既承繼了猶太教的精神遺產,又對其傳統進行了革新與拓展。
基督教的概念大體與猶太教相近。然而,耶穌強調「神絕對的愛人」。他反對猶太教內部的分界(如潔與不潔、猶太人與非猶太人)。他認為,這些分界乃是對雅威同情屬性的污辱。因此,他和罪人共餐,與妓女談話。
耶穌的信徒繼承並發揚了神絕對的愛人的理念。在基督教徒眼中,神對猶太人的啟示太重要了,不能只限制在單一的民族團體中。即便耶穌三十三歲就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他的門徒卻成為人類世界最有活力的團體,向整個世界傳播「福音」。透過神的愛,基督徒擺脫了對死亡的恐懼、心靈的內疚與自我侷限(這點與印度教愛的瑜珈相近)。他們展現出一種平靜與歡樂品質,這讓他們的傳教極具說服力
隨著時間演進,基督教的神學教義也越來越完備。這邊簡單介紹其最有特色的三個教義:
不過,基督教也並非全然一體。一〇五四年,基督教發生第一次大分裂,從此分為西部的羅馬天主教會與東部的東正教。到了十六世紀,又發生了新教改革。以下就來簡介一下天主教、東正教和新教這三大支派:
天主教有兩個最重要的概念:
東正教的教義很接近天主教。他們同樣遵循七項聖禮,也認同聖經不能任由個人私自解釋。比較大的差異有兩個方面:
新教在基礎教義上與前兩個派別差異不大。主要的差別有兩個面向:
這兩個關鍵概念讓新教與天主教分道揚鑣。但正如天主教或東正教所擔心的,要是任由每個人自由地與神對話,產生自己的詮釋,難道不會有誤譯的風險嗎?
新教徒全然承認這點,甚至覺得對神的理解有錯誤或分岐並不是壞事。他們認為,與其追求單一權威的安全感,不如接受多樣性詮釋方式,並接受錯誤的可能。個人覺得這概念很「反脆弱」(笑)。
總結來說,基督教不僅在宗教範疇內具有深遠影響,其價值觀、倫理與哲學也深植於西方文明的基礎中,成為世界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最後,來談談伊斯蘭教。伊斯蘭教可說是西方世界最熟悉的陌生人,是最接近卻也最難理解的宗教。
「伊斯蘭」這個字根的意思是「和平」,同時還包含「順服」的意涵。因此,它的完整含義是「當一個人的生命順從了神,和平就會降臨。」伊斯蘭教的最終目標是生命對神的完全順服。遵循伊斯蘭的人被稱為回教徒,也就是「穆斯林」。
伊斯蘭教的基礎理念與猶太或基督是相近,都信仰唯一的真神。但伊斯蘭教不認同三位一體的概念。在他們看來,神會透過先知(如耶穌)傳遞祂的旨意,即便是穆罕默德也只是神的傳聲筒。而這位被稱為「先知的封印」的最後先知,將他聽到的神之話語記錄在《古蘭經》中。
對穆斯林來說,《古蘭經》是神降臨到穆罕默德耳中的真言,是無限真實的結晶。因此,它是一部需要「讀出來」的經典,必須以主之名來「誦」。這也導致《古蘭經》很難被翻譯,因為一旦脫離原本的阿拉伯語,原本的聲音就變了調。
關於穆罕默德崛起的過程,此處不詳談。讓我們直接來探討伊斯蘭教的神學概念。如前所述,伊斯蘭教的神學概念與猶太教和基督教相當接近。以下簡單介紹其中最重要的四項:
史密士提到,儘管有這些基礎神學教義,但《古蘭經》其實是一本強調行為重於觀念的書。它對回教徒的生活指導可以歸結為五根柱子:
除了生活指導,伊斯蘭教對阿拉伯社會也有諸多改革。例如,《古蘭經》就將當時要成貧富差距主因的「長子繼承權」定為非法。
同時,它也改善了婦女的地位。當時阿拉伯女性地位極為低落,全憑父親與丈夫處置,甚至因無繼承權而在嬰兒期被活埋。《古蘭經》禁止殺嬰,並規定女兒也有遺產繼承權(雖然只有兒子的二分之一)。同時它也將婚姻神聖化,明定婚姻必須得到女方的許可。雖然允許多妻,但《古蘭經》嚴格規定:如果你不能平等且公正地對待超過一個妻子(如提供獨立住處),你就只能娶一個。
最後,來談伊斯蘭對其他宗教的寬容性。雖然現今的伊斯蘭時常被視為激進,但回教其實對異教徒相對寬容。例如,君士坦丁堡淪陷後,穆罕默德二世仍允許基督徒保留信仰。相較之下,基督教征服者通常要求人民改教。
總結來說,伊斯蘭教是一個涵蓋深刻神學理念與實踐規範的宗教,從信仰告白到行為準則,它將信徒的生活與信仰緊密結合。無論是對個體責任的強調或社會公平的實踐上,都展現了其獨特的價值與智慧。
最後想再談些個人的感想:
在讀的時候有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雖然每個宗教在形而上追求都很不同,但在形而下的實踐卻有許多相似之處。例如,各宗教對人類行為均有規範(如十誡、五戒),並且大多設有祈禱或儀式。此外,許多宗教也會面臨體系僵化的問題,原本靈活的思想往往會演變為對權威的絕對尊敬與繁瑣的教條。
這本書的一大特色是對某些宗教現象提出反動的思考。例如,針對惡名昭彰的種性制度提出了解釋,並探討了伊斯蘭教在武力使用及女性地位上的爭議。這似乎又帶回上面提到的思想僵化的問題。有時候忍不住會想,要是佛陀、孔子或穆罕默德誕生在現世,或許會給出很不一樣的形而下指引吧?
史密士身為美國人,書中大量採用西方觀點來解釋東方宗教。像解釋佛教或儒家時,就援用許多基督或希臘哲學的觀點來輔助西方讀者理解。做為東方讀者,覺得這樣視角很有意思。
當然,做為西方學者,書中對東方宗教的描述不免有些紕漏。如劉述先指出,書中將與莊子辯論的惠子誤歸類為儒家,實際上惠子屬於名家。另外,史密士在論述道家時,完全依賴 Arthur Waley 的英譯,將「德」解釋為「力量」,這種詮釋並非當前主流觀點。
另外,個人覺得比較可惜的是,本書對儒家後來的演變,像是孟子、荀子的思想,又或宋明時期融合儒釋道所產生的理學,都沒有著墨。畢竟,其他宗教都有盡可能介紹一些分支,有點不理解為什麼儒家沒有。
除了西方觀點的限制。我覺得史密士的某些觀點還存在「過度詮釋」的問題。例如,他認為猶太教的物質性與相信生命能改善的觀念,導致西方產生科學與進步的力量。然而,已有大量研究指出,西方發展包含許多偶然性,僅以思想差異來解釋總覺得過於武斷。
不過總得來說,這本書還是非常值得一讀。當然,即便已經是磚塊書,還是只能對這些博大精深的宗教做非常概要性的介紹。如果對其內容有興趣,最好還是再找更深入的書來看。像我就是在讀了這本書後,才對宗教與哲學產生興趣,開始涉獵更多相關書籍,如馮友蘭的《中國哲學史》及 J. 菲澤、S. E. 斯通普夫的《西洋哲學史》等。也因為這些累積,這次重讀感受又很不一樣,也才有了後記的這些探討。
我特別喜歡史密士在這本書中展現出極大的人文關懷與對多元思想的堅持。作為東方人,老實說猶太、基督和伊斯蘭的觀念我還是比較進不去。但正如史密士在序中說的:
我們自己生來就有不一樣的心靈,怎麼樣也不能了解那不屬於我們自己的宗教。但是如果我們認真地對待它們,我們也就不至於失敗得太慘。
在這分裂的時代,如果大家能對他者多一些「願意」理解的心,應該就能減少許多對立吧。相信這本書就是一個很好的開始!
↓↓也歡迎大家來追蹤〈姆斯的閱讀空間〉的臉書、哀居和Podcast↓↓
姆斯的閱讀空間 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