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這天一早從7:50開始的晨光時間處理的事務。
對!這是我導師日常之一。
就是一個一個把昨天被罰的那些個調皮娃子叫來,逐一當面教育和討論,並且收回反省單批閱。
這樣一輪下來,又是一個晨光,沒時間泡咖啡,沒批聯絡本。給娃子寫反省單其實對我是個絕大的負擔,因為,
等於我要「批閱一篇作文」。
老師不是隨便看看,一個大勾解決,我會像是批閱作文,挑錯字,回應他內文中還有不妥的地方,不少娃子內文充滿不服的怨氣,或是責任外卸、推諉、分攤,我需要回應。
最後才批上一個大大的「閱」字,押上日期。
有情節重大的,還要給家長簽個名。

這樣說來,罰孩子等於是罰老師自己不是?
想到某同儕的「好法子」,一律通知家長處理,他說,
狀似有大理,但娃子在校的行為,老師可以忽視?
我做不來。
這應該是我每每苦笑不得的地方吧。
但!
#還是想到自己的身份難免沉思
心底百轉千迴,想算了過一次就一次,了得輕鬆,卻總是無法面對自己的初心
就這樣吧!
就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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