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兼職一直備受爭議,原則上教師什麼兼職都不能做,從2004還立了一個「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最近查到前年有修改,但看起來只是為了解套奧運金牌得主可以接商業廣告而已,一般教師還是限制很嚴格。
或許上個世代各行各業兼職比較少,但也還是有很多人兼職補貼家用(尤其是所謂家庭主婦,幾乎都不是完全沒有賺錢,卻一直被汙名)。上上個世代,兩個世代前,教師薪水真的很少,教師私下教補習非常多,當時好像沒有明文禁止,原則上教師是禁止兼差的,因為穩定的退休金,教師可以接受職業生涯中安貧樂道,換取晚年安穩。
上個世代是教師福利最好的時代,薪資大幅提高,上上個世代為了彌補薪資的退休制度還未調整,等於獲得雙重福利,當時同樣禁止兼差,而那時代的教師因為收入中上又不須存退休金,也比較沒有兼差的需求。如果有兼差,除了同事會檢舉,業者也會因為競爭關係而檢舉。這個世代已經是斜槓的世代,各行各業都常有正職加兼職的生活型態,一方面因為營業單位工時長,超過八小時,part-time工作機會大幅增加,另一方面也因為許多人需要第二份收入來維持生活品質。
而教師的相關制度只有薪資和退休制度的下調,沒有職涯型態的修改。教師除了在校內教輔導課或課後安親,就只有四小時兼課的額度,都是經過校方同意的。
很有趣的是,聽說教師可以到加油站打工,可以開uber, 可是課後教補習絕對是不可能被同意的。這點真的很奇怪,教師的專長就是課程與教學,一份日漸微薄的薪水,教師一整天的時間卻都歸政府管,下班後的生活,政府憑什麼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