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不去的自由】
即使我是一個受害者,誰規定我餘生,必須感到傷心,憤怒,絕望,和無助,我拒絕這樣。你不能改變過去發生的事,但你能改變面對它的方法。我的家人都被殺害,但我有原諒人的能力,你也有。
--猶太人大屠殺倖存者 伊凡193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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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給學生看的BBC動畫,播放的是集中營倖存者——伊凡(Eva Mozes Kor)的故事。伊凡九歲時與雙胞胎妹妹被送入奧斯維辛,成為納粹醫生的實驗對象。其他家人全數罹難,但她卻在往後的人生中選擇原諒,選擇站出來教育下一代,開設博物館、舉辦演講,甚至公開宣示寬恕當年的加害者。
我想到同樣是納粹集中營倖存者維克多.法蘭克的《活出意義來》。書中寫道:「人所擁有的一切都可以被奪走,唯獨選擇態度的自由,永遠無法被剝奪。」
這種力量,就像那個常被引用的非洲賣鞋故事:同樣看到當地人赤腳,一個人看見了無限機會,另一個人卻只看到絕望。人與人之間最大的差異,常常不在於遭遇了什麼,而在於「選擇用什麼態度去回應」。
我們無法決定命運會帶來什麼樣的試煉,許多外在條件也常讓人身不由己。但即便如此,有一樣東西始終屬於我們、無人能奪,那就是意志的自由——你永遠擁有選擇用什麼態度去面對眼前一切的權利。
CANDLES(Children of Auschwitz Nazi Deadly Lab Experiments Survivors)如燭光般照亮黑暗,是伊凡創立的組織,象徵即使歷經極惡,人仍能選擇見證、寬恕與堅持,用微光守住人性的自由與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