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形態」這個詞彙,臺灣近日經常出現;而在大陸呢,也是一樣採用「意識形態」這個詞彙。同樣,筆者過去一直也都採用「意識形態」這個詞彙。那麼,不就得了嗎?大家都採用「意識形態」這個詞彙,那就約定俗成,毋須另立新詞,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但,究竟應該是「意識形態」呢?抑或是「意識型態」?
首先,檢視「意識」、「形態」和「型態」的基本定義。意識:指人覺醒的精神狀態。
形態:外表的狀態,即外形狀態。例如:圓形、球形。
型態:典型的狀態,即典型心態。例如:模型、髮型。
兩者的區別,形態側重外在表現,而型態側重內在類型。也就是說:
形態:指描述外貌,特別在形狀表徵和形象藝術。
型態:指提煉共性,特別在人文領域和思想主義。
根據以上的定義,這很明顯,應該是「意識型態」。可惜,「意識形態」是現時規範詞彙,而「意識型態」卻未被部分詞典收錄,而只屬於專業領域用法。
那麼,既然如此,大勢已定,是否就由它去呢?
你怎麼樣看呀?
(寫於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