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M將精神障礙定義為一種症候群,「患者在認知、情緒調控或行為上有顯著障礙,且這些障礙反應了精神現象內在所本的心理、生物與發展過程的功能異常」。常見的精神障礙又分為精神病(思覺失調症)、情感疾病(躁鬱症、重鬱症)、非精神病(焦慮症、強迫症)及器質性疾病(失智症、腦損傷)等等。那麼,所謂的精神又在哪裡呢?在一次職能治療的課堂上老師提問到,簡報上左邊寫著腦、右邊寫著心。
這在哲學界是爭論不休的問題,而現行主流的醫學觀點則認為精神在大腦裡。精神來自於腦的神經網絡、神經傳導物質、放電等等的作用,故其障礙起因為腦部運作失常。排除障礙最有效且直接的方法便是控制大腦,透過藥物降低功能運作或抑制分泌,或是用電痙攣療法來重啟腦神經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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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另一方面我們又輔以心理治療,難以就將精神等同於大腦運作。如果這些非直接控制大腦的治療有效的話,是不是便代表真正影響腦部運作的東西其實是心呢?藥物僅僅是阻斷了思考迴路,並不能根除極端的負面思考或不切實際的想法。因此有一派人認為真正的精神來自於我們心中所思所想之整合,精神是各種觀點和想法在自身之內整併之後,所展現出來的思維風格。
然而除了藥物治療和心理治療之外,我們還有原本旨在幫助患者減緩僵直和肢體遲緩所導入的復健治療。我們意外發現到身體行為上的改變有助於排除精神上的障礙,例如提醒低頭直盯著桌子的患者在對話時與人做眼神交流,我們看到當身體姿勢更願意與他人溝通時,談話內容也更加開放,較能避免全有全無的極端思考。
精神在哪裡?或許有一種可能是在腦也在心裡,如果精神就是我們整體風格的展現的話,我們的一舉一動何嘗不是一種精神的顯現。又或者,「精神在哪裡?」其實是一個假問題,如果說我們的精神其實就是我們的存在方式的話。這也能說明為什麼精神障礙是一種症候群,而非單一的病徵。
回到存在方式的討論上,我們可以藉由身體如何與世界打交道,來重新檢視精神障礙者的生活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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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覺失調患者的身體邊界過份模糊與外溢,消融進世界之中,幻覺與幻聽出現,是他的精神在外物之上蔓延。躁鬱症與憂鬱症患者的身體邊界極度窄化和限縮於個人主體性之中,使個體膨脹,外在世界變成單薄無意義的物,成為他純粹的目標,他被單純的導向做出攫取的動作。失智症患者的主體性和精神消融在時間之中,只剩下最為表面的行為,漸漸失去組織推動行為背後的意義的能力。解離患者,俗稱的多重人格,各個精神無法整合所以居住在同一副身體的不同部位,他的心成為一個舞台,不同身份在那裡交接上場。
在做復健治療抬膝的動作時,有認知障礙症狀的精障患者卻做出後抬腿的動作且無法改正,當我們問「膝蓋在哪裡」時他卻比著自己的髖部。由回答來看,患者能掌握關節能夠轉動的規則,而與其說他缺乏認出膝蓋的概念能力,倒不如說他的精神散漫無法聚焦,對內缺乏把握身體圖式的能力。
如果障礙在哪裡,精神就在那裡,那麼身體外溢的精障患者們的愛與性又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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