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民間反彈聲浪不斷,儘管區間測速弊案一再爆發,政府部門仍舊一意孤行,把區間測速當作治理交通的靈丹妙藥,強力在全國推行區間測速的科技執法政策。
區間測速對全體用路人進行無差別式的監控,卻只是為了取締交通違規這樣的微罪,基本上已經不符合法律的比例原則,是「拿大砲打小鳥」的做法,之前法官已有類似判例。
區間測速侵犯了用路人的隱私權,且以「有罪推定」的方式審查所有用路人的情資,將每個用路人都當作潛在犯罪者來看待,這也違反了憲法所保障的人格權與自由權。
區間測速看似是為了交通安全,但事實上它屬於「過度侵害」的執法手段,因為目前台灣的速限設定,都明顯低於國際通行的「85分位法則」,也就是說,一條視野開闊的道路,在國外可能是速限60或70的設定,但在台灣卻只訂出40的速限,這樣的過低標準,已經違反一般駕駛正常而自然的開車直覺與反應。
而加上區間測速執法之後,更會讓所有駕駛都要提心吊膽預防自己會超速,反而分心在專注於速度儀表板上,一直在注意自己有沒有超速,因而無法專心於直視前方這路況,反而徒增事故風險,而且也讓駕駛成為一件相當疲累的事。
從這張圖可知,原本應該設定在85分位數的速限(例如60),才是符合駕駛自然直覺的速限,而「速限過低」加上「區間測速」之後,整體的交通流量會被壓抑在極低的車流速度上(約35-40),這除了造成「駕駛疲勞」,「徒增罰單」之外,整體車流速度的下降,反而增加了全體社會通勤的時間,造成經濟與社會時間成本的增加,反而是極度不科學的做法!
科技執法只能當作是一種輔助方式,但目前在交通幫科技幫(例如ITS中華智慧運輸協會)這類台灣「深層政府」推手的大力推行之下,台灣這兩年的「科技執法」已經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這是權力的傲慢,也是迷信科技所造成的地獄。
目前仗著「智慧城市」的美名,不斷採用各種監控與人工智慧大數據運算的科技執法,正在鋪天蓋地地在全台推行,目的是要把台灣打造成一個「監控科技島」,讓所有人民的隱私與個資都淪陷於大科技集團的雲端大數據之內,試問,這樣下去,自由民主的台灣與對岸共產極權的天網牆國有何不同?這中高度科技集權的國家,真的是我們台灣人所嚮往的生活方式嗎?
政治哲學家海耶克(Hayek)說的好:「通往地獄的道路,都是由善意鋪成的。」
在這些科技幫的推波助瀾之下,目前政府官員無論藍綠,都已經被洗腦催眠到迷失了「民主」的方向,已經從「以民為主」,變成「替民做主」,他們已經忘了他們的主人是人民,而他們現在的主人,其實是「科技極權的無上慾望」...!
政府官員已經成為權力慾望的傀儡,而人民則成為刀俎下的魚肉,被欺凌與剝削的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